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主"被扣 中国船员怒讨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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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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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巴拿马籍万吨豪华邮轮“东方公主”号日前被广州海事法院扣押,此次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保全申请的51名船员均为国内某远洋公司的职工。他们称,船东自1997年起即开始拖欠员工的工资。前几年还发部分工资,但从去年开始就分文未付,共计拖欠工资达3192772港币,使其生活难以维系。船员们一直就此问题与船东积极联系,但船东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敷衍。

“我们真是很愤怒,船东说话不算数!” 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这51名中国船员最终决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而其派出公司也一直十分支持船员们的法律行动。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一纸诉状,将“东方公主”的船东告上了法庭。

“东方公主”的豪华与亮丽真是名不虚传

  4月14日11:00,记者在广州黄埔港登上了中国海事巡逻艇,前往已被扣押的“东方公主”号。经过大约四十分钟的航行,记者看到了前方停泊着一艘白色的巨轮。船身洁白,船体庞大,在大型邮轮并不多见的珠江口水城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船舱共有五层,驶近之后,“东方公主”四个大字清晰可见,其绘制精美的船标也令人可以感受到它昔日的豪华。在船身的醒目位置,由红蓝格与红蓝双星组成的巴拿马国旗在迎风飘扬。记者注意到,弦舱的窗口,有人影在晃动,邮轮上尚有人在留守。

由于其他一些原因,虽经记者多方努力仍然没有能够登上“东方公主”号。但是,仅仅绕船一周,已使记者感受到了该船的亮丽,不禁使记者联想起往日的一个又一个故事。

船员拿回工资没有问题

  据该船51名船员所属的国内某远洋公司航运部保赔处徐国信处长介绍,自这件事情发生以来,该公司就一直支持船员们的索赔行动,并多次组织相关专家研讨此事,公司总经理曾在会上对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说:“你们想一想,如果是你们五年拿不到工资,会是一种什么感觉?”最终,经公司研究决定,支持船员上诉,申请海事法院扣船以取回他们的工资。该公司总经理林耀强也向记者表示,自事件发生以来,他们就全力支持船员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普法教育做得深入的良好结果。”同时,他们成立了以公司领导为组长的小组专门负责处理此事,以帮助船员解决实际问题。

  关于这样的纠纷,林总经理表示这并非第一起。“我们公司自1979年开始进行劳务外派,迄今为止外派劳资纠纷已发生5起,最近的一起发生于1999年。类似这样的情况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是很正常也是最有效的。”徐处长作为保赔处处长则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海事索赔案挺多,一年平均也有好几百起,但货运索赔较多,劳资索赔也不是没有。”徐处长表示,他们一直在做大量的工作以使船员利益得到保护。目前,该公司正借款以使他们能有一些钱回家休假、养家。一开始船员们比较着急、紧张,但海事法庭扣船之后,他们已经踏实了很多。在扣船之前,他们都因为心里没底不愿意回去,但现在他们都放心地回家了。

  徐处长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从1995年开始便与“东方公主”号邮船船东共同合作至今,他们很希望此事能够友好解决,不要因为此事而使双方不再合作。如果真的因为此事而拍卖“东方公主”,这也不是他们所愿意看到的。在法院介入后,如果船东及时补发了船员工资,该公司仍然愿意与“东方公主”继续合作。对于该邮轮船东拖欠工资的原因,徐处长说:“我们从侧面也打听到了船东打算继续经营,况且该邮轮去年9月刚刚检修过。造成目前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还是公司的经营不善。”

  记者问徐处长为何公司不代表船员进行起诉,徐处长表示虽然公司垫付了部分拖欠工资,但概念并不相同。这笔钱是公司给船员的安抚金,而不是债务的转移。“由于船员是与东方公主号船东签的合同而非我们与船东,因此最终的债务还得在他们之间解决。”徐处长对船员能如愿讨回工资充满信心。

法院在船员申请当天就扣押了“东方公主”号

  “船员代表是4月8日上午9点来到法院立案起诉的,一共3个人。”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负责人王玉飞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情景。他们是代表停泊在珠江口黄埔港的巴拿马籍邮轮“东方公主”号上51名中国船员,向广州海事法庭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理由很简单,从1997年至今,船东无故拖欠工资合计3192772港元。

  按照船员派出协议规定,普通船员的月收入都在1.3万港元以上,但这只不过是一张空中画饼,因为船东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为不按期支付船员工资敷衍塞责,最惯常的做法就是换经理,每位新上任的经理都以“刚上任,不了解情况”为挡箭牌,等“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他本人也就被辞退了。

  “船员代表是由其派出机构、国内某远洋公司法律部工作人员陪同而来的,当时情绪比较激动,毕竟被人家拖欠了近五年的工资嘛!”王玉飞对此表示理解。

  由于情况紧急,立案庭迅速向院领导作了汇报,上午11点左右,院长金正佳签署了《扣押船舶命令》。下午2点50分,主审法官李轶川率队登上“东方公主”号张贴了扣押令,责令船东――帕里斯特集团有限公司在30天内向法院提供港币350万元的担保。“‘东方公主’号如果逾期未交担保,面临的后果是将被公开拍卖,所得价款按照《海商法》应优先偿付船员工资。”李轶川解释道。截至发稿,“东方公主”号船东尚未提交担保。

“船员们的表现很聪明”

  “直到目前,船员们的表现很聪明。”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吴南伟向记者说。 吴南伟指的“聪明”是船员们被拖欠了5年工资,但直到停泊在黄埔港后才向中国海事法院提起诉前保全申请,有利于船员理解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然,船员们还可以有更聪明的做法。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本案中,船只扣押裁定书在送达之日起30日内,船东一方不支付担保金,船员可请求法院将“东方公主”号公开拍卖。但像这种排水量1万吨以上的巨轮,每天的滞期损失费(包括耗油、维修、停泊等费用)就达6000美元,再加上拍卖前的估计、公告等,费用相当可观。

  船员可以提前向法院起诉,要求将船拍卖,这样一旦船东逾期不交担保金,本案就可直接进入拍卖程序,缩短拍卖的筹备时间,从而减少滞期损失费。 “加入世贸组织后什么叫与国际接轨?利用法律和国际惯例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才是聪明人办事。”这是采访中记者听到的最坦率的说法。(北京青年报,特派记者安刚、丁峰)

新闻回放:

  “东方公主”号邮轮为巴拿马籍,隶属于巴拿马帕里斯特集团有限公司,载重量达10298吨,建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的香港,在当时是最豪华的五星级邮轮之一。改革开放之后,这艘邮轮更是吸引了大批观光客,曾红极一时。

据悉,这艘外籍邮轮自1997年以来,共拖欠船上51名中国船员工资近320万港币。在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之后,51名愤怒的中国船员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了保全申请,请求以此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002年4月8日下午2:50,巴拿马籍豪华邮轮“东方公主”号被广州海事法院扣押,从这一刻开始,这名尊贵的“公主”再也不可以像往常一样在大海上自由地航行,直至该船船员可以拿到他们被拖欠达五年之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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