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喜欢做拆迁“钉子户”并“告国际状”?--多伦多市府要拆房 华人夫妇告到联合国

明明是违章建筑,却同你玩人权官司。高人啊,实在是高。除非最后打赢获得赔偿,否则这20-30万就泡汤了。
 
明明是违章建筑,却同你玩人权官司。高人啊,实在是高。除非最后打赢获得赔偿,否则这20-30万就泡汤了。

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D
 
明明是违章建筑,却同你玩人权官司。高人啊,实在是高。除非最后打赢获得赔偿,否则这20-30万就泡汤了。

能不能遣送回中国啊?:D:D:D
 
有很多人为了省钱不去拿 Building Permit 而因小失大。
 
这明显是自己错在先,改建的时候都没看要求
不可能打赢官司的
 
滑稽的是,“这家人有人任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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