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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宣布解聘胡士泰等四人
澳洲力拓公司29日发表声明宣布解聘胡士泰等四名员工,并称胡士泰案不影响公司继续与中国建立良好而重要的合作关系。
声明说,力拓公司已经得到通知,目前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原驻中国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胡士泰等四名员工在中国工作期间曾参与了不光彩的活动。“毫无疑问,这与力拓公司的道德标准格格不入。为了与公司标准一致,力拓公司决定解聘这四名员工。”
力拓公司首席执行官艾博年在声明中说,这四名员工触犯中国法律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但是这不会影响公司继续与中国建立重要的合作关系。公司铁矿石业务部总经理萨姆.沃尔什说,接受贿赂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澳洲外交部长斯蒂芬.史密斯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根据澳大利亚方面得到的情况,已有充分证据证明胡士泰曾收受贿赂,胡士泰本人已认罪。
中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被告人胡士泰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数 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520万元;葛民强有期徒刑八 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刘才魁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70万元;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法律专家:量刑非重
力拓案四名“主角”被判7至14年刑罚。对此,国内外争议颇多。澳洲外交部长斯蒂芬.史密斯(Stephen Smith)甚至认为“判罚过重”。
外媒:判决令人失望
路透社昨日引述了多名外国分析师及专业人士的评论,澳洲国立大学法学院Ann Kent认为,力拓案审判过程中缺乏有关指控性质的细节信息、物证缺失透明度,未能揭晓认罪背后的原因,以及缺乏对证人的交互讯问。她称,这次审判让外界失望。
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柯恩(Jerome Cohen)向路透社称,中国不让澳洲驻沪领事旁听部分审理过程,是违反了中国法律及领事协定。他指出,基于中国与澳洲领事协定,派遣国国民在接受国受审,应允许领事官员旁听,即使是不公开审理亦不得有异议。
此外,Pengana Capital投资组合经理人Tim Schroeders认为,这次判决的刑期很明显不是小小的警告,而是稍稍严厉了。Steel Business Briefing澳洲经理Paul Bartholomew亦称,胡士泰刑期之长,让他感到意外。
虽然,外国评论多认为,今次判决量刑过重。不过,长期关注力拓一案的上海正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正宇却表示,如此判罚,并不能算重。
受贿10万可判死刑
方律师称,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巨大的,将依情节处以10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判罚。同时,中国法律明确规定,数额达到10万以及10万以上的即为“巨大”。显然,4人的受贿数额都超过这标准。
近年来,中国对于死刑的判罚越发慎重。方律师说:“10年前,受贿7,500万元基本就是死刑。鉴于本案4人的自首情节,法院亦酌情采取了更适中的做法。就算不考虑本案的政治背景,这样的判罚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力拓窃机密 中国去年损逾10亿
力拓案逐渐落下帷幕,谁是其中最大的受害者?毫无疑问,是中国的钢铁行业。这场持续了近一年的跨国商业犯罪官司给中国钢铁企业带来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矿石资源丰富的澳洲,曾经是中国铁矿石海外最大的供应商。然而在力拓4名员工遭到拘捕后,澳洲矿商第一时间停止了现货销售,导致中国主要港口铁矿石库存顿时减少了1%。
胡士泰等4人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获取中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给中国有关钢铁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中,2009年中国20余家企业多支出预付款10.18亿元,仅下半年的利息损失即达1,170多万元。
去年年底,原江苏省淮安市保密工作局局长蒋汝勤更在国家保密局网站上发表文章,声称力拓在6年的时间里,迫使中国钢企在近乎讹诈的进口铁矿石价格上多付 出7,000多亿元,相当于“澳洲10%的GDP”。但国家保密局随后表示,他们并没有授权任何人发表过此类文章。
力拓案事件簿
2009年7月5日 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等4名力拓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中澳关系一度陷入紧张。
2009年7月9日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4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
2009年8月11日 胡士泰等4人被正式批捕时的罪名降格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0年2月10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澳洲力拓公司胡士泰等4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3月22日至3月24日 该案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入庭审阶段。4人因受贿及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并承认受贿行为。
2010年3月29日 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一审判决胡士泰有期徒刑10年、王勇14年、葛民强8年、刘才魁7年。面对判决书,胡士泰表示“自己得到了公正对待。”
文汇报报道,澳洲力拓集团驻上海首席代表胡士泰,以及另外三名内地员工受贿及窃取商业秘密案,在上海被判入狱七至十四年。澳总理陆克文称,中国的非公开庭审不仅使部分判决结果存疑,也失去了向世界展现更多透明度的机会,而这对国际地位不断提升的中国而言很重要。
综合外电30日报道,澳洲总理陆克文30日重申了该国外长29日发表的看法,称中国已经失去了通过对力拓四名员工的庭审展现更多透明度的机会。
陆克文称,力拓雇员被判犯有受贿罪,澳洲对此表示谴责,但有关窃取商业机密方面指控的审判仍存有疑问。
陆克文向记者表示,“第二部分的庭审是在私下进行的,媒体和澳方代表都未参加,因此审判结果方面目前存有很深的疑问。中国在全球的重要性正日益加强,其理应向世界展现更多透明度,但其此次却选择非公开审理,浪费了一次向世界展示自我的机会。”
他称,中国政府本可以向世人展示此类案件应如何在完全对公众透明的情况下进行审理,但其没有把握住机会。
此前澳外长史密斯称,由于有关窃取商业机密方面的指控未公开审理,对商业机密的构成仍不清楚,这将成为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
澳洲力拓公司29日发表声明宣布解聘胡士泰等四名员工,并称胡士泰案不影响公司继续与中国建立良好而重要的合作关系。
声明说,力拓公司已经得到通知,目前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原驻中国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胡士泰等四名员工在中国工作期间曾参与了不光彩的活动。“毫无疑问,这与力拓公司的道德标准格格不入。为了与公司标准一致,力拓公司决定解聘这四名员工。”
力拓公司首席执行官艾博年在声明中说,这四名员工触犯中国法律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但是这不会影响公司继续与中国建立重要的合作关系。公司铁矿石业务部总经理萨姆.沃尔什说,接受贿赂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澳洲外交部长斯蒂芬.史密斯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根据澳大利亚方面得到的情况,已有充分证据证明胡士泰曾收受贿赂,胡士泰本人已认罪。
中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被告人胡士泰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数 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520万元;葛民强有期徒刑八 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刘才魁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70万元;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法律专家:量刑非重
力拓案四名“主角”被判7至14年刑罚。对此,国内外争议颇多。澳洲外交部长斯蒂芬.史密斯(Stephen Smith)甚至认为“判罚过重”。
外媒:判决令人失望
路透社昨日引述了多名外国分析师及专业人士的评论,澳洲国立大学法学院Ann Kent认为,力拓案审判过程中缺乏有关指控性质的细节信息、物证缺失透明度,未能揭晓认罪背后的原因,以及缺乏对证人的交互讯问。她称,这次审判让外界失望。
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柯恩(Jerome Cohen)向路透社称,中国不让澳洲驻沪领事旁听部分审理过程,是违反了中国法律及领事协定。他指出,基于中国与澳洲领事协定,派遣国国民在接受国受审,应允许领事官员旁听,即使是不公开审理亦不得有异议。
此外,Pengana Capital投资组合经理人Tim Schroeders认为,这次判决的刑期很明显不是小小的警告,而是稍稍严厉了。Steel Business Briefing澳洲经理Paul Bartholomew亦称,胡士泰刑期之长,让他感到意外。
虽然,外国评论多认为,今次判决量刑过重。不过,长期关注力拓一案的上海正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正宇却表示,如此判罚,并不能算重。
受贿10万可判死刑
方律师称,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巨大的,将依情节处以10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判罚。同时,中国法律明确规定,数额达到10万以及10万以上的即为“巨大”。显然,4人的受贿数额都超过这标准。
近年来,中国对于死刑的判罚越发慎重。方律师说:“10年前,受贿7,500万元基本就是死刑。鉴于本案4人的自首情节,法院亦酌情采取了更适中的做法。就算不考虑本案的政治背景,这样的判罚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力拓窃机密 中国去年损逾10亿
力拓案逐渐落下帷幕,谁是其中最大的受害者?毫无疑问,是中国的钢铁行业。这场持续了近一年的跨国商业犯罪官司给中国钢铁企业带来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矿石资源丰富的澳洲,曾经是中国铁矿石海外最大的供应商。然而在力拓4名员工遭到拘捕后,澳洲矿商第一时间停止了现货销售,导致中国主要港口铁矿石库存顿时减少了1%。
胡士泰等4人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获取中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给中国有关钢铁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中,2009年中国20余家企业多支出预付款10.18亿元,仅下半年的利息损失即达1,170多万元。
去年年底,原江苏省淮安市保密工作局局长蒋汝勤更在国家保密局网站上发表文章,声称力拓在6年的时间里,迫使中国钢企在近乎讹诈的进口铁矿石价格上多付 出7,000多亿元,相当于“澳洲10%的GDP”。但国家保密局随后表示,他们并没有授权任何人发表过此类文章。
力拓案事件簿
2009年7月5日 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等4名力拓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中澳关系一度陷入紧张。
2009年7月9日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4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
2009年8月11日 胡士泰等4人被正式批捕时的罪名降格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0年2月10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澳洲力拓公司胡士泰等4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3月22日至3月24日 该案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入庭审阶段。4人因受贿及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并承认受贿行为。
2010年3月29日 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一审判决胡士泰有期徒刑10年、王勇14年、葛民强8年、刘才魁7年。面对判决书,胡士泰表示“自己得到了公正对待。”
文汇报报道,澳洲力拓集团驻上海首席代表胡士泰,以及另外三名内地员工受贿及窃取商业秘密案,在上海被判入狱七至十四年。澳总理陆克文称,中国的非公开庭审不仅使部分判决结果存疑,也失去了向世界展现更多透明度的机会,而这对国际地位不断提升的中国而言很重要。
综合外电30日报道,澳洲总理陆克文30日重申了该国外长29日发表的看法,称中国已经失去了通过对力拓四名员工的庭审展现更多透明度的机会。
陆克文称,力拓雇员被判犯有受贿罪,澳洲对此表示谴责,但有关窃取商业机密方面指控的审判仍存有疑问。
陆克文向记者表示,“第二部分的庭审是在私下进行的,媒体和澳方代表都未参加,因此审判结果方面目前存有很深的疑问。中国在全球的重要性正日益加强,其理应向世界展现更多透明度,但其此次却选择非公开审理,浪费了一次向世界展示自我的机会。”
他称,中国政府本可以向世人展示此类案件应如何在完全对公众透明的情况下进行审理,但其没有把握住机会。
此前澳外长史密斯称,由于有关窃取商业机密方面的指控未公开审理,对商业机密的构成仍不清楚,这将成为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