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华人控告警方注销其中国国籍 愿放弃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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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信息港 多伦多信息港 - 首页 2009年06月28日 山西新闻网 [ 字号:缩小 增大]

  取得加拿大国籍后,发现自己的中国国籍被注销。原在武汉的李先生认为警方在办理注销国籍程序上有瑕疵,将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恢复中国国籍。在前日开庭审理该案时,这位李先生甚至表示,“我宁愿放弃加拿大国籍回到国内……”

  李先生现年45岁,曾是武汉一家单位的高级工程师。据他称,早在2000年离职出国,并于2005年取得加拿大国籍和护照,但他当年就回国居住、生活,并在武汉领取中国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一直持中国护照进出境。

  李说,去年10月因中国护照签证到期要续签,他到公安部门办手续,却发现自己的中国籍已于2007年10月20日被注销,“这个时间我根本不在武汉,也不可能提出注销国籍的申请,申请书上签名不是我的笔迹”。

  在与警方交涉未果后,李先生将办理注销国籍的江岸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他要求法院确定注销行为无效。

  前日法庭上,江岸区公安分局表示,根据中国的《国籍法》规定,我国不承认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当事人申请与否,并不改变这一事实”。

  但李先生坚持认为警方注销其国籍程序有瑕疵,按照《国籍法》及公安部实施国籍法的相关内部规定,“像我这样的情况,必须是由本人办理申请手续”。

  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在外籍与中国籍之间如何取舍?李先生向法庭表示,“如果二者选一,我愿放弃加拿大国籍,回国继续为国家作贡献”。而被告的江岸区公安分局代理人称“愿妥善处理此事”。

  李先生当庭撤诉。庭后他告诉记者,“我现在在福州工作得很好,我希望恢复我作为中国公民的身份”。
 
--- 根据中国的《国籍法》规定,我国不承认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当事人申请与否,并不改变这一事实”。 --- Too late for this person!
 
此人纯属装傻。既然要保留中国国籍,当年别拿加国籍啊。

想重新获得中国国籍容易啊。去加拿大使馆,如果领取了加护照退还护照,填张表放弃加国籍。
 
岂知装傻, 有点流氓.


仔细看了看,的确是诬赖加流氓。

“李先生现年45岁,曾是武汉一家单位的高级工程师。据他称,早在2000年离职出国,并于2005年取得加拿大国籍和护照,但他当年就回国居住、生活在武汉领取中国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一直持中国护照进出境。”

当地警方真迟钝,起诉他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工作,先罚款然后驱除出境。想恢复中国国籍可以,先回加拿大自己注销加拿大国籍再说。
 
同意

仔细看了看,的确是诬赖加流氓。

“李先生现年45岁,曾是武汉一家单位的高级工程师。据他称,早在2000年离职出国,并于2005年取得加拿大国籍和护照,但他当年就回国居住、生活在武汉领取中国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一直持中国护照进出境。”

当地警方真迟钝,起诉他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工作,先罚款然后驱除出境。想恢复中国国籍可以,先回加拿大自己注销加拿大国籍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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