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跳光棍儿舞了,还不算失败?非得扔臭鸡蛋才算呀?如果不是专指,那我同意,在大多数情况下,"谁要违背大多数人的意愿一意孤行,注定会失败"。
但如果是专指这次国会山上的聚会,那天我去看了看。由于刚长途跋涉回来,比较累,就没多停留。以我所见,台子上表演的尽情,周围也有很多观众,华人和其他种族的人都有,大家都高高兴兴的,场面热闹,不知你说的"失败"是指什么?
如果是指人山人海,那什么是"胜利"的标准呀? 100人,还是10000人? 去年4月那次聚会,集合了多伦多、蒙特利尔和渥太华的华人力量,最后到场的估计也不足这三个地方华人总数的百分之几,最后现场还有藏独出来捣乱,是不是就不算成功了呢?
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愿意的就来,不愿意的就不去。来的好好乐,不来的自己高兴,实在和什么制度没关系,更和"失败"扯不到边。
楼主的意思是组织者没同意他的意见,胆敢如期举行庆典,即使成功也算失败。
别说去了几百人,就是去几万人,如果楼主没去,那也算失败。![]()
都晒台晒成那个熊色了,还腆着脸歪曲别人的意见,党的信徒们要点儿脸,长点儿志气好不好?别跟个煮熟的鸭子,肉烂嘴不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