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越遗孀卜凡雁感谢信及善款处理办法公告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改为:

A. 您的捐款将用于刘越丧葬费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1或者2(请注明A1或者A2,缺省为A1)
A1. 您的余额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A2. 您的余额将转赠刘越家人
B. 您的捐款将全额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如CHEO Foundation,Lifesaving Society等(请具体注明第三方慈善机构的名称);
C. 其他(请具体说明您的捐款意向,如果技术上我们难以按照您的捐款意愿进行处理,我们会将善款退回给您)。

还是民主好,这个智慧多了,也不需要计算,赞:good:
 
这个事情既然发展到由民意决定,你的办法1完全可以

不过个人认为,完全没必要釆取实报实销的方式,给一个固定数额就很好了。毕竟原来大家是出钱运尸体,现在这个名目根本不存在了。还给一笔钱(哪怕2万也是巨款)家属应该感恩了

其余的钱真的应该捐给朱令这样的家庭(家徒四壁),而不该给第三方机构(都是浪费了渥京华人的热情)

还是余款全部给

朱令

家庭吧!

我只是开个玩笑。不想给组委会再添麻烦了。
 
细节问题 :
1.丧葬费 应该先走保险福利等,再拿捐款补.
2.要帮助卜家日后生活, 是否要先公布卜家的经济生活状况,这样对大家才公平合理. 别在重复以前迷迷糊糊的问题了.
支持
 
表渲宾夺主好不好。
这决定,得看是谁做出的。如果是卜女士做出决定:刘先生安葬完毕,余款全部转捐。
亲友们还想说点什么吗?
这就是我说的,一个人可以改变世界。
说句玩笑话,最合理的可能真的是:
1 那么丧葬费从选择全额给家属的先出(因为是无条件Support the family)
2 如果1不够,可从单位的丧葬费+保险里出
:tx:

我也是玩笑话,看村长较真,提醒村长会有人讲村长低估村民的善意(其实这个低估讲法很有问题,10万捐款谁会低估村民善意?再讲了,转捐给慈善机构就不是善意?),所以给出这么个方案,可以让全额给家属的亲友完全尽到心意,也可以看出亲友全额到底是多少。。。
 
太天真了.

一分不要,也堵不住所有人的悠悠之口 ...
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能堵住所有人的口能没有一点异议,特别是牵涉到钱和感情的时候,全世界哪都一样。只是相对来说,风波和舆论的大小而已。村里人相对来说还是算善良的。最主要的,是自己图个安心安宁,也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and最大限度地为自己将来没有太多心理负荷地面对新生活。如果安心了,哪还会在乎别人怎么说,更不需要一次次地那么多人一次次地来公开给什么交代考虑来考虑去。。
算了,我不再说了,同为女人,我知道那个痛和将来的不易,也不该那么去说,但真的,长痛不如短痛,我也只是真心地希望家属特别是孩子将来能好好地生活不被打扰。。心理的伤害远比财务和体力劳累的伤害大的多,特别对孩子,至少你可以对孩子说我们靠的是自己也帮助了别人.....在西方长大的孩子,对慈善和募捐的概念可和我们有差别,远不是说个人情就能说的过去的,我们更多的是讲情,西方更多的是想到法和理。。。。
我不说了。抱歉
 
最后编辑:
村长,现在主委会已经把决定权交到捐款人手里,那就诚心诚意听捐款人的,主委会要做的事只是保证把所有的选择放这,怎么选是捐款人的事。

老向昨天不让我们在楼里说自己的选项,怕高怕低的,你现在说这些又是做什么用的呢?

你是逼我把话说到底。好吧。
我一直的看法是:
1)这是个本来不该发生的事情。
2)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不是不可挽救。
3)挽救不该发生的事情,需要有力度。挤牙膏的办法已经证明是行不通了,必须猛下一剂烈药:忍痛割爱,余款全部转捐。
现在是当事者(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迷。
不想浪费更多时间敲字了,就此打住。
 
你是逼我把话说到底。好吧。
我一直的看法是:
1)这是个本来不该发生的事情。
2)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不是不可挽救。
3)挽救不该发生的事情,需要有力度。挤牙膏的办法已经证明是行不通了,必须猛下一剂烈药:忍痛割爱,余款全部转捐。
现在是当事者(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迷。
不想浪费更多时间敲字了,就此打住。
仁至义尽,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zhichi:
 
这个看法

做为一个多伦多人

我非常同意!

多伦多也需要成立基金,也缺乏启动资金了是吗?昨天有一个想打这笔钱主意的,已经很难看了,你就省省吧。
 
总体感觉就是个挤牙膏的过程。
挤牙膏的过程就是民主的过程,不光体现在善款处理上,也体现在丧事处理上。。。
对质疑者谩骂的ID们可以从这个挤牙膏过程学会点民主吧:evil:
 
你是逼我把话说到底。好吧。
我一直的看法是:
1)这是个本来不该发生的事情。
2)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不是不可挽救。
3)挽救不该发生的事情,需要有力度。挤牙膏的办法已经证明是行不通了,必须猛下一剂烈药:忍痛割爱,余款全部转捐。
现在是当事者(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迷。
不想浪费更多时间敲字了,就此打住。

村长的意思是, 矫枉必须过正
这是一个策略, 即使如此,还是会有争议, 而且争议可能不小,当然手续上简单点。
 
说句玩笑话,最合理的可能真的是:
1 那么丧葬费从选择全额给家属的先出(因为是无条件Support the family,剩余卜家放口袋)
2 如果1不够,可从单位的丧葬费+保险里出
:tx:


如果那些亲友那么有信心,未尝不可。
 
村长的意思是, 矫枉必须过正
这是一个策略, 即使如此,还是会有争议., 而且争议可能不小,当然手续上简单点。
如果是卜凡雁拍案决定那么做,争议哪里来?

走出迷宫吧。
 
如果是卜凡雁拍案决定那么做,争议哪里来?

走出迷宫吧。


看这里:

细节问题 :
1.丧葬费 应该先走保险福利等,再拿捐款补.
2.要帮助卜家日后生活, 是否要先公布卜家的经济生活状况,这样对大家才公平合理. 别在重复以前迷迷糊糊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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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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