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违背省政府文件向公交车收费遭质疑|公交车|公交优先|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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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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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现代政府管理和运行的基本原则,上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和指令,下级政府理应积极贯彻落实,而不是寻找所谓的理由和借口加以抗拒。

  既然湖南省政府已经明确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公交车辆使用非民营停车场,免收场地占用费和停车费”,那么,这种从根本上旨在还利于民、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惠民政策,就不能被地方政府部门以所谓的理由加以抵触。

  网言网语

  “长沙市将收取公交车辆停车费突破全国之最。前无古人后不见来者。”

  “用纳税人的钱建配套设施,再用配套设施高额收取公益行业费用,完全逼迫公益行业商业化经营,公交能够姓公吗?”

  网帖所言是否属实?《法制日报》记者赶赴实地一寻真相。

  □网闻寻真

  本报记者阮占江

  本报实习生张琳琳

  “长沙市将收取公交车辆停车费突破全国之最。前无古人后不见来者。”近日,有网友在湖南地方论坛上发帖,称长沙市将收取公交车辆站场停车费。网帖质疑收取公交车辆停车费的行为,不仅有违去年湖南省政府发布的“公交车辆使用非民营停车场,免收场地占用费和停车费”的文件规定,也违背了公交行业的公益性。

  发帖人所讲是否属实?面对交通日益拥堵的现状,长沙公交行业又将如何发展?《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网曝

  公交车停车费对抗上级政府文件

  “长沙市白天进入公交站场的营运公交车辆以280元/车位・月标准实行收费;夜间停放的营运公交车辆以180元/车位・月标准实行收费,两项收费合计,每台公交车辆约为460元/车位・月。每天收取公交车辆停车场费约16元。”近日,一网名叫“波浪”的网友在湖南红网发了一篇名为《守土有责:长沙市将收取公交车辆停车费突破全国之最》的网帖。

  “然而,湖南省政府发【2011】47号文第三条明确规定‘公交车辆使用非民营停车场,免收场地占用费和停车费’。”网帖认为,公交服务,不纯粹是简单地遵守一份契约精神,更多的是为了坚守一份服务社会之责任。对城市公益行业收取如此高额停车费,不仅社会车辆难以承受,对城市公益事业也是竭泽而渔。

  “目前的长沙民营公交,像一头瘦骨嶙峋的小牛,肩负着沉重的社会义务,服务不断升级、每年文明创建,还要对其收取如此高额的公营停车场费用,用纳税人的钱建配套设施,再用配套设施高额收取公益行业费用,完全逼迫公益行业商业化经营,公交能够姓公吗?”网帖称,城市公交是系统工程、公益事业,因此需要整体考虑问题,而不仅仅解决公营停车场收费的问题。如何使长沙市公共交通走上良性循环之路?长沙应该有一个总的目标――就是如何为广大长沙城乡市民提供方便、快捷、便宜、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

  “这是发展公交?还是制约公交发展?”

  “难怪长沙的公交这么贵,服务也差。”

  “羊毛出在羊身上,本来就少得可怜的1块钱的公交车只怕是再也不会有了。”

  记者注意到,网帖一出,立即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围观和评论。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长沙公交的整体环境近几年还是得到了充分的改善,要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还需要建立合理的公交站场收费机制,这样才能确保站场的正常运行。

  回应

  省政府文件并非实际操作办法

  “此前长沙有关部门已经对进入站场的公交车收取停车费了。考虑到这笔费用不小,我们公司的车只有采取零散停放的方式。部分车停在就近的高架桥下,也要交费,一年一平方米60块钱,比公交场站收取的费用低多了。”长沙一家民营公交公司的负责人如此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为了解、核实情况,记者拨打了长沙市此前统一在报纸上公布的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公共交通的副局长李宏的电话,但李宏没有接听,也没有给记者回电。7月18日下午,记者驱车赶到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此前长沙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公交站场使用管理办法》,市物价局也明确了收费标准,长沙公交车站场收费是有依据的。”客运管理处处长雷毅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沙的公交车站场确实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但如今站场管理与运营已经分离,目前有一家公司在进行场站管理,8家公交公司在分散使用。依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公交站场确实要对进入站场的公交车收取一定的费用。

  “站场是公交车专用的,不对社会开放,收取的也不叫停车费。”雷毅华告诉记者,目前收取的费用主要是为了维持站场的日常运行,用于水电、安保、保洁、维护等物业管理服务。

  “去年年底湖南省政府确实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提出公交车辆使用非民营停车场,免收场地占用费和停车费的指导思想。但是,这份文件并非实施方案或管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雷毅华表示,他们也发现了湖南省政府文件和长沙市相关规定的矛盾冲突之处,一些公交公司在网上投诉表示不满他们也能够理解。但是,目前是过渡调整期,在没有更多的政府财政资金补贴和投入的情况下,在新的配套性的政策措施尚未出台前,长沙只能执行、维持原有的规定,按照物价部门核定过的标准收费。

  “长沙的现实出行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还达不到廉价公交、福利公交的水平,因为油价、购车成本、配件、工资不断攀升,运营成本较高,而财政补贴也不可能像北京那样一年由财政投入140多个亿,需要票价来维持公交的正常运营,消化车辆购置和更新的成本。”当记者问到,为什么如今长沙公交的票价相对较贵,一元车越来越少,一些空调车即便不开空调上车也要收取两元时,雷毅华表示,公交的定票体制是经过物价部门核算的,不能随意更改。

  “自2008年以来,长沙每年都在增加公交投入,已经由以前每年800万元增长到了如今每年1.5亿元,但这些投入远远不够,因为其中的一半要用于车辆更新。”雷毅华认为,作为湖南省会城市,长沙今后将会配置更多高品质、舒适、环保节能的公交车,提升城市的形象。目前长沙正在申请国家的公交都市示范工程项目。如果申报成功,今后长沙将依托该试点工程来进一步推进公交体系建设和管理,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

  说法

  公交优先如何实现考验管理智慧

  “按照现代政府管理和运行的基本原则,上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和指令,下级政府理应积极贯彻落实,而不是寻找所谓的理由和借口加以抗拒。”长沙律师邹治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沙方面可能确实有着一些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但既然湖南省政府已经明确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公交车辆使用非民营停车场,免收场地占用费和停车费”,那么,这种从根本上旨在还利于民、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惠民政策,就不能被地方政府部门以所谓的理由加以抵触。如果各地方政府都以一些所谓的现实理由抵触上级文件精神的落实,那么,不仅上级政府的权威性很难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体现,而且老百姓也会认为基层政府在人为克扣上级政府的制度福利,从而产生不满和抵抗情绪,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公交站场建设和维护确实需要一定的费用。但这是政府投资的,为什么还要对公交运行公司另外收费?这些费用,将来只怕会通过各种方式和形式转嫁到乘客的身上,最终损害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邹治华认为,即便要收费,也要认真做一番成本核算,不能比社会上的民营停车场的收费还高。

  “实际上,随着城市车辆的日益增多,如今长沙的道路交通正在日益拥堵,人们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都耗费在了出行的路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长沙的城市管理者理应向北京等城市学习,真正推行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在政策、资金等各方面给予公交更多的扶持,而不是千方百计地想着如何从公交公司方面收取各种所谓的费用。”邹治华认为,如何真正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考验着现代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水平。表面看来,公交车收取高额的票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交的亏损,维持正常的运转,但如果政府方面能够投入更多的资金补贴,相应降低票价,让市民切身感受到公交的舒适和便捷,那么,将来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公交出行,从而减少小车的使用,减低能源的消耗,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最终促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两型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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