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2009)六月5号租车去MONTREAL 玩(5月刚拿到G2),因为你一次开车到MONTREAL,所以路不熟,在高速路上开错了到了LOCAL上,(高速同LOCAL之间只有铁网,没有分清楚),我开了91KM/H,但LOCAL是50KM/H, 刚下高速不远就有两个警察,一个年轻的警察拿着LASER, 老的警察就给TICKET, 都是MOTOCYCLE 的警察。 老的警察不听我任何解释,就给我305 FINE, 但是有CONTRIBUTION FEE 10, COSTS 153, 总供一起是513. 真是太恨了。所以,我就申请上庭。刚刚才收到上庭的信,要我6月8(2010)上庭,整整等了一年多,我还以为没事了。
我想想问问大家的意见
1.我是你一次拿SPEEED TICKET,到目前为止我也就这一张,另外有2张PARKING TICKETS,但没有任何其他的TICKETS。
2.是自己打TICKETS, 还是请律师。如果请律师,是请MONTREAL的,还是请OTTAWA 的。
3.如果自己打,是不是要法庭找中文翻译,因为有机会翻译或警察不去。
4.是否要延期,因为托的越长,打掉的机会越大。而且,这次上庭的可能都是同一个警察的CASE.如果我改时间,那么这个警察很有可能下次不去。

我想想问问大家的意见
1.我是你一次拿SPEEED TICKET,到目前为止我也就这一张,另外有2张PARKING TICKETS,但没有任何其他的TICKETS。
2.是自己打TICKETS, 还是请律师。如果请律师,是请MONTREAL的,还是请OTTAWA 的。
3.如果自己打,是不是要法庭找中文翻译,因为有机会翻译或警察不去。
4.是否要延期,因为托的越长,打掉的机会越大。而且,这次上庭的可能都是同一个警察的CASE.如果我改时间,那么这个警察很有可能下次不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