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驳斥崔永元方在法庭上的狡辩
方舟子
07月23日
http://fangzhouzi.baijia.baidu.com/article/23164
今天(7月23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我起诉崔永元和崔永元反诉我的案件,并在微博上做了直播。对与我有关的诉讼,我按惯例是不出庭的,都由律师代理。我表示过如果崔永元出庭,那么我可以破例出庭。但崔永元此前说过如果是上午开庭他要睡觉,不会出庭。因为这次审理是从上午开始的,我估计崔永元不会去,所以我也没去。果然崔永元没有出庭。如果能够在法庭上科普转基因知识,我也考虑出庭。但法官此前已明确表示该案不涉及关于转基因的争议,只审理名誉侵权纠纷,所以我出庭也没什么意义。我通过海淀法院的微博看了直播,对崔永元的律师在法庭上的狡辩、捏造事实、歪曲事实、断章取义、混淆视听一一驳斥如下,可与我方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和提交的代理词结合着看。
先看本诉的辩论:
一、崔永元方在法庭上出示“证据”证明我“污蔑”肖传国、郎咸平、孙海峰、朱毅、“独立调查员”、罗永浩、云无心、曹明华、科学松鼠会、南方周末等等,他这是要替这些人打官司?按其标准,我“污蔑”的人多了,但这跟本案有什么关系?
二、崔永元称我说过很多人是“骗子”“流氓”,所以他也可以说我是“骗子”“流氓”。我说别人是骗子、流氓,都是有根有据详细论证的,可不是崔式诽谤,如果对方不服,也是他们来起诉我,关崔永元什么事?按崔永元的逻辑,他说了我是“骗子”“流氓”,以后人人都可以说他是“骗子”“流氓”了?
三、崔永元列举的据以诽谤我的所谓“事实依据”,多是别人的观点或匿名材料(例如“大洋彼岸的绅士”),这也能叫“事实依据”?甚至连“有观点认为,方舟子如何如何”这种无主的话也说得出口?
四、崔永元认为自己是基于公共利益发表的评论,所以不构成侵权。你自以为是在代表公共利益发言,所以就可以肆意侮辱、诽谤他人?
五、崔永元一方面说我的社会评价不高,一方面说我是公众人物,可以自行消除损害名誉言论的影响,他不觉得这是自相矛盾?既然我的社会评价不高,说出的话没人信,怎么自行消除影响?
六、说公众人物可以自行消除损害名誉言论的影响,是朝阳区程屹法官自行发明的判据,于法无据。既然崔永元本人认可这个观点,那就是认为公众人物不会被损害名誉权,那么他怎么又来反诉我?难道他本人不是公众人物?
七、崔永元说我欺骗公众,举的例子居然是我曾经说过不去上海电视台录节目,以后又多次去了。他作为前电视人,不知道一个电视台有不同的频道、不同的节目组?就算我曾经决定抵制上海电视台所有的节目录制,后来见有值得信赖的人(例如方玄昌)在为上海电视台录节目,我就不能改变对上海台的看法?这也叫欺骗公众?多大的事啊?
八、崔永元辩称,我不是“打假基金”的受益人,而是管理人,理由是谁是管理人根本无从可查,所以他就认定我是实际控制人。其实科技打假资金的网站首页(
http://www.dajiajijin.org )说得清清楚楚,该资金是何祚庥、郭正谊、司马南于2006年发起,管理人是彭剑。崔永元查都不查或查了假装查不到,就敢乱说我是基金管理人?
再看反诉的辩论:
一、崔方在法庭上公然撒谎。崔永元辩称:“2007-2013年(崔永元)基金会的账目都是公开的。”其实公开的只是一份很简单的审计报告,账目在哪里?这不是公然撒谎是什么?
二、崔方在法庭上公然撒谎捏造我的言论。他列举的我所谓“侮辱、诽谤”他的言论,有的根本不是我说的,甚至不是针对他的。例如“杂交的奇葩”,明明是网友@平衡与对称 的微博里的话,而且指的是陈一文(因为陈自称是“杂交的产物”),崔永元怎么就自领是骂他的,而且把骂人者栽到我头上?又如“不明国籍的政协委员”,那话也是网友说的,他给栽到我头上了,对此我方没有必要辩,如果崔永元要证明自己是中国国籍,我早就建议他出示去美国的签证即可。
三、崔方声称我骂崔永元“白痴”,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崔永元最初发微博说“你可以说我是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我当时评论说“真的被证明了是转基因方面的白痴”,他现在竟然辩称“不能因为我说白痴,你就可以说我白痴”,然后告我侵权。他的辩称完整的应该这么说:“不能因为我说你可以说我白痴,你就可以说我白痴”,那么究竟别人可不可以说他是白痴?
四、崔方声称我侮辱崔永元的言论,其实是我对他先侮辱我的言论的反唇相讥。例如,明明是崔永元说我是王立军的狗腿子,我才反问他,你对我搞政治迫害又是谁的狗腿子?现在崔永元居然在法庭上告我骂他是“狗腿子”。崔永元说我侮辱他是“大尾巴狼”“大尾巴骗子”,我是说过他是大尾巴狼,那是因为他一面嘲笑别人找美国政府部门调查是大尾巴狼作派,一面又自己找美国政府部门去了,成了他口中的“大尾巴狼”,要说侮辱,也是他自辱。至于“大尾巴骗子”,指的是崔永元声称美国政府部门回函拒绝接受其采访,但他没有出示过该回函,所以我说:【亮了回函,就成了崔永元自己蔑视的“大尾巴狼”,不亮,就成了大尾巴骗子。他是亮还是不亮?】如果没有回函而他声称有,那是骗人的,才是“大尾巴骗子”,现在崔永元自领“大尾巴骗子”,莫非他真的在骗人?崔永元说我骂他“疯狗”,其实是他先说骂我是“遛狗”,被我反唇相讥是“疯狗”想要遛人而已。崔永元说我骂他是“主持人僵尸”,其实是他嘲笑我在玩“植物打僵尸”的游戏,我挖苦说【玩玩打游戏中的僵尸很好,打打现实中造谣的主持人僵尸,更好。】崔永元方自己在法庭上不是说,一些比较激烈的挖苦,应该是被允许的吗?
五、崔方指控说我侮辱其“加菜”团队是骗子。首先,我针对的是该团队的其他人,不是崔永元本人,崔永元无权替别人“维权”。其次,本来就是崔永元加菜团队的人说“加菜”绝不用转基因油,先骂我是“骗子”,我证明了他们用转基因油,才反过来说他们是骗子的。我的原话如下:【崔永元“给孩子加个菜”团队的人口口声声说“加菜”用的是用肥肉自爆的猪油,不用转基因油,骂我是骗子,并要大家不要相信骗子推销的转基因。但从某“加菜”学校采购单看,每周就买一次香满园调和油,这个就是转基因油。其他学校也用别的牌子的转基因调和油。这证明了崔团队的人才是骗子。骗子推销的慈善活动能相信吗?】(按:我方律师在这里口误,说成是“加菜”学校采购猪油,所以崔方律师才辩解说采购猪油不矛盾)
六、崔方辩称我“直接使用流氓文字”的程度、数量、内容都比崔永元多,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即便崔方列举的上述文字是我所说而不是网友或崔永元本人说的,与崔永元骂我是“纯骗子”、“人渣”、“坑蒙拐骗都干过”、“第一骗”、“网络畸骗”、“第一无赖第一下作”、“公开无耻,天生下流”、“流氓”、“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等相比,哪个更严重、数量更多?
七、崔永元辩称转基因安全性在国际上有争议,所以我不能说他传谣。有争议就可以肆意传播谣言啊?就可以把谣言当成“真实消息”啊?
八、我方出示了崔永元网站的自我介绍声称其公司是非营利机构(证据7),而工商管理登记显示是商业公司(证据8),崔永元竟辩称我方出示的证据7证明其是非营利机构,他自己证明自己啊?
九、【审判长:“被告公证的目的是什么?”崔永元:“就是为了证明相关微博存在,还有个别的不是方是民的,就是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 】 崔永元花了7万多公证费,跑香港公证了一堆别人写的无关的文章,这叫为了公证而公证,用证海战术把你绕晕。
法庭上双方用了相当的篇幅辩论崔永元说“肘子”算不算侮辱,其实这在崔永元大量的侮辱、诽谤我的言论中,相对来说是比较轻的,并非本案关键。本案关键在于,崔永元诽谤我骗钱在美国买了300万美元或67万美元(崔先后有两个说法)的豪宅。崔永元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在美国买了豪宅,更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是骗钱买的豪宅,这就是重大诽谤。另一个关键在于崔永元诽谤我搞“黑基金”骗钱。崔永元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管理过任何基金,更没有证据证明那是骗钱的“黑基金”,这就是重大诽谤。一个稍微公正一点的法庭,都不应该被崔永元的胡搅蛮缠所迷惑,而应该抓住问题的实质,做出公正的判决。
20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