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一个帖:羽泉《我是歌手》夺冠内幕分析,有撞墙的冲动!

知道羽泉是从他们的最美和深呼吸。不是他们的歌迷,但和同事们疯着去看过他们的演唱会,很开心的经历。但还是不是我最喜欢的歌手。这次却深刻知道他们改编的功力,真是两个有才的人。虽然觉得他们当歌王有的内定的感觉,但不影响开始对他们的喜欢。感谢这个节目成为我和家人过去三个月周末的盼望和快乐。正发愁接下来的周末我的盼望在哪儿呢?不喜欢羽泉的童鞋,别骂他们啦。这两个一个比另一个更丑的羽泉其实还行。;)

这个感觉很好。他们的《十年》演唱会还是不错的啊!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k3NjM0MzEy.html
 
娱乐重在人缘。


这么多歌手,只有听崔健唱一无所有时,落泪。

这么多歌手,听听都行,只有梁博的歌声,听完还想听,听不够

同感
 
大跌眼镜 揭秘40位大牌歌手的惊人狗血往事(ZT)

http://www.popyard.com/cgi-mod/newspage.cgi?num=1373763&r=0&j=0

尚雯婕--没有音乐素养、不懂装懂、耍大牌
最近参加了湖南卫视《我是歌手》再次爆红,从来都自我感觉极度良好,但是本身却没有一点音乐素养,半路出家恶补了一些皮毛,听了几首欧美流行歌,就把自己当专家,还自称电子音乐创作人,动不动就批评台前幕后的工作人员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但是翻来桥覆出就那么几句,都说: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她讲出来的话让内行们听了都会发笑,但是她还自鸣得意。

羽泉--表面上和气背后却矛盾重重、陈羽凡重利,胡海泉专注音乐
羽泉组合十五年,从最初的不被认可,到如今成为内地乐坛的中坚力量,一路走来除了坚持,还有相互的信任,两个人时常在外表现的和睦,但据悉两人都是表面上很不错,其实背后早已矛盾重重,当年两个人从华谊兄弟出来独立自己做公司后,经营理念有很大的分歧,陈羽凡比较重利,因此偏向商业化,而胡海泉更坚持品质,专注于音乐的本质,比如陈羽凡接商演,无论什么档次都接,只要给钱多,胡海泉却要挑一挑,陈羽凡比较看好做网络歌曲,就是不分好坏,流水线批发出来的作品,词曲都尽量接地气,就是民工歌那种,他的想法是漫天撒网,这么多歌有一首红了,就可以吃衍生钱。比如移动彩铃分成,网站下载分成等等。但胡海泉对次很反感,认为是砸招牌,如果不是为了羽泉这个招牌,两个人可能早就分道扬镳了。

周晓鸥--零点乐队是伪摇滚、成员吸毒被抓是因为大毛抢人家女人还抢人家的演出、看不上湖南卫视的乐队
零点乐队是商业化路线的摇滚乐队,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是被排斥在摇滚圈外的,零点的主唱和乐队,在技术上也称不上牛气,所以摇滚圈一说伪摇,就拿零点乐队当例子,不过湖南卫视《我是歌手》请周晓鸥上节目,周却不太愿意,因为看不上湖南卫视梁翘柏的乐队,要求自带乐队,湖南卫视无条件答应了,所以我们经常看到周晓鸥身后跟着一大帮长发披肩,戴墨镜和耳环的摇滚青中年,其实他在《我是歌手》用的乐手并不是当年零点乐队的人马,零点乐队也是跑商演比较多的乐队,毕竟是流行摇滚,听众能接受的多,周晓鸥曾说说过唱他自己唱《爱不爱我》已经唱到吐了,零点的吸毒丑闻当时挺轰动,其实是大毛得罪人了,抢人马子这事搁圈里很正常,抢人演出就有点过分了,最终吸毒被人家举报,逮了个正着。
 
:cool:

娱乐就是各花入各眼,中在参与。


名次只是一次终结。

重名次轻参与,是本末倒置。

我觉得,你应该是我的一个朋友。

但是在这点上我跟你就有点分歧,虽然参与是重要,但公平才是对参与者的尊重。

要么,就不是设定名次。
 
rosehip 说:
我觉得,你应该是我的一个朋友。


但是在这点上我跟你就有点分歧,虽然参与是重要,但公平才是对参与者的尊重。

要么,就不是设定名次。

既然是朋友,就说句逆耳的。

正人先正已。

甲方没有真凭实据,就说乙方欺骗,这种行为,甲方被称为诬陷诽谤。

这里也有很多人喜欢羽泉。只凭借自己的好恶,偏激中伤。您觉得公平吗?
 
既然是朋友,就说句逆耳的。



正人先正已。



甲方没有真凭实据,就说乙方欺骗,这种行为,甲方被称为诬陷诽谤。



这里也有很多人喜欢羽泉。只凭借自己的好恶,偏激中伤。您觉得公平吗?

朋友,这里没有甲方乙方,这里也没有裁判,这里只有观众发表观感,怎么个观感都是个人的看法

如果一姐是参赛者,她就不能那么说话鸟



还有一点说明一下,娱乐明星也好政治明星也好,他们在享受光环的同时也要承担点被质疑啥的。。。
 
喜欢杨宗伟礼泉,怎么那么像一对gay.
 
还有一点说明一下,娱乐明星也好政治明星也好,他们在享受光环的同时也要承担点被质疑啥的。。。

质疑没问题,没证据的诽谤就不合适了。
 
质疑没问题,没证据的诽谤就不合适了。

请问一声:质疑什么时候就变成诽谤了呢?
 
质疑没问题,没证据的诽谤就不合适了。

质疑就是质询和疑问啊

对不可思议现象的质疑是天赋人权啊:blowzy::D:D:D

万众一声才不是诽谤吗:blink:
 
不是以事实为基础的否定及散布此类言论不是质疑是诽谤。可不可思议决定于你的思维习惯。
 
资深爱地 说:
朋友,这里没有甲方乙方,这里也没有裁判,这里只有观众发表观感,怎么个观感都是个人的看法   

每个人的言行时刻接受着正义和良知的审批。

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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