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仿宋_GB2312]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签署第537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新条例同1990年公布的条例相比有了重大变化。如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外国记者赴开放地区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等。西方主要媒体纷纷刊发报道和评论文章积极评价该项条例的出台。美联社、华尔街日报等评论说,该条例确立了北京在奥运会期间实施的宽松采访政策,是更透明和更公开的一个举动,令中国向世界开放的步伐又向前“迈进一大步”。荷兰广播公司报道说,中国使外国媒体在华采访自由“永久化”,是北京奥运会的一个“永久性遗产”。英国广播公司称,境外对此普遍反应积极,但希望北京能够确保地方政府遵守条例。香港记者协会等则呼吁也能放宽针对港澳台和内地新闻工作者的采访规定。[/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