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八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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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分“前言”、“我们的基本理念”、“我们的基本主张”和“结语”等四部分,主要内容是阐述自由、人权、民主、宪政等概念,主张修改宪法、实行分权制衡,实现立法民主,司法独立,主张结社、集会、言论、宗教自由,宣言共提出6点理念与19点的主张。[6]
基本理念
自由: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
人权: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公民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
共和:要求“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
民主: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
宪政:主张以法治限制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
十九点基本主张
《零八宪章》提出了十九点基本主张,包括:
修改宪法
分权制衡
立法民主
司法独立
公器公用
人权保障
公职选举
城乡平等
结社自由
集会自由
言论自由
宗教自由
公民教育
财产保护
财税改革
社会保障
环境保护
联邦共和
转型正义
内容触及了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城乡差距与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