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度数?以什么为衡量标准的?有统计数据吗?谁没有点民族主义成分在里面, 你的度数比精灵高多了。
精灵提出为乐趣狩猎不是一种文明的表现很好。 但是这不能成为吃狗肉文明的理由。
除非, 你们认为自然界人类最大, 只要不伤害自己可以为所欲为。
人类是否有吃天鹅的权利呢? 是否有吃熊猫的权利呢?天赋人类这个胡吃的人权么?
你为什么吃狗肉? 没东西吃, 好吃, 猎奇, 壮阳, 守住民族文化? 给我个理由先
猪牛羊鸡鸭是几千年来驯化的为了食用而饲养的动物。 在饲养过程中他们并不从事什么劳作。
而真正为了农民一家耕地的牛, 农民自己也是舍不得杀死吃掉的, 实在没钱才会含泪把它卖掉。 这是人类的感情, 是人性的光辉之处。
支持下踢飞姐。
顺便也对狗肉Case做个了结。本人在相关帖子中火气比较大,如果冒犯了谁, 在此一起道歉了。
不吃狗肉, 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结果; 当然逻辑人士又要辩逻辑了;
原始人为了争夺食物, 可以杀戮其他部落的人, 男人砍下头, 女人儿童充当奴隶; 动物可以为了争夺食物地盘杀死同类;
随着人类进步, 同类杀戮少了; 但为了生存空间, 也可以把某些人说成异类, 比如希特勒, 说犹太人是异类;比如日本人,说中国人是异类;于是可以杀戮;
文明进步到现在, 狗在大量人眼里已经是半个人了, 特别是在加拿大这个地方, 很多老人孤苦寂寞, 狗是唯一每天伴随他们的有灵性的活物。 所以这里没人开狗肉馆子。
回到踢飞的话题, 从虐杀到不虐杀, 也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当然逻辑人士更不以为然了, 反正都是杀死, 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
拿处死囚犯来说, 以前有凌迟, 一块块把犯人的肉割下来, 几百刀, 让犯人在痛苦中慢慢死去;现在是注射, 让犯人在平静中死去。
另外, 加拿大动物屠宰法律中, 有一条就是不能让动物死得太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