ZT一篇,大家找工作时候注意---- 有些工入籍前不要做

闲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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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文化之---- 有些工入籍前不要做
<本文发表于: 相约加拿大:枫下论坛 www.rolia.net/forum
加拿大太过自由,但不少人还是规规矩矩做人,但在我们身边有太多陷阱,一不留神,就把自己陷进去。
当年不少留学生,由于法例规定不能出校外工作,用9字头的SIN卡能找到什么工作?不外是餐饮或零售店打工。
因为只有这些地方的老板喜欢出现金支付薪水。很多八九十年代的前辈同学就是这样一路走来,艰难完成学业,现在己经在本地安居乐业。但也有人无意中,因打工而惹上官非,只好放弃学业,黯然回乡。做了什么如此不幸,原来只是在一间售卖和租借录影带的小店工作,但由于店内有盗版的东西,遇到海关和警方联合扫荡行动,老板,打工仔被一并告上。这可是刑事案件,化了一笔钱咨询过律师,有机会可打赢官司,但官司可能要拖上几年,预计律师费为天文数字。并且是非法打工有机会随时遣返。思前想后,最后决定买机票回国,永别加拿大这伤心之地。

早几天路过士加堡的东方广场,售卖光碟的档口到处都是,最新的荷里活大片只是两块钱,几个档口都是年青的女孩子在看档,不知是新移民还是留学生,当时很想提醒一下,但在那种场合又不好说出,只有希望她们吉人天相,平平安安,无惊无险。

最近听闻有新移民朋友在打工的电脑店内帮顾客装软件,被刑事起诉拥有及分销盗版软件等一系列罪状。看来又一位不幸的打工仔又要为官司倾家荡产前程受阻了。

打工糊口都要受这种磨难,你说冤不冤。如果是留学生,想搞移民定居,变成不可能任务。如果你持枫叶卡,如果被定罪,即使有办法留下来,也是与入籍加拿大公民无缘,正规专业的工作没有人会请你干,甚至过境入美国旅游都不可能。

加拿大是罪犯的天堂,这句话是对加拿大公民而言。公民与非公民在司法层面上待遇不同。如果是加拿大公民,杀了人也不算什么,大不了进去几年,出来又是好汉一条。见过这样的案例,本身没有案底的人过失杀人,通常轻判12年,3年4年就可保释出来自由了。据说加拿大坐牢按8小时算一天,每天有24小时可抵3天的刑期。所以如果12年的话,真正只要坐三分之一的日子,行为良好还可提前放出来。这种说法不知是否正确。但我见过有杀人犯真的几年就放出来。

在这天堂环境,如果生活所迫想出去搏一搏。在此忠告两句,入了籍,才能搏。还有就是,人在做,天在看。
 
进了牢是会被屌屁股的。。想清楚了再博。。哈哈
 
加拿大坐牢还好
一般同一个牢房里头会住同样级别的犯人
小偷有可能会跟诈骗犯关一起
不过不管哪里最被歧视的就是性侵犯少年的人(Children Molester),这类pervert一般死得很惨
 
[media]http://www.youtube.com/watch?v=ZGT-w-mQrAg[/media]

上头这个是墨西哥的
这个是美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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