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一直都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一直都很少参与讨论或争论。但是这个Case需要出来说明一下, Wilson是在Otto's BMW买的车。 事情的原委是客人来trade in 他老婆的车子,这台车子发生过事故, 而且是客人私底下花了$9970的修的车,而且没有申报事故也没有通过他的保险公司来修车。在我和客人做的trade in appraisal填车子纪录表格的时候, 客人否认事故,所以在单子上签了字。结果我主管 run Car proof report也没有显示有过事故纪录。 二手车的车行收了我们的车子以后, 把车子卖给了另外一个客人,结果4个月以后,客人找到了该车的修车纪录。 现在的买这台车子的客人已经把车子还给了原本的车行。至于要不要告到法庭这件事, 不是我个人能决定的, 这个会是由车行的老板来决定, 我也只是在帮忙传达讯息。买车的时候我客气,就是我回头遇到你或者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我也是客气的。至于我挂电话的原因是因为你在电话里对我大吼大叫,我几次让你平复一下你的情绪,而你呢?希望发帖人要凭良心说话,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