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上網恐成絕響
按用量收費倘通過扼殺分銷商
【明報專訊】加拿大廣播及通訊管理委員會(CRTC)容許大型互聯網供 應商為分銷商提供服務時﹐可按用量收費﹐此舉恐令無限量互聯網服務成絕響﹐引起爭議。現時市民上網看電視﹑下載電影﹑打長途或本地電話﹐愈趨普及。由於用 量大﹐市民多以較便宜價格購買分銷商的互聯網服務﹐若政府容許大型供應商按用量收費﹐窒礙分銷商生存空間﹐市民或多或少亦受影響。
但大型互聯網供應商則認為﹐透過分銷商使用無限上網服務的用家﹐因為用量大﹐阻塞網絡交通﹐拖慢普通用家的上網速度。在用者自付的原則下﹐理應採取按用量收費的策略。
目前﹐市面上互聯網服務主要由數間大型供應商如貝爾(Bell)﹑羅渣士(Rogers)提供﹐對象除商業及住宅用戶外﹐亦包括分銷商。分銷商會跟大供應商簽約﹐租用行內人俗稱的「水喉」(即電纜)﹐然後再為其他散客提供互聯網服務。
業內人士陳小姐表示﹐分銷商通常會估計客量﹐從而決定向大供應商租用多少條「水喉」。至於「來貨價」多少﹐則很難一概而論﹐通常視乎分銷商「取貨量」而定。
近年大供應商更改收費策略﹐為散客提供無限上網服務幾近絕舻﹔相反﹐由於分銷商的互聯網服務不及大供應商穩定﹐故為加強競爭力﹐他們的定價通常偏低﹐甚至以廉價的無限上網服務作招徠。
影響市民下載電影劇集打寬頻電話
本 來透過互聯網收發電郵﹑瀏覽網頁的普通用家﹐用量有限﹐每月1﹑2個GB已經夠用。但要是透過互聯網下載電影﹑電視劇﹐使用量便大增﹔加上近年利用互聯網 作寬頻電話﹑以至觀看網上電視漸趨流行。幾者加起來﹐又或一個家庭同時備有4﹑5台電腦的話﹐便需要無限上網服務。要是日後大供應商可按用量收費﹐將令這 些分銷商難以生存﹐市民便很難享受無限上網服務。
儘管CRTC規定﹐大供應商可向分銷商按用量收費的同時﹐必須給予八五折優惠﹐但陳小姐認為﹐這對分銷商幫助不大。她更認為﹐大供應商因分銷商提供無限上網服務﹐跟他們競爭﹐才出招扼殺後者的生存空間。
可是大型供應商如貝爾(Bell)則表示﹐市場上只有約2%的用家透過分銷商享受無限上網服務。但因他們的用量大﹐令網絡道路阻塞﹐拖慢其他使用者的上網速度。
同時﹐貝爾聲稱為確保其他用家的上網質素不受影響﹐在3年內投資了近百億元在設備上。若不修改對分銷商的收費方法﹐這些額外成本勢必轉嫁至其他普通用家身上。本覑用者自付的原則﹐實有必要落實按用量收費政策。
CRTC於今年1月﹐批准大型互聯網供應商的申請﹐容許他們按用量向分銷商客戶收費﹐但要提供八五折優惠。新收費措施並原定於今年3月1日正式執行﹐可是措施惹來市民不滿﹐有至少20萬網民簽名反對。
CRTC在政治受壓下惟有喊停﹐並決定集思廣益﹐向公眾收集意見。至上月底貝爾公司稍作議步﹐推出新建議﹐容許分銷商可以劃一價格購買一定數額的互聯網用量﹐若使用量超出該數限﹐才按用量收取費用。但有分銷商認為﹐貝爾的新建議只是換湯不換藥﹐對分銷商仍然不利。
市民若對收費有任何意見﹐可於本月29日前﹐到CRTC網頁發表意見。大前提是在維持互聯網分銷商的競爭優勢的同時﹐亦要確保互聯網的普通用家不必為其他大用量的使用者提供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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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像上次一样的签名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