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让捐款的千号人都满意的。这事要快刀斩乱麻。大部分人是支持多余部分转捐的,也是支持照顾亡者国内父母的。我觉得也是合情合理的(指善款处理方式,而不是募捐本身)。这次出的框架,应该是大部分人能够接受的。只是搞得太复杂,没有操作性,而且并不能免除争议。现在有利的是,家属终于松口了,在此也感谢小组成员的努力和辛苦。建议处理小组出一个分配方案,在CFC上和其他平面媒体公布,清楚表述,有不同意见的捐款人,于指定时间以前联系商讨,否则就按方案执行。只要方案顾及到刘越父母,以及多余部分转第三方,估计95%的捐款人会同意。这样可操作性就大很多。还是那句话,村子很小,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此事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事就让它这么过去吧。多谢建议!
不询问捐款人,直接由家属转捐是我们第一个考虑的办法。显而易见,这对谁都简单。然而,这存在潜在的法律问题:没有得到捐款人同意,家属私自更改了捐款用途;并不是所有捐款人都愿意转捐,比如有些捐款人听到转捐传闻,主动与我们联系要求把钱拿回去。所以没有发信问询所有捐款人意见,我们私自转捐并不妥当。确实没有找到简单的处理办法
我误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