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暴我要和太太离婚, 我工作养家,太太在家带孩子,周末工作月收入500, 有两个孩子一个1岁半一个五岁半, 现在处在事业最低谷,低收入家庭, 税后月薪$3000,我和太太没法通过协议签离婚协议,
太太要求
1. 分居和离婚后孩子跟太太
2. 分居和离婚后我的收入$2000给太太和孩子, 用来养房养车,其中配偶赡养费是$600,两个孩子的抚养费$1400, 到22岁,本人留$1000, 直到太太再婚或同居,后配偶赡养费可取消
3. 房产必须留给孩子
2. 我的遗产要留一半给两个孩子
如果按这个协议,她和孩子实际收入是 我给的$2000 + 她的工资 $500 + 福利$800 =$3300 左右,我拿1000住在一个又脏有臭的客厅里,如果事业发展不顺利,真的没法继续生活了,肯定要回国
请问合理不合理?谢谢
太太要求
1. 分居和离婚后孩子跟太太
2. 分居和离婚后我的收入$2000给太太和孩子, 用来养房养车,其中配偶赡养费是$600,两个孩子的抚养费$1400, 到22岁,本人留$1000, 直到太太再婚或同居,后配偶赡养费可取消
3. 房产必须留给孩子
2. 我的遗产要留一半给两个孩子
如果按这个协议,她和孩子实际收入是 我给的$2000 + 她的工资 $500 + 福利$800 =$3300 左右,我拿1000住在一个又脏有臭的客厅里,如果事业发展不顺利,真的没法继续生活了,肯定要回国
请问合理不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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