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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兰州市交通系统的杜明飞、颜承鲁连环贪腐窝案给兰州市出租车行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虽然杜、颜二人已受到法律制裁,但杜、颜主政期间,各车行在出租车更新期间向承租人违规收取巨额资金的行为值得深思。
交通局窝案给出租车行业带来极大危害
12月2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兰州市物价局原局长杜明飞收受巨额贿赂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4天后,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颜承鲁因收受上千万元贿赂,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时间回溯到今年5月1日,兰州市出现了部分出租车停运事件。后来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出租车恢复了正常运营秩序。
出租车停运事件结束4天后,刚刚“退居二线”的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前任局长颜承鲁突然被兰州市检察院带走“协助调查”。与此同时,该局前副局长、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简称城运处)处长杜明飞也被检察院办案人员带走。杜明飞在2个多月前刚刚获得升迁,调任兰州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最近几年,检察机关接连不断收到关于杜明飞、颜承鲁等人涉嫌违纪违法的举报材料。今年4月,一封实名举报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反贪总局将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此案随后交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5月7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杜、颜二人正式立案侦查。
据记者了解,目前因杜明飞与颜承鲁受贿案,共牵涉出13件案件,15人涉案,其中交通系统涉案7人,其余8名涉嫌行贿罪者多人系出租车企业负责人。
公诉人认为,杜明飞与颜承鲁等人作为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者,其行为给兰州市的出租车行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杜明飞在担任兰州市城运处处长期间,利用手中掌握的管理兰州市出租车行业的部分权力,不但大肆收受出租车企业的现金或购物卡贿赂,进行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还公然多次以各种名义向公司负责人索贿。仅收受兰州一家龙头出租车民营企业负责人的贿赂就有13次,数额高达245万元,其中223万元属于索贿。
同时,当时作为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的颜承鲁,竟办起了出租车公司,公然将手中掌握的由政府批准的180辆出租车营运指标资源作为控股资本。明面上是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者,暗地里却是出租车企业的经营者。
巨额贿赂资金最终转嫁给“的哥”
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出租车企业送给杜、颜等人的巨额贿赂资金,最终还是要转嫁到出租车司机身上。
从2009年1月至今,兰州市已经更新报废出租车3000余辆。出租车报废更新后的重新承租成了众人追逐的香饽饽。表面上看,出租车更新不过是旧车换新车,实际上,却牵扯着出租车司机、车行、掮客、部分行业管理者等各方的利益。
根据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出租汽车承租风险抵押金严格按照6万元的标准执行,但这一规定最近几年基本上成了一纸空文,根本得不到执行。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2008年9月兰州市的800辆甘A・80号段的出租车到达报废期限,随后在2009年1月初更新为甘A・88号段上路运营,这是兰州市出租车8年来首次大规模更新。其实在这批车辆更新时,一些车行就开始向承租人违规多收取风险抵押金。当时更新的车辆有吉利、富康、现代、大众四种车型,一般吉利多收取1万元,其他车型多收取2万元,但车行给承租人的押金收据只开6万元,违规多收取的费用变成了车行的纯利润。直到后来更新的甘A・83号段出租车,一些车行违规多收取的费用最高达4.5万元,这还不包括承租人给中间人的好处费,承租一辆出租车的费用最高可达12万元。
22岁的刘宏林是永登人,两年前刘宏林决定自己承租一辆出租车,经过中间人的牵线搭桥,刘宏林终于如愿以偿。与车行签完承租出租车的合同后刘宏林算了一笔账,车行收取风险抵押金8万元,付给中间人好处费1万元,请中间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吃饭共花费1200元。为了获得出租车的承租权,刘宏林共支付了91200元。刘宏林给车行交了8万元风险抵押金,但车行只给了他6万元的押金收据,他也知道其余2万元最终不会退还。
中间人背后有行业管理者的影子
33岁的李展鹏原来是兰州市一家车行的出租车司机,两年前他承租的出租车到了报废期限,与车行签订的为期8年的车辆承租合同也已经到期。
李展鹏告诉记者,原甘A・80号段车报废更新时,只要车行原来的承租人表示多掏1万-2万元的费用也愿意继续承租,车行一般会直接与他们续签承租协议。到甘A・82号段出租车更新时,即使原来的承租人愿意按照车行的要求多掏钱,也不一定能顺利承租到车辆。也许要通过车行的个别负责人或者一些中间人,给他们一些好处费,经他们联系才能承租到车辆,好处费一般在1万-4万元。
“车辆报废后,我和其他承租人向车行明确表示愿意在车辆更新后与车行续签承租合同,也愿意按车行的规定多掏一定的费用。当时车行让我们等,称车辆更新后与我们联系。”李展鹏说。
但是最终的结果让李展鹏始料未及,两个月后他接到通知,更新的车辆没有他的份,车行将解除他原来的承租合同,并退还他的6万元押金。
高中毕业的李展鹏没有其他技能,几经周折后又联系到另外一家车行,在给中间人1.5万元好处费,给车行交了8.5万元风险抵押金后承租了该车行的一辆东风雪铁龙。
采访中李展鹏告诉记者,有很多老出租车司机和他有相同的遭遇,他们离开原来的车行后又选择新的车行,此时车行以及手握更新承租指标的中间人待价而沽,谁给的钱多就将车辆承租给谁。
一些出租车司机说,很多中间人背后,都有个别出租车行业管理者的影子。一位出租车企业的负责人更是直言不讳地说:“我们更新的车辆到底承租给谁,我说了根本不算,因为早在车辆更新前几个月就已经被有些人瓜分了。”
车行违规收取资金数额惊人
每年出租车更新前,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都会专门发文规范出租车承租收费的问题。文件要求出租汽车承租风险抵押金严格按照6万的标准执行。凡在出租更新过程中违规、超标准收费,借机向承租者转嫁经营风险的车行,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车行违规行为一旦查实,将收回该车行当年更新出租车经营权。同时,对车行超标准收取的风险抵押金,全部没收上缴市财政,并勒令其全额退还超标准收取的出租车承租人的承租金。
“从2010年1月下旬兰州市原来的800辆绿桑报废更新开始,先后已经有3批共2970辆出租车报废更新,这其中车行违规收取费用的数目惊人。”的哥李展鹏认为,不算那些中间人个人获利,这些车行的违规收费绝大多数不开票据,涉及资金最终也不会退还给承租人。
记者曾就出租车更新违规收费一事对兰州市多家出租车行进行过采访,许多车行的承租人都私下向记者举报自己所在车行违规收取数万元的风险抵押金,但在记者采访车行负责人时,他们都对此矢口否认。
“近年来,经常有人通过城运处公布的举报监督电话、市长热线、信访信件等方式举报有车行在出租车更新过程中违规收费,我们也非常重视这些举报,每一个举报信息都派人认真核实。但这些举报者要么是道听途说,要么提供不了违规收费的凭据,甚至找不到一个实名举报的人。”兰州市城运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也许一些出租车行在车辆更新过程中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但是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他们很难查处违规车行。
虽然杜明飞、颜承鲁先后被判刑,但各车行老板在出租车更新过程中违规收取资金的行为值得深思。据了解,今年8月,兰州市检察院针对兰州市交通系统存在的问题,已经启动了预防职务犯罪方案,对之发出检察建议、进行个案预防调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对策。
交通局窝案给出租车行业带来极大危害
12月2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兰州市物价局原局长杜明飞收受巨额贿赂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4天后,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颜承鲁因收受上千万元贿赂,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时间回溯到今年5月1日,兰州市出现了部分出租车停运事件。后来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出租车恢复了正常运营秩序。
出租车停运事件结束4天后,刚刚“退居二线”的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前任局长颜承鲁突然被兰州市检察院带走“协助调查”。与此同时,该局前副局长、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简称城运处)处长杜明飞也被检察院办案人员带走。杜明飞在2个多月前刚刚获得升迁,调任兰州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最近几年,检察机关接连不断收到关于杜明飞、颜承鲁等人涉嫌违纪违法的举报材料。今年4月,一封实名举报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反贪总局将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此案随后交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5月7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杜、颜二人正式立案侦查。
据记者了解,目前因杜明飞与颜承鲁受贿案,共牵涉出13件案件,15人涉案,其中交通系统涉案7人,其余8名涉嫌行贿罪者多人系出租车企业负责人。
公诉人认为,杜明飞与颜承鲁等人作为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者,其行为给兰州市的出租车行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杜明飞在担任兰州市城运处处长期间,利用手中掌握的管理兰州市出租车行业的部分权力,不但大肆收受出租车企业的现金或购物卡贿赂,进行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还公然多次以各种名义向公司负责人索贿。仅收受兰州一家龙头出租车民营企业负责人的贿赂就有13次,数额高达245万元,其中223万元属于索贿。
同时,当时作为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的颜承鲁,竟办起了出租车公司,公然将手中掌握的由政府批准的180辆出租车营运指标资源作为控股资本。明面上是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者,暗地里却是出租车企业的经营者。
巨额贿赂资金最终转嫁给“的哥”
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出租车企业送给杜、颜等人的巨额贿赂资金,最终还是要转嫁到出租车司机身上。
从2009年1月至今,兰州市已经更新报废出租车3000余辆。出租车报废更新后的重新承租成了众人追逐的香饽饽。表面上看,出租车更新不过是旧车换新车,实际上,却牵扯着出租车司机、车行、掮客、部分行业管理者等各方的利益。
根据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出租汽车承租风险抵押金严格按照6万元的标准执行,但这一规定最近几年基本上成了一纸空文,根本得不到执行。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2008年9月兰州市的800辆甘A・80号段的出租车到达报废期限,随后在2009年1月初更新为甘A・88号段上路运营,这是兰州市出租车8年来首次大规模更新。其实在这批车辆更新时,一些车行就开始向承租人违规多收取风险抵押金。当时更新的车辆有吉利、富康、现代、大众四种车型,一般吉利多收取1万元,其他车型多收取2万元,但车行给承租人的押金收据只开6万元,违规多收取的费用变成了车行的纯利润。直到后来更新的甘A・83号段出租车,一些车行违规多收取的费用最高达4.5万元,这还不包括承租人给中间人的好处费,承租一辆出租车的费用最高可达12万元。
22岁的刘宏林是永登人,两年前刘宏林决定自己承租一辆出租车,经过中间人的牵线搭桥,刘宏林终于如愿以偿。与车行签完承租出租车的合同后刘宏林算了一笔账,车行收取风险抵押金8万元,付给中间人好处费1万元,请中间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吃饭共花费1200元。为了获得出租车的承租权,刘宏林共支付了91200元。刘宏林给车行交了8万元风险抵押金,但车行只给了他6万元的押金收据,他也知道其余2万元最终不会退还。
中间人背后有行业管理者的影子
33岁的李展鹏原来是兰州市一家车行的出租车司机,两年前他承租的出租车到了报废期限,与车行签订的为期8年的车辆承租合同也已经到期。
李展鹏告诉记者,原甘A・80号段车报废更新时,只要车行原来的承租人表示多掏1万-2万元的费用也愿意继续承租,车行一般会直接与他们续签承租协议。到甘A・82号段出租车更新时,即使原来的承租人愿意按照车行的要求多掏钱,也不一定能顺利承租到车辆。也许要通过车行的个别负责人或者一些中间人,给他们一些好处费,经他们联系才能承租到车辆,好处费一般在1万-4万元。
“车辆报废后,我和其他承租人向车行明确表示愿意在车辆更新后与车行续签承租合同,也愿意按车行的规定多掏一定的费用。当时车行让我们等,称车辆更新后与我们联系。”李展鹏说。
但是最终的结果让李展鹏始料未及,两个月后他接到通知,更新的车辆没有他的份,车行将解除他原来的承租合同,并退还他的6万元押金。
高中毕业的李展鹏没有其他技能,几经周折后又联系到另外一家车行,在给中间人1.5万元好处费,给车行交了8.5万元风险抵押金后承租了该车行的一辆东风雪铁龙。
采访中李展鹏告诉记者,有很多老出租车司机和他有相同的遭遇,他们离开原来的车行后又选择新的车行,此时车行以及手握更新承租指标的中间人待价而沽,谁给的钱多就将车辆承租给谁。
一些出租车司机说,很多中间人背后,都有个别出租车行业管理者的影子。一位出租车企业的负责人更是直言不讳地说:“我们更新的车辆到底承租给谁,我说了根本不算,因为早在车辆更新前几个月就已经被有些人瓜分了。”
车行违规收取资金数额惊人
每年出租车更新前,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都会专门发文规范出租车承租收费的问题。文件要求出租汽车承租风险抵押金严格按照6万的标准执行。凡在出租更新过程中违规、超标准收费,借机向承租者转嫁经营风险的车行,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车行违规行为一旦查实,将收回该车行当年更新出租车经营权。同时,对车行超标准收取的风险抵押金,全部没收上缴市财政,并勒令其全额退还超标准收取的出租车承租人的承租金。
“从2010年1月下旬兰州市原来的800辆绿桑报废更新开始,先后已经有3批共2970辆出租车报废更新,这其中车行违规收取费用的数目惊人。”的哥李展鹏认为,不算那些中间人个人获利,这些车行的违规收费绝大多数不开票据,涉及资金最终也不会退还给承租人。
记者曾就出租车更新违规收费一事对兰州市多家出租车行进行过采访,许多车行的承租人都私下向记者举报自己所在车行违规收取数万元的风险抵押金,但在记者采访车行负责人时,他们都对此矢口否认。
“近年来,经常有人通过城运处公布的举报监督电话、市长热线、信访信件等方式举报有车行在出租车更新过程中违规收费,我们也非常重视这些举报,每一个举报信息都派人认真核实。但这些举报者要么是道听途说,要么提供不了违规收费的凭据,甚至找不到一个实名举报的人。”兰州市城运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也许一些出租车行在车辆更新过程中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但是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他们很难查处违规车行。
虽然杜明飞、颜承鲁先后被判刑,但各车行老板在出租车更新过程中违规收取资金的行为值得深思。据了解,今年8月,兰州市检察院针对兰州市交通系统存在的问题,已经启动了预防职务犯罪方案,对之发出检察建议、进行个案预防调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