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移民部的最新统计,截至2006年4月,有居住时间未及规定、而被传召必须接受入籍聆讯(Citizenship Hearing)的申请总共有8,201宗,聆讯等待时间为7个月,加上入籍申请一般需要处理的时间,使得居住时间有疑点需要进行聆讯的申请人,入籍所需时间长至13个月。有移民律师指出,其住满3年一半时间也不到的申请人,聆讯结果被拒率高达八成至九成。
据明报消息,有关资料由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自移民部取得,是移民部第一次允许这类统计公开。不过,由于是第一次公开,李克伦说暂时无从比较现在与以前所需的时间,到底相差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