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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来,看到你有一颗火热的、必切的、传福音的心。也在唐人街宣道会看到你默黙的事奉,是一位非常愛主的好姊妹。无论你去到何方,願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真神常与你们同在,賜你们信心、力量,为你们一家开路,保守、祝福你们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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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主内弟兄姐妹,时间真是飞逝,圣诞节的气氛还在,2015年已经过去一个主日礼拜了。算算自己移民来渥太华(加拿大)整两年了;而很快又要因学习工作的关系搬家到多伦多。以此为契机回顾一下过去的两年,也跟弟兄姐妹道别。

这两年里,先是经历了灵里的高峰,然后又因自己的罪而跌至低谷;感谢神赐我悔罪的心、原谅污秽不堪的我,让我能从罪中转回,写下这些。

来加之前,虽然已经信主10余年,但是新生命没有成长(或者说只有微小成长),仍然是老我掌权,没有生命的改变。因着自己的自我和悖逆,经历了各种的关系破坏,在旷野徘徊了10余年。其间多次远离神,甚至自己都厌恶自己,感谢神一直没有放弃我。

来加之后,感谢神和团契里姐妹们的帮助,又重新恢复了与神的关系,又能自由的敬拜,生活真是充满了喜乐,虽然也有新移民的艰辛。特别是在自己跪在神面前、为自己过往的罪悔改、痛哭之后,竟然经历了神奇迹般的医治,就是身体某些检测指数在连续四个月、每月一次的检查都极其低、甚至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没有经过任何治疗和药物,再一次的检查结果一切正常。其实开始的时候也很担心,也求神医治;但真的跪在神面前痛哭的时候,就只看到自己的罪了。然后一直求神赦免我的罪、能原谅我一切的过犯。我们的 神是多么慈爱和怜悯的神,祂给我们的,远超我们所求所想。

然后与神的关系好像到了高峰,认为自己能够做到生为主活、死为主死,觉得自己不会再有问题了;不想就在不久之后,竟然接二连三的犯罪,甚至有时会为了得到“好处”而撒谎。自己犯罪,竟然对神起了怀疑:为什么有圣灵在我心里,我还会犯罪?为什么明知道不对的事,还想去做、甚至去做了?

我不能把责任推给撒旦,因为人被试探,是因为自己的私欲。做一件不应该做的事或者不做一件应该做的事,所有决定都是我自己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自己做的。在犯罪的时候,虽然有一时的的“好处”和“快乐”,但是灵里却备受煎熬。直到离开罪,才有灵里的平安。我才明白,律法不能写在石板上,不能写在书上,而必须写在人的心里。我才知道,基督徒有不犯罪的自由(因为主耶稣的宝血已经洗去我们一切的罪),这是多么宝贵!!!

于宏洁牧师讲,“随时转回”;亲爱的弟兄姐妹,是的,随时转回,当有圣灵责备,就当随时转回。因为,神是公义的,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我是失败的见证,愿弟兄姐妹能警醒。神拣选如此愚拙、污秽的我,让我能知道神国的奥秘,让我能领受神如此大能的救赎,我除了感谢,还是感谢。

亲爱的弟兄姐妹,在2015新年初始,让我们一起数算在 神面前的日子。我们即使强壮、活到百岁,可是与永恒的生命比起来,也是zero。在世的日子(“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让我们在圣灵的帮助下,活出圣洁的生命,为主作见证,等候主再来。

大苹果姐妹有才华,有信心,永远勇敢向前,还有对圣灵的敏锐,是神国的精兵,去多伦多,是主的带领,愿神赐福你和家人。

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 2:9

于宏洁牧师讲,“随时转回”;亲爱的弟兄姐妹,是的,随时转回,当有圣灵责备,就当随时转回。因为,神是公义的,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我是失败的见证,愿弟兄姐妹能警醒。神拣选如此愚拙、污秽的我,让我能知道神国的奥秘,让我能领受神如此大能的救赎,我除了感谢,还是感谢。说的太好了,随时转回!随时转回! 我的问题就是要学会随时转回,过后回转容易,随时转回难,靠主加添力量。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 4:13

你的见证是得胜的见证,让我们警醒,重新认识愚拙、污秽的自我,好让基督的宝血遮盖,让神的圣洁在我们生命里成长,结出圣灵的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

在祢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祢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詩篇 36:9

Ottawa 的弟兄姐妹期待你保持联系。主内共勉。

耶书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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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相信柴玲是一个得救的姊妹,尽管她目前显然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基督徒。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一个成长的过程。

有些弟兄姊妹对远牧师有高期待可以理解,但我们在提出这些高期待之前应该先问一下自己-我提出这些期待的背后,真的是为了神国的荣耀还是要证明自己比较高尚?没有罪的人,请丢那第一块石头吧!

24年前两个人之间的事,谁说得清楚?请不要告诉我测谎器是万能的。"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柴玲姊妹在这个指控上的见证人是谁?一个都没有!

当然,如果我们用主耶酥的标准来衡量,那么我们即使是被诬陷迫害也要坦然受审。只是我们要清楚,以主耶酥的无罪尚且可以被人给加上死罪。何况我们都是人,并且真的都有罪。以柴玲姊妹这种指控一条还捎带上俩仨的行事风格,我可以说会越辩越黑吗?

作为一个牧师传道人,为什么不能把自己所有的罪袒露公开,为了神国的缘故?那当然很好-因为还没有轮到我嘛。

历史上写出<<忏悔录>>的人不多。伟大的基督徒中有奥古斯丁。伟大的"前"基督徒中有芦梭。奥古斯丁录下的是忏悔,芦梭录下的是挑战-当然是颇具意义的挑战,迫使许多人开始反思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柴玲姊妹的此举还是很有意义的。只是和其造成的对别人的伤害比是否值得,个人认为值得掂量。

我知道远牧师不是无罪的基督,我也不期待远牧师成为敢于公开认罪的奥古斯丁-因为我自己也做不到。

我说,给远牧师一点时间,让他自己祷告抉择吧。无论怎样,我们无法否认他是神所使用的仆人。尽管他以前肯定曾经犯这样那样的罪,现在肯定还在犯这样那样的罪。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这件事上柴玲姊妹的指控百分之百为真(个人认为有理由相信水份很大),那也是远牧师在悔改信主之前的事。所以,远牧师真正被指控的是"没有悔改"。只是,我们凭什么论断他没有悔改?我们能够象神一样鉴查人心吗?回答无疑是否定的。所以,柴玲姊妹的真正指控,是远牧师没有按照她的版本"公开认罪"。

好吧,我们假定她的版本绝对真实。我们可以问一下自己,我们真的在每个罪上都公开认罪了吗?或者,主耶酥要的是我们在他面前认罪还是在人前认罪?主耶酥甚至没有第二次提起过彼得三次不认他的罪。而他在彼得犯罪之前的提醒,为的是安慰他,使他在犯罪之后不至于失了信心!

所以,我以为,只要我们不能证明一个弟兄姊妹在特定的罪上没做到了"不要再犯了",我们就应该凭信心接受他在那个罪上悔改了,无论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罪。

那么,怎样防止名人(牧)滥权、保护弱势?可以找证据证明他在信主之后还在继续不断地犯同样的罪啊?

这样似乎有点麻烦,但如果因此避免了论断弟兄姊妹的罪,我想还是值得的吧?再说,几年前十几年前犯的罪,总比24年前的罪更容易证实些吧?

最后,希望下面的经文能够带给大家一些警醒也带给大家一些平安:

恨能挑起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箴言 10:12)
Hatred stirreth up strifes: but love covereth all sins. (Proverbs 10:12)

"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我必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诗篇 46:10 )
“Be still, and know that I am God; I will be exalted among the nations, I will be exalted in the earth.” (Psalm 46:10)

改写了一下,放在这里。

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

华人教会这几十年飞速发展,但大家似乎还没有认真思考教会组织管理的相关圣经原则。相信这是神的一个提醒。
 
问问,这是你的新浪博客?文章不少嘛。

Yes. You are welcome if you would like to add some thou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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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既然是你博客,写的应该是你的想法。不过,没有远牧师那么煽情哦。象远那样的,当年的政工笔杆,现在的'神牧师'写手,耶稣知道了,是应该哭好呢,还是笑眯眯?何鲁丽亚。
 
您这么说,我实在太惭愧了!!! 求主原谅我一切的过犯、赦免我一切的罪!!!
也求主保守所有弟兄姐妹的脚步,不要失滑、跌倒!感谢 神!!!
小苹果姊妹真谦虚!:good::)
 
谢谢姊妹的关心和爱护!我们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在主耶稣基督里。谢谢!!! ^-^
无论走到哪里,我们都是在一起的!多伦多到这儿不就飞1个小时嘛,在渥太华,坐公交车的话,从哪儿到哪儿,也经常花这么长时间。所以说,您们去多伦多,和在这儿也没什么区别。: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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