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小公主姊妹和Matthew弟兄耐心的回帖。
不是爱他们的罪,而是爱他们的人。这句话我很同意。
其实我们都是罪人,各人有各人的罪。我从来就没有信过佛教,但我曾经是一个无神论者。佛教是魔鬼的诡计,无神论同样是魔鬼的诡计。我们现在都是得救的人。但是我们的行为,我们的心思意念还是时时处处偏离神圣洁的标准,我们还是常常偏行己路,亏欠神的荣耀。我们的这些行为,同样是魔鬼的引诱与攻击所致,同样是魔鬼的诡计。
主耶稣要我们彼此相爱,也命令我们要爱邻舍路人,爱把我们当仇敌攻击逼迫的人。
但是,我们彼此相爱,不是爱彼此的罪。我们爱他们,也不是爱他们的罪。佛教的教义无神论的谬论引诱人离开神的真道,我想这一点大家都应该没有分歧。小公主姊妹要指出的,可能是我们在向他们指出这点的时候要避免简单粗暴,要满怀爱心,要谦卑温柔。这样的话我觉得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虽说明知这些当然之理,但一旦和人陷入争执却往往就放到了脑后,变成为争论而争,为赢而争了。这是我很大的一个诱惑,是我无数个过犯罪孽中自知比较突出的一个。
另外,我在想是不是大家应该把面对面传福音和在网上传福音的方式有所区别。
在面对面传福音时,我们讲话的对象就是我们传福音的对象。我们应该特别尊重我们谈话对象的感受。如果他们不愿意听就应该停止。因为如果我们不停止的话他无处可逃,变成我们在强迫别人听他要拒绝的信息了。这已经是对别人回避/拒绝的权力的不尊重。
但是,在网上传福音,有点像公开辩论。其目的不是说服对方,而是说服听众。网络福音的真正对象是广大的潜水员,而不是直接交谈的对象(至少不能以对方为唯一对象)。如果对方不愿意听,他/她完全可以选择回避。只要他/她还在继续发言就表明他还在自愿进行相关讨论。 所以,只要没有人身攻击,网上讨论就不存在不尊重他人的回避的权力拒绝的自由的问题。从另一方面讲,我们不能因为几十、几百、有时甚至成千上万的网友中有一少部分人表示反对就不阐明自己的观点。这样对其他愿意看到讨论继续的发言或者潜水的网友其实并不公平。
当然,我们的发言,总应该以主的爱为根基,以造就对方为出发点。这一点个人觉得非常很难持之以恒。所以,我还是谨慎发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