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次事件的一点个人看法

当时老怪看着有问题,也明说了,被一句:“如果你捐了,退给你” 堵住 + 一顿砖头 。。。 如果你想看原贴,我可以满足你。所以老怪很理解有异议的人,现在这局面纯属自己ZUO的 ,怨不得别人。
说的太实在了:good:
 
总有那么一些人,踩着逝者的尸体爬上道德制高点,对所有不同观点都利用死者及其家属进行攻击,一口一个你是往家属伤口撒盐,企图藉此碾压不同意见者。
这种行为乍一看大义凛然,其实是小人之心。
某些自诩善良而不懂政治的ID一直这么说,其实是把老张在火上烤,现在已经半熟了。
 
如果是要解决问题,要讲究方法。如果是讨论民主,则要按照规则,如果要闹事,必须要申请。如果是吃饱了没事,坐在电脑面前发发贴,谈点看法。不妨体谅一下志愿者的辛苦,失亲家庭的悲痛。

你以为捐款人的钱,来得容易?用夸大,不实的信息,搞募捐,体谅过捐款人挣钱的辛苦吗?
 
我估计组织者也有些被误导了。

现在说这个没有意思,还是好好总结为以后吧。

互相误导。可以说忙中出乱吧。然后大家一起添乱。
 
某些自诩善良而不懂政治的ID一直这么说,其实是把老张在火上烤,现在已经半熟了。
希望你这不是在暗指我。:monster:我既未自诩善良,也懂政治的龌龊:oops:。在死者头七之间,我不问政治。
 
最后编辑:
看了善款分配方案,也觉不妥。这方案再一次证实了“事主把钱看得太重”的观点,且大有“名声换金钱也在所不惜”之势。如果真这样做了,就犯了第二个致命错误,估计将来在渥村都呆不下去了。老怪把这话放这儿。
 
2014/03/26晚上,募捐组委会代表家属发的捐款用途的声明:
20%用于刘越的丧事
20%给刘越的北京父母
30%给刘越的大小孩
30%给刘越的小小孩

我补充一句:遇难者太太和太太的父母(在加拿大的),一分钱都不要;CFC和其他专业人士也一分钱都不要。
我理解对吗?

说不出来哪儿不对,有怪怪的感觉。。。通过这件事, 我下定决心要自力更生。。。
 
看了善款分配方案,也觉不妥。这方案再一次证实了“事主把钱看得太重”的观点,且大有“名声换金钱也在所不惜”之势。如果真这样做了,就犯了第二个致命错误,估计将来在渥村都呆不下去了。老怪把这话放这儿。
善款的分配除了救急给刘太外,其余应该由CFC等组织者分配的吧?为什么这种方式支配善款?
 
鸭子,你拍了我一砖头,我还记着呢!
你把砖头找出来,让我再看一遍,如果拍的对头,我再拍几砖。:evil:

我得声明一下啊,我的砖头target只是某一个ID,当时场面一片混乱,被误砸的请见谅。我要砸的是动不动就挖坟拿以前不幸说事儿的那一坨。我只好又祭出我的搅屎棍在不倒翁事件之后再搅它一次。:monster::mad:
 
希望你这不是在暗指我。:monster:我既未自诩善良,也懂政治的龌龊。在死者头七之间,我不问政治。
接着烤,老张会感谢你祖宗十八代的。
 
看了善款分配方案,也觉不妥。这方案再一次证实了“事主把钱看得太重”的观点,且大有“名声换金钱也在所不惜”之势。如果真这样做了,就犯了第二个致命错误,估计将来在渥村都呆不下去了。老怪把这话放这儿。

太严重了,半年后大家各过各的日子。顶多是别的什么事又将这事扯出来,比如“康妈”。
 
我这个ID本来是借来上CFC来恶心一下大家伙的。不成想我自己被多次地恶心到了。:crying:
 
这样的捐助按理不应接受,但是那一千元的支票是事主的父亲亲自从那个一家三代挤在一起的小公寓里取走的。叹!
真有这事?不是清华教授么?事件的性质恐怕得重新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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