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桑兰刑事证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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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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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公开了7月19日桑兰向警察局“性侵”刑事报案的证供,不管他是否有权这样做,这份证供对被告方大大有利,因为桑兰还在威胁说今后要继续起诉性侵,那么她已经作了的证供就好象是一个套在她头上的紧箍咒,不能改口,她今后所作的证供也不能跳出这个范围,至少不能前后发生矛盾。

桑兰在警局作了四、五个小时的证供,最后的笔录有多少?按照海明的说法是六、七页,现在我们看到,实际只有五页,其中最后一页只是签名,证供本身只有四页,每页最多20行,绝大部分内容与性侵行为无关。笔录的形式不是一问一答,而是桑兰本人的口述,几个小时就这么点内容,令人惊异。

桑兰的证供和三个人有关:刘老大、阿森和谢女士(本博不愿提及他们的全名,以免造成更多的伤害),还提到了一位世界日报的记者。今天本文只分析和刘老大有关的部分。

桑兰证供中和刘老大有关的内容,主要是以下两段:

(1)桑兰在证供中说:她在刘家居住期间(1999年5月23日桑兰回国前三个多月),刘曾经给她插导尿管导尿。她说是谢女士首先向她母亲提出,还威胁恐吓,建议让刘导尿,她和她母亲不敢违抗,只好从命。有一次刘把导尿管插入了她的阴道,导尿失败,她母亲予以纠正,以后就完全由她母亲负责导尿。

刘老大给桑兰导尿这件事,是刘自己首先在他博客里公开出来的,从该博文的内容看,他是站在一个长辈的立场上,责备桑兰这么多年来没有学会自己导尿,生活不能自理,不得不依赖别人。桑兰一贯以青年楷模自居,认为刘老大揭了她的隐私,恼羞成怒,这件事就成为她后来天价控告刘的导火线之一。

桑兰作为一个高位截瘫的残疾人,当年住在刘家,刘家任何人替桑兰导尿,都是为了帮助她,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在海明为桑兰所起草的正式诉状内,是如此控告刘老大的:刘老大不顾桑兰的反对,在桑兰全裸的情况下为桑兰洗澡,甚至触摸桑兰的阴部,将一个管子插入她的阴道......(诉状最新修改稿第35段)

对照桑兰在警局所作的证供,可以发现以下问题:A、桑兰在她的证供中完全没有提到刘曾经为桑兰洗澡,因此诉状中的所称刘为桑兰洗澡,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纯属海明的臆测编造;B、桑兰在她的证供中完全没有提到刘曾经触摸桑兰的阴部,因此诉状中所称刘触摸桑兰阴部,没有任何证据的支持,纯属海明的臆测编造;C、桑兰的证词进一步证明,刘为桑兰导尿,不仅桑兰的母亲知情,而且得到她的同意,此外,刘的妻子谢女士也是知情和同意的。诉状所称“猥亵”和“性侵”之说,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纯属海明的臆测编造。

换言之,桑兰在警局的证供,推翻了海明所起草的桑兰诉状中对刘老大有关“性侵”的控罪,证明海明在诉状中极大地歪曲了事实。

(2)桑兰在证供中说:2008年她来纽约住在刘家时,刘老大乘桑兰在房间独处时,曾经进入房间,掀开桑兰身上的被子,触摸了她的肚子,问她是否需要导尿,她说不需要,并把被子盖了回去。

这件事情看似无关紧要,其实正好说明桑兰的恶毒。为了避开诉讼过期的障碍,她特意编造了一个曾经在近期内发生的 “性侵”事件。

这段叙述说明几个问题:A、没有第三者在场,没有人证,因此是否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没有任何证据;B、幸亏,桑兰还没有恶毒到指控刘老大在2008年强奸了她,按照桑兰的说法,刘只是触摸了她的肚子,不是小腹部,更不是阴部,看来,桑兰想引导检察官得出“猥亵”或“性侵”的结论,但是检察官没有上当;C、今后如果桑兰再要编造任何人在2008年曾经强奸她的假证供,已经成为不可能。

因此我认为桑兰的这个刑事证供,对刘老大是有利的,但是对海明很不利,诉状内对刘的“性侵”指控,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是彻头彻尾的编造和诽谤,恰好证明了海明是在搞“恶意诉讼”。
 
桑兰对阿森的“性侵/强奸”指控,是整个刑事报案过程中的核心内容,让我们看看她是怎么说的。

桑兰说她在蒙山耐医院住院三个月,出院后住在曼哈顿阿森家,又是三个月。在这三个月中,阿森对她干了些什么?根据桑兰在刑事证词中的叙述,内容如下:(1)阿森有时协助她洗澡,但是每次她母亲都在场;(2)阿森乘她母亲熟睡的时候上了她的床,对她进行触摸(细节省略)。

海明和黄健都把阿森协助桑兰洗澡当作是猥亵或性侵,现在桑兰已经加以澄清:每次都有妈妈在场。桑兰在证词中也没有指责阿森在协助洗澡的过程中有任何不正当行为。不难想象:桑兰高位截瘫,坐不住,洗澡时需要有人扶持,此外进出浴池也需要有人抱进抱出,因此,阿森协助洗澡,完全是在做好事。

桑兰说发生触摸行为时,她还年轻,还没有性经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直到现在有了男朋友之后,才明白这些都是性行为,但是当时她无法反抗,因为瘫痪,也不敢告诉她母亲,因为怕受到责怪。

这些说法互相矛盾,既然你不懂这些行为是什么,又为什么要反抗,为什么怕受到责怪?你瘫痪无法反抗,你母亲就在你身旁,你不会叫喊吗?

桑兰搬进上州刘家之后,阿森又对她干了些什么?根据桑兰在刑事证词中的叙述,内容如下:1999年4月某日晚上,阿森乘她母亲熟睡之后上了她的床,从后面抱住她,与她发生了性行为(细节省略),这一段,应该是桑兰整个“性侵”刑事报案的重中之重。

根据桑兰的描述,在整个性行为的过程中,看不出她有丝毫被迫和反抗的意思,更没有叫喊求助,这绝对不像是“一级强奸”,倒像是桑兰乘她母亲熟睡时和阿森的“一级偷情”行为。桑兰还作了一个论证:整个过程和她与男友性行为时的感觉相同,即颈部都出现麻痒感。天哪,杨明的色情小说完全写颠倒了,需要全部改写。有人已经发明了2011年网络最新流行语:今天你脖子发麻吗?

桑兰在证词中承认,她与母亲同床睡,每四小时就需要她母亲为她导尿一次。证词中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她与阿森发生性行为的同时,她的母亲却熟睡不醒,竟然不知道她的女儿就在她身旁与人偷欢。

我看检察官简直就是气坏了,桑兰如此侃侃而谈,是把他们都当成傻瓜了,难怪他们把桑兰的报案书给扔了出来,就连写个书面的回复也免了。

根据桑兰的证词,路平为她做气功治疗期间,某日她发现大腿内侧有血,她说她不知道这血是怎么来的。桑兰没有按照路平的意思,承认这血是因为阿森对她抠抠摸摸所造成的,她甚至没有承认阿森当时在场。按照桑兰在证供中的说法,这血更像是路平利用气功治疗的机会对她抠抠摸摸的结果。路平自己也说,他对桑兰“发功”的时候,不允许有第三者在场。可以说,桑兰的刑事证供,不仅没有呼应路平的证供,反而扇了他一大巴掌。路平这个老不要脸,这回是水洗不清了。

桑兰报案失败后,黄健企图找台阶下,他说性侵发生在曼哈顿阿森家,报案被拒绝,是因为报错地方了,应该去曼哈顿报案。他以为桑兰的报案证词永远不会公开,想不到现在公开了,黄健的谎言也就戳穿了。难怪海明当时讥笑黄健,你想到曼哈顿报案?我给你地址,你去报呀!
 
老兄最近是潜心研究桑兰啊。
 
老兄最近是潜心研究桑兰啊。

主要是桑兰团队和拥护蹙们,一开始将自己定位在民族主义的高度。

桑兰在证词中承认,她与自己的母亲同床睡,阿森“性侵”她时,她的母亲却熟睡不醒,我觉得,要么桑兰说话,要么阿森早泄,要么那个床是特殊材料做的,还有一种可能,桑兰的母亲是“性侵”的同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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