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越募捐组委会3月27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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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你的建议。所以捐款应该由承捐人决定如何处理。死者家属处理和大家的意,我赞扬。家属不愿公布如何使用,我尊重。
如果开先例善款不能捐给事主,我怎么知道我下次捐的款项到底给了谁?

评什么“家属不愿公布如何使用”? 她得的都是大家劳动得来的钱!
 
不同意你的建议。所以捐款应该由承捐人决定如何处理。死者家属处理和大家的意,我赞扬。家属不愿公布如何使用,我尊重。
如果开先例善款不能捐给事主,我怎么知道我下次捐的款项到底给了谁?
除非捐款时有条款说明如何分配捐款,否则,组委会无权决定捐款分配比例
这1000多人的捐款,多数都是按照网上Link直接捐给刘家属Support家属的,组委会根据什么代表捐款的1000人把钱分作4份的?这其实是越权,也是对刘家属的不信任和不尊重。
组委会只有转达权,建议权,没有权力作那个20%20%30%30%的荒唐决定的

如果这笔钱是小范围私人捐款,你可以定这个比例,公众捐款,如果事先无条款,这个比例很荒唐,也很难真正具有操作性,即使操作也有很大问题在以后的日子里
 
得体。 组委会什么都考虑就是什么事都惹。 考虑男方父母应该是中国人的处理方式吧?

如果钱捐给刘越的,刘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按加拿大继承法分配捐款
如果钱是捐给刘越家属的,那就由刘越家属来分配捐款 (既然捐款条例无限制,就要愿捐服从)
 
最后编辑:
除非捐款时有条款说明如何分配捐款,否则,组委会无权决定捐款分配比例
这1000多人的捐款,多数都是按照网上Link直接捐给刘家属Support家属的,组委会根据什么代表捐款的1000人把钱分作4份的?这其实是越权,也是对刘家属的不信任和不尊重。
组委会只有转达权,建议权,没有权力作那个20%20%30%30%的荒唐决定的

如果这笔钱是小范围私人捐款,你可以定这个比例,公众捐款,如果事先无条款,这个比例很荒唐,也很难真正具有操作性,即使操作也有很大问题在以后的日子里
这个质疑我觉得冤枉,我说过是按照家属的意愿。
 
这个质疑我觉得冤枉,我说过是按照家属的意愿。
老大,还是按照规则办事比较不留后患
既然是家属愿望,那就由家属自己对公众表示,家属不应该永远在幕后,家属既然接受公众捐款,就有责任和义务对公众讲几句话。
组委会这么定比例,越权,也不该承担这个责任。
 
老大,还是按照规则办事比较不留后患
既然是家属愿望,那就由家属自己对公众表示,家属不应该永远在幕后,家属既然接受公众捐款,就有责任和义务对公众讲几句话。
组委会这么定比例,越权,也不该承担这个责任。
支持你一下吧,该家属说的话就该让家属说,志愿者这么说容易弄出误会,也容易背黑锅。

这么多人帮助她,至少家属应该出来感谢下吧
 
能不能建议家属把葬礼以外的部分捐给另外的慈善机构?毕竟之前倡议书说的就是为了运尸体和办葬礼捐款的。
当然建议只是建议,究竟怎么执行还是要家属决定
我支持的是最后一句
 
Riven 及组委会成员, 你们划分比例即违规也是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还可能出力不讨好,因为捐款人未必是捐款给养老人或捐给孩子受良好教育的,等等等等。。。
当地媒体怎么看待捐款的,抄写一句:Liu's family lives in Ottawa, where members of Ottawa’s Chinese community and other supporters have already raised almost $70,000 to support the family.
很简单,就是Support The Family,没有认为就一定只能用作干什么。。。。

刘夫人意愿这么划分是刘的事情,组委会转达给刘夫人部分捐款人对捐款的使用看法(比如照顾刘先生父母),刘夫人公开表达这个20-20-30-30的比例,岂不比组委会宣布好?
 
老大,还是按照规则办事比较不留后患
既然是家属愿望,那就由家属自己对公众表示,家属不应该永远在幕后,家属既然接受公众捐款,就有责任和义务对公众讲几句话。
组委会这么定比例,越权,也不该承担这个责任。
可以家属书面scan由组织者代发。无需暴露家属马甲。
 
可以家属书面scan由组织者代发。无需暴露家属马甲。

细节好办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卜女士代表刘先生家属发表,我相信最后会有这个发表,只是组委会提前以组委会的名义发表不合情理。

我理解卜女士还没有收到捐款,无法正式发表感谢,但是,言谢不嫌多,可以提前感谢,更何况不可能不知道社区有这么大的支持,志愿者有这么大的压力在。卜女士在Facebook上就感谢了Woody。

我同样理解,有疑问的个人并非都是在意自己捐的那点钱,而是希望组委会及受捐人与捐款人共同维护社区正能量,便于将来类似的社区捐款帮助其他同胞。否则,有可能负面影响以后的类似捐款。

加油,大家共同努力吧。
 
细节好办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卜女士代表刘先生家属发表,我相信最后会有这个发表,只是组委会提前以组委会的名义发表不合情理。

我理解卜女士还没有收到捐款,无法正式发表感谢,但是,言谢不嫌多,可以提前感谢,更何况不可能不知道社区有这么大的支持,志愿者有这么大的压力在。卜女士在Facebook上就感谢了Woody。

我同样理解,有疑问的个人并非都是在意自己捐的那点钱,而是希望组委会及受捐人与捐款人共同维护社区正能量,便于将来类似的社区捐款帮助其他同胞。否则,有可能负面影响以后的类似捐款。

加油,大家共同努力吧。


好,今晚组委会开会讨论这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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