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恋成强奸幼女 一教师蹲6年监后誓要迎娶挚爱

SSSimon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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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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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刘小兰是在1995年。当时我是安徽省泾县一所中学的初三物理教师,她是初一学生。1992年中学毕业后,18岁的我没考上大学,只好回乡当了一名民办教师。


  那是一个秋日的中午,我骑自行车到镇上去寄信。刚把自行车推出校门,突然听到一个女生怯怯地呼唤:“秦老师,能带我一程吗?”我回头一看,一个长着一双大眼睛、个头足有1.62米的女孩从初一教室里跑了出来。我愣了一下,早就听说初一年级招收了一名叫刘小兰的高个女生,看来就是她了。她红着脸说:“我想到镇上看我妈。”我说:“行,上车吧。”路上,我问她为什么不和母亲住在一起,她却答非所问:“我和我爸住在一起。”我感到她的眼里有一种淡淡的忧郁,她好像有很多的心事,但又不肯对人说。我想不出用什么话来安慰她,就给她讲故事。她默不作声地听着,不时笑两声,算是对我的鼓励。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次不足30分钟的旅行,会改变我的一生。


  5天后,我收到刘小兰寄来的一封信。她在信中告诉我,她父亲因为和人打架被判了刑,母亲在她父亲入狱后改嫁到了镇上,父亲出狱后为她找了一位后妈。从此,她在家里成了一个多余的人。父亲嗜赌如命,赌输了就拿她出气,后妈嫌她不是亲生,更不给她好脸色。“秦老师,那天你带我去镇上,我感觉你就像我的大哥哥一样,我以后会经常给你写信,我希望你像大哥哥一样关心我、爱护我。”果然,此后每个星期,我都能收到刘小兰的来信。我很同情刘小兰的遭遇,于是跑到书店买了两本文学名著,在扉页写上鼓励的话送给她。她很感激,当天中午跑到我的寝室来向我道谢。后来她经常在放学后到我的寝室来和我说话。尽管她当时还很小,但苦难的命运使她过早地成熟了。


  1995年深冬的一天,我俩在寝室里一直聊到晚上8时多。我要送她回家,可她不肯。经不住她的再三要求,我答应留她过夜。她兴奋地靠在我的肩膀上,不停地述说着她的梦想,说她将来要当一名作家,把她看到的想到的故事都写下来……说着说着,她慢慢地合上了眼睛。我把她扶到床上,替她盖好被子,然后端一只小板凳,坐在她身边静静地看了她一夜……那时的我和她,心中几乎没有一点杂念,这种介于友谊和爱情之间的感情一直维持到1996年“五・一”劳动节。那段时间,刘小兰经常在我这儿过夜,但我从来没有侵犯过她的身体。其实,那时我和她的关系已经走到了十分危险的边缘,可我却没有警醒,我甚至没有想到,我的放任会毁了她,也会毁了我。


  1996年5月1日,是一个让我终生忏悔的日子。这一天,我和她终于越过了最后一道防线,铸成了大错。可当时幼稚的我们并没有认识到这种错误,我们在事后互盟心意:千年万年,永不相弃。本来,我只要耐心等待,等待刘小兰长大成人,生理和心理都发育成熟,我们再恋爱也不迟。如果时间能够证明,我和她的爱情是理智和合乎道德的,可在欲望的唆使下,我们过早地摘了爱情的果实。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刘小兰的父亲很快得知了此事,他用皮带把刘小兰打得体无完肤,禁止她再和我来往,她的亲人们还向当地派出所举报。第二天,我被派出所的民警带走了。到了派出所后,我才知道,刘小兰是1982年12月出生的,我们发生关系时,她还不满14周岁。1996年7月,我被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以强奸幼女罪判处8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我在学校里曾担任团支部书记,还曾被县教委评为县“优秀教师”,并获得了在宣州教育学院函授进修的机会,眼看就要毕业了,没想到……我更对不起刘小兰,我不知道她今后的生活会怎么过,她如何面对世俗的目光,她还会继续上学吗?


  刷新爱情


  好妹妹等我出狱娶她


  在看守所里,我最放心不下的是刘小兰。姐姐来看我时,我迫不急待地向她打听刘小兰的消息。姐姐告诉我,刘小兰在我被判刑后就离家出走了。一个不足14周岁的孩子,失去了父母的庇护,独自一人在外漂泊,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着她?我感到一种近乎绝望的疼痛,这个花一样的少女,难道就这样被我毁了?可我更没想到的是,劝我要坚强的姐姐回家后就服毒自杀了!


  在我们那个祖祖辈辈没出过文化人的村子里,姐姐一直以我这个当中学教师的弟弟为骄傲。我出事后,姐姐整日沉默不语,她接受不了“她是强奸犯的姐姐”这个现实,终于在一天晨起后服下了剧毒农药。当时我已被押送到位于安徽省望江县的九成监狱孟湖监区八分监区服刑。得知姐姐的死讯后,我不吃饭,不睡觉,只管玩命地干活。就在我心情极度灰暗的时候,一个我意想不到的人却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那是1998年春的一天,管教干部突然通知我到接见室去。走到门口,我愣住了,那不是刘小兰吗?怎么会是她!我不能扼制住见她的欲望,飞快地跑回寝室,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回到接见室见她。小兰长高了,足有1.65米,像个标准的大姑娘了。我问她这两年都去了哪些地方,她说在外面打工。沉默了一段时间后,她把手贴在窗玻璃上,让我在里面和她对贴着,然后对我说:“小林哥,还记得那首《牵手》吗?”我说记得。她小声哼起了那首我们以前在一起散步时经常手牵手唱的歌。渐渐地,我的眼里有些湿润,我对她说:“谢谢你来看我,以后你不要来了。”但此后每隔两个月,小兰都要到监狱来看我一次。有时因事抽不开身,她就给我写信,还给我寄照片。小兰的信重新点燃了我对生活的希望,我觉得日子有了奔头。


  2001年元月,小兰在给我的来信中说:“我已经18岁了,我可以真正地对你说,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随信寄来的还有一张她在厦门鼓浪屿拍的照片。捧着这封信,我的心里感慨万千,那逝去的爱还可以重来吗?我有资格重新获得这份爱吗?但是由于心中有了盼头,我的改造积极性空前高涨。我把对小兰的思念化作创作的动力,先后在《安徽新岸报》等报刊上发表散文、诗歌30余篇,还利用两年的时间通过了10门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由于表现突出,我先后3次被减刑、4次记功、10次受到大会表扬,我还代表九成监狱参加了全省监狱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并获得了三等奖。我把我在监狱里所获得的每一张奖励证书都寄给小兰,让她帮我收藏。


  2002年7月12日,我提前2年零6个月被释放。呼吸着大墙外面自由、清新的空气,我真想对小兰大声说:是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非常赎罪


  我祈祷那个梦圆时刻


  我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小兰打电话,当时她在铜陵打工,我们约定在凤村中学后面的小树林里见面。在我望眼欲穿的等待中,小兰终于出现了。她穿着一套白色的连衣裙,配上一头飘逸的黑发,愈发显得清丽脱俗。我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环顾自己一身土气的打扮,再摸摸脸上被大墙内炽热的夏阳烤焦的皮肤,我问自己,就凭我这个刚刚走出监狱大门,连吃饭都成问题的人,也敢奢谈爱情吗?


  我对我和小兰的爱情产生了一丝忧虑。也许是这种忧虑干扰了我和小兰的情绪,这次相见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热烈。小兰看出了我的顾虑,她一字一顿地说:“我给你3年时间,如果这3年里,你能学到一技之长,做成一番事业,我就嫁给你。否则,我们就分手。如果你同意这个约定,咱们击掌为凭!”望着小兰充满期待的目光,我伸出右掌,和她的左掌响亮地拍在一起。在我把小兰揽进怀里的刹那,我在心里作出了一个让全家人都难以接受的决定:重新上学!我要用我新学的一技之长为小兰、为我们将来的生活创造物质基础。我在监狱里空耗了6年时光,已经远远落后于这个时代,如果不学习,光靠出莽力,何年何月才能让小兰过上好日子!


  我没把自己的这个决定告诉小兰。第二天,小兰回铜陵打工去了。我决定选择到安徽省安广科技学校就读电脑通讯专业,学制是一年。出发前,母亲把平时节衣缩食省下的500元全给了我。可是电视广告里说一学年的学费是6000元,500元哪够呀?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个叫张中的好老师,他担任我们电脑九班的班主任。张老师很同情我,他带着我一道找到校长,校长查看了我在监狱里所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以及在一些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后,对我说:“年轻人,你有这样的志气,我很钦佩,你的学费全免了,希望你好好珍惜这个机会。”就这样,我成了安广科技学校电脑九班的一名正式学生,也是全校年龄最大的一名学生。


  我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每天晚上寝室歇灯后,我就来到走廊里,借着走廊里微弱的灯光看书,一直要看到半夜12时。第二天,当别人还在睡懒觉时,我已经起床了。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早一点结束学业,力争在半年的时间内学完一年的课程。两个月后,我被选为电脑九班的班长,并当上了学生会宣传部长。在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中,我以优异的成绩顺利过关。


  到合肥后的第三个星期,我给小兰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的近况。她很为我高兴,鼓励我好好学习,为她争口气。不久,我收到小兰寄来的一封信和500元钱。她在信中说:“你不要太苦了自己,没钱用就对我说,不要忘了我们的3年之约。”捧着这封沉甸甸的信,我的胸中突然涌起万丈豪情:我要送小兰上学!我要帮小兰圆大学梦!我知道自己的这个想法有点近乎痴心妄想,但我想,只要心中有梦想,一点一点去努力,定有一天能实现。


  从2002年9月1日开始,我每天上、下午各有两个半小时在学校上课,其余时间帮合肥一家打印社打字。晚上,当别的同学都酣然入睡时,我悄悄搬一把椅子和一只小凳子来到走廊上――这是我接的另一份活,替一家信息服务社当“抄写工”。尽管我每天只能挣15到20元,但我想,等我从安广科技学校毕业后,有了一门技术,我一定比现在挣得多,我要把自己所挣的每一分钱都攒起来,一年、两年、三年……总有一天,我会有勇气对小兰说:让我供你上学!2002年国庆节期间,小兰打电话约我回泾县老家相聚。我特意托人买了一套从初一到初三的教科书。我把随身所带的教科书一本一本抽出来,对她说:“这些书你在工余时间多看看,也许有一天对你有大用处。”小兰虽然不明白我的深意,但依然高兴地对我说:“谢谢。”


  尽管我和小兰相聚时都避开了双方的家人,但我们“重新和好”的消息还是传到了双方父母的耳里。两家人对我和小兰重新走到一起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但不管双方父母如何反对,我和小兰都不会让步。我们已经因为过去的荒唐行为受到了惩罚,现在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为什么不能重新开始?


  回到合肥后,我又兼了一份送牛奶的工作,这项工作每天要占用我两个小时,早上天不亮起床,早餐前把牛奶送到各个居民点。工作虽然很苦,但报酬颇丰。在给小兰的信中,我这样写道:“人一旦有了目标,干什么都不觉得累,我的目标就是娶你做我的新娘,为此而奋斗,每一滴汗水都蘸着浓浓的蜜。”小兰在给我的回信中说:“我们立下的可是军令状,你要是不能成功,我就做不成你的新娘了,唉!那该有多惨啊!”小兰哪里知道,我现在的目标不仅仅是要娶她做新娘,我还要供她上学。我不想把这个秘密告诉她,我想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我相信,这一天会到来的!


  补记:记者发稿前曾打电话给小林,他说到2003年4月份,他已积攒了5600元,而小兰也接受了他供她读书的计划,今年秋天她就可以上初中了。(文中主人公为化名)
 
好可怜的恋人
 
我给你3年时间,如果这3年里,你能学到一技之长,做成一番事业,我就嫁给你。否则,我们就分手。如果你同意这个约定,咱们击掌为凭!”
说实在我觉得这句话挺白痴的, 人家进去那么多年出来让人有钱花再可以结婚阿?好像进去和她一点关系没有。
 
最初由 -= *CFC*=- 幽灵降临 发布
只要不是小于14岁就不算强奸吧。
啊!难道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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