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越遗孀卜凡雁感谢信及善款处理办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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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我对选项没有意见,但对计算的偷材换料有看法。
也就是希望不再有误导发生。
你提的很有道理,老怪支持!善款处理小组的回答很大度很服众!:zhichi:
 
也有朋友提出这样的方案: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B或C(请注明A+B或A+C,缺省为A+B);
B 您的捐款将全额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C 您的捐款将赠予刘越家人(生活需要);
D 其他


还有另外两个备选方案
(1)将C定义成家属生活赠款,希望用于丧葬费用后再给家属的自己分配比例
(2)Chess的建议,更改C选项的说明:C和A按照比例支付丧葬费用

现在的方案也算一个备选:A不够支付丧葬费用,再从C拿
 
按照我的理解, 满足不了TIFF和CANMA的意见问题不大, 她们都好说话

她们两个好说话,可是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有类似的想法? 就算没办法满足所有人的意愿,也争取能尽量满足大多数人的想法,少数人不能满足的,再选D另外说明
 
个人认为选项很合情合理。建议可增加捐款人的资金分配一项。如100$捐款30$-A,30$-B,40$-C。最后结果专款专用。如果丧葬费不够(这种可能性很小)家属还有保险。
组织小组可设计一个利于捐款人回复的表就可以
 
也有朋友提出这样的方案: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B或C(请注明A+B或A+C,缺省为A+B);
B 您的捐款将全额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C 您的捐款将赠予刘越家人(生活需要);
D 其他
:good::good::good:
刘越善款小组同志们辛苦了:good::zhichi:

支持正能量:good::zhichi:
 
个人认为选项很合情合理。建议可增加捐款人的资金分配一项。如100$捐款30$-A,30$-B,40$-C。最后结果专款专用。如果丧葬费不够(这种可能性很小)家属还有保险。
组织小组可设计一个利于捐款人回复的表就可以

因为目前的方案有专款专用多余的处理办法,对于有特定比例要求的,可以选D特殊说明。我们不考虑专门按比例分配款项的选择,主要考虑到处理工作量的问题--但是对于有这种要求的朋友,我们肯定会尽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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