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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位渥太华中医针灸医生 发表了公开信, 反对歧视规管 发出业界呼声
Jan20, 2010
反对歧视规管 发出业界呼声
Jan20, 2010
反对歧视规管 发出业界呼声
长期以来,我们用中医、针灸这一传统的中医治疗手段,解除了无数患者的病痛。尤其在治疗疑难杂症、慢性病等加拿大西医没有办法医治的疾病上,中医具有独特的疗效,受到了本市广大患者的好评。多年来,掌握传统中医、针灸理论和实践的医务工作者。已经成为渥京地区医疗保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注册条例>草案中,关于祖辈法注册设立了苛刻的附加条件。我们认为,如果按此注册,必将带来以下严重后果:
- 扼杀中医、针灸事业在加拿大的发展,大大降低职业素质,真正损害患者的利益。立法的宗旨应是为保护广大患者的利益。但是目前<注册条例>草案显明:不承认来自中医,针灸发源地的中国的医学教育学历;不考虑中医针灸需要中国传统的中医理论和师承实践做基础;在大量中医针灸词汇尚没有适当的英文注解情况下,忽略甚至废除中文语言在中医针灸实践中的作用;甚至那些缺少中国传统中医针灸理论学习和实践的西医生、物理治疗师,戒毒疗法师,整脊治疗师,牙科医师,护士,按摩师等反而更容易注册中医针灸师,而被沦为祖辈法范围的众多的现行中医针灸师们,反倒被要求在以上这些其他行业人士手下学习实践中国的中医针灸医术……以上这些,哪一条是在保护中国中医针灸在加拿大的发展?哪一条是在保护广大患者和现在从业者的长远利益。尤其是,即将导致大量非中医针灸人士进入业界,造成外行管理内行。若此下去,中医针灸业必将失去其本来面目,整体业界素质必然降低。这样的法律,无疑将极大地打击了中医针灸在加拿大的发展,几十年的中医针灸基础将毁于一旦。最终受害的必将是患者的利益。
- 违反了多元文化的法规。<注册条例>草案过分地夸大了英法语在中医执业中的作用。中医针灸在加拿大不是一年两年,几十年的发展历史已经证明,语言交流不是中医发展的主要问题,否则中医针灸早就到不了今天。立法不应该忽视中医针灸在加拿大发展的现实状况,不能一刀切地制定法律,应考虑到中医针灸属于外来文化,很多问题如医疗思想方面中西的差异;医疗交流中中英翻译对照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需要一个解决的过程。若以此为凭据,进一步限制中医师和针灸师注册,将极大地打击现在从业者的利益,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反,造成客观效果上的歧视,是严重违反加拿大宪法基石——多元文化的。这种歧视与多元文化社会十分不和谐。
1) 制定真正合理的祖辈法条例。我们认为,注册条例应该借鉴BC省立法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并承认中国的中医院校,西医院校及西学中院校教育学历,并参考工作年资、临床实践等,拿出可行的评估方案。一旦通过评估,合格者就成为相关类别的正式注册会员。
2) 执行灵活的符合中医针灸情况的语言政策。中医是基于中文的传统医学,中医的2,000 多个专业术语至今仍无固定的翻译,目前除中文之外的英法文都难以完整而详尽表述中医医疗体系。此外,安省数千名中医顺利执业多年,本身已经说明医患沟通根本就不是障碍。如果有障碍,这个中医则早已被市场淘汰。因此可以英文,也可以中文。这样既考虑现状,又考虑发展。作为安省首次中医针灸立法,这样的策略更有利于草案的实施和中医针灸长远的发展。
3)严格区分“中医针灸”与“西方解剖针刺”。中医针灸是以数千年中国庞大的中医理论为基础的传统医疗行业,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仅仅通过短期技术操作培训,是不可能真正掌握中国中医针灸精髓。真正的中医师和针灸师,是要经过扎实的中医理论学习,实际的临床技术操作以及大量临床经验累积等过程。没有经历这一过程的其他行业人员不可能实施真正的针灸治疗。因此,中医立法不应将中医针灸与西方解剖针刺混为一谈,甚至被越俎代庖。 “西方解剖针刺”不应列入中医师及针灸师的注册内容;而西医师、物理治疗师,戒毒疗法师,整脊治疗师,牙科医师,护士,按摩师等其他行业人员,不应仅仅因为他们可实施皮下针刺和注射,就具备注册中医针灸师的豁免资格。将“中医针灸”与“西方解剖针刺”等同看待不加区分,反映了立法人员不懂中医的外行特征,如此立法是极不严肃的,更是不公平的:他将直接导致外行业的渗入,争夺行业资源,逐渐演变成一种利益的争夺。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西方解剖针刺”不应列入中医针灸注册范围。相关人员若想成为中医针灸专业注册者,必须通过中医理论相关学科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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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华中医针灸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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