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时刻村长就是一跑腿的,Riven独裁武断蛮狠自负是有目共睹的。该改改了吧!
按照人类传统,每当有人去世,财产争夺战,往往充满戏剧性,具体到中国人,往往演变成婆家和娘家之间的财产争夺战。
婆家: 独子刘先生,父母身体又不好,而且远在中国。
娘家: 未亡人,父母,堂妹等亲戚。
捐款是用于婆家(刘先生的丧葬,父母的赡养),还是娘家(未亡人,岳父母的赡养,教育基金,心理辅导)
网友请选边,排好队。
稍微好一点的建议而已。从捐款事由的角度来说,我不认为把剩余的款项转给刘的父母是上上策。
还有更漂亮的做法,如果不是最漂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