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玲和遠志明,我該相信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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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惯犯远志明为首的撒但一会的“牧师们”赶出基督教会!
我爱阿朱阿紫

传言很久的远志明强奸玲事件终于真相大白,远志明果然是强奸玲的罪犯!

玲姊妹写的“关於远志明 玲写给教会的信” http://caochangqing.com/gb/newsdisp.php?News_ID=3568 以无可辩驳的事实,给基督徒们展示了一个活脱脱的流氓“牧师”形象,原来远志明“牧师”是一个没有悔改重生的老流氓、一个强奸惯犯!

是哪些“牧师”们把远志明按立为牧师的?他们心中运行的灵是圣灵么?显然不是!他们是撒但一会的人!他们和远志明一样心中运行的是邪灵!他们的名字是: 王永信、容保罗、陈道明、刘彤、关国瑞、刘同苏。请基督徒们记住他们的名字,他们不是牧师,他们是撒但一会的人,请大家一起将他们赶出基督教会!让他们自已成立“旧金山共识”撒但会去吧,除了神,我们凡人已不可能让他们悔改信主了,即然如此,不是我们基督徒分别出来,就是把他们赶出基督教会,没有别的选择!自已看着办吧!如果您认为您和您的女儿敢和一个衣冠禽兽道貌岸然的强奸惯犯呆在一起还觉安全的话,我也无话可说。

一定会有一些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和他们的同伙站出来为他们说话,说我把他们归到撒但一会的人是不是太绝对,他们只是一时受了远志明的骗,他们还是信主的!说得好!如果他们认为他们不是撒但一会的人,就请他们自已站出来自证清白!没有人把他们的嘴绑住,他们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他们不是“牧师”么,就是靠嘴吃饭的!平时“讲道”不是讲得天花乱坠吗?现在是他们再次发挥特长自证清白的时候了!千万不要谦虚做缩头乌龟!

其实,远志明撒但一会的人远不止上面这些人,《旧金山共识》里还有17个,就是因远志明在2008写下了臭名昭著
的共识与掌权者政教勾结达成共识来和谐控制基督徒、教会和华人,才让基督徒认清了这伙披着羊皮的狼.许多基督徒都远离了他们,只有上面几个不知死活的“牧师”还要把远志明这个没有牧会的人硬生生地按立“牧师”,这几位“牧师”和下面《旧金山共识》里的人一样,都是撒但一伙的人!
1. 远志明,
  2. 刘同苏,
  3. 洪予健,
  4. 张伯笠,
  5. 张路加,
  6. 张志刚,
  7. 祝建,
  8. 周小安,
  9. 范学德,
  10. 李亚丁,
  11. 赵莉,
  12. 赵晓、
  13. 王怡、
  14. 余杰、
  15. 金明日、
  16. 崔权、
  17. 黄磊、
  18. 杨万里,
  19. 冯秉诚。

基督徒们,不要再装睡了!请您们拿 着 圣 灵 的 宝 剑,勇敢的站出来把这群撒但一会的人赶出教会吧!不要连外邦人都不如!

加 1:8
但 无 论 是 我 们 , 是 天 上 来 的 使 者 , 若 传 福 音 给 你 们 , 与 我 们 所 传 给 你 们 的 不 同 , 他 就 应 当 被 咒 诅 。
加 1:9
我 们 已 经 说 了 , 现 在 又 说 , 若 有 人 传 福 音 给 你 们 , 与 你 们 所 领 受 的 不 同 , 他 就 应 当 被 咒 诅 。

太 10:26
所 以 不 要 怕 他 们 。 因 为 掩 盖 的 事 , 没 有 不 露 出 来 的 。 隐 藏 的 事 , 没 有 不 被 人 知 道 的 。

启 2:9
我 知 道 你 的 患 难 , 你 的 贫 穷 , ( 你 却 是 富 足 的 ) 也 知 道 那 自 称 是 犹 太 人 所 说 的 毁 谤 话 , 其 实 他 们 不 是 犹 太 人 , 乃 是 撒 但 一 会 的 人 。
启 3:9 那 撒 但 一 会 的 , 自 称 是 犹 太 人 , 其 实 不 是 犹 太 人 , 乃 是 说 谎 话 的 , 我 要 使 他 们 来 在 你 脚 前 下 拜 , 也 使 他 们 知 道 我 是 已 经 爱 你 了 。

更多揭露这群撒 但 一 会 的 人的文章见新浪“七千人教会论坛”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3727008742
 
神既然通過受苦將自己顯明出來,也通過受苦,叫人得救,那么受苦便有很深的意義和很高的價值。人要掌握神愛我們愛到什么地步,他也要經過受苦,與基督一同受苦。當人看到基督如何倒空自己,便領會他何等需要倒空他自己,不再夸自己的功勞,不再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而甘愿與主一樣背負十字架,被十字架帶到最卑微的地步。在這卑微的地步,他才真正領會神的榮耀。透過十字架,人亦可以看到自己的罪的可怕,和神為罪所要付的代價是何等的大。十字架顯示神的公義和震怒是何等可怕,面對這公義的神,人再不能憑借什么來消解神的義怒,人只有受死一途。在這一無依靠的情況下,人只有完全仰賴神的恩典,人只有緊握神恩典不放﹔他不敢再夸自己有什么好處,他只可夸基督的恩典。這種完全的仰賴,這種一無依靠的緊握,便是"信心"的經歷。因信稱義的道理就是這么簡單,而因信稱義也是路德十字架神學的中心。
 
从十四世纪开始,由于教皇的财政支出日益庞大,而教廷的国库却日益空虚,教会己面临破产的边缘。为了增加收入,开始发行赎罪券.

马丁路德所属的教区,乃在勃兰登堡的大主教亚尔拔的管辖之下。这位大主教为了夺得另一个教区的统治权,不惜向银行借贷巨款,献与教皇。为了还情这笔款项,他便派他的手下特次勒修士,周游各处,销售赎罪券,特次勒极有说服力,他向信徒宣称,当信徒将金钱放入钱箱中叮当一声的响一响时,在炼狱中的灵魂便跳跃一下,信徒若将越多的金钱放入,炼狱的灵魂便跳跃得越高,越接近天堂了。于是,很多无知的信徒便涌到他那里,将金钱献上,而他们每到一城,都是满载而归的。

当马丁路德看到这情况时,心中非常悲愤。他觉得教会将基督白白的救恩变成一种商品来售卖,是一种极大的错误. 赎罪券便是当时对救恩误解的缩影。赎罪券将重价的恩典变成一种廉价的恩典,仿佛这恩典是用金钱可以购买的。教会一切的腐败完全基于这种廉价的恩典,当人感受不到神为人类付出莫大的代价是多么严重的一回事,而只是马马虎虎的用宗教生活去求心安理得,那是最可怕的事情。当时教会的情况就是这样可怕。当路德向赎罪券宣战时,他是向整个教会的宗教生活宣战,向整个中古时代的神学宣战,迫使教会重新反省。

路德挺身而出,在1517年10月31日在威登堡发表《九十五条论证》,指明悔改的真义与贩卖赎罪券的错谬并邀请大家公开辩论。此举震撼了整个欧洲,教皇的权威与教会的财源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但教皇与教会领袖为要维护既得利益,巩固领导中心,不理会路德的信息。路德之后又出版了《教会被掳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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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强奸惯犯远志明为首的撒但一会的“牧师们”赶出基督教会!

我爱阿朱阿紫


传言很久的远志明强奸玲事件终于真相大白,远志明果然是强奸玲的罪犯!


玲姊妹写的“关於远志明 玲写给教会的信” http://caochangqing.com/gb/newsdisp.php?News_ID=3568 以无可辩驳的事实,给基督徒们展示了一个活脱脱的流氓“牧师”形象,原来远志明“牧师”是一个没有悔改重生的老流氓、一个强奸惯犯!


是哪些“牧师”们把远志明按立为牧师的?他们心中运行的灵是圣灵么?显然不是!他们是撒但一会的人!他们和远志明一样心中运行的是邪灵!他们的名字是: 王永信、容保罗、陈道明、刘彤、关国瑞、刘同苏。请基督徒们记住他们的名字,他们不是牧师,他们是撒但一会的人,请大家一起将他们赶出基督教会!让他们自已成立“旧金山共识”撒但会去吧,除了神,我们凡人已不可能让他们悔改信主了,即然如此,不是我们基督徒分别出来,就是把他们赶出基督教会,没有别的选择!自已看着办吧!如果您认为您和您的女儿敢和一个衣冠禽兽道貌岸然的强奸惯犯呆在一起还觉安全的话,我也无话可说。


一定会有一些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和他们的同伙站出来为他们说话,说我把他们归到撒但一会的人是不是太绝对,他们只是一时受了远志明的骗,他们还是信主的!说得好!如果他们认为他们不是撒但一会的人,就请他们自已站出来自证清白!没有人把他们的嘴绑住,他们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他们不是“牧师”么,就是靠嘴吃饭的!平时“讲道”不是讲得天花乱坠吗?现在是他们再次发挥特长自证清白的时候了!千万不要谦虚做缩头乌龟!


其实,远志明撒但一会的人远不止上面这些人,《旧金山共识》里还有17个,就是因远志明在2008写下了臭名昭著

的共识与掌权者政教勾结达成共识来和谐控制基督徒、教会和华人,才让基督徒认清了这伙披着羊皮的狼.许多基督徒都远离了他们,只有上面几个不知死活的“牧师”还要把远志明这个没有牧会的人硬生生地按立“牧师”,这几位“牧师”和下面《旧金山共识》里的人一样,都是撒但一伙的人!

1. 远志明,  2. 刘同苏,  3. 洪予健,  4. 张伯笠,  5. 张路加,  6. 张志刚,  7. 祝建,  8. 周小安,  9. 范学德,  10. 李亚丁,  11. 赵莉,  12. 赵晓、  13. 王怡、  14. 余杰、  15. 金明日、  16. 崔权、  17. 黄磊、  18. 杨万里,  19. 冯秉诚。


基督徒们,不要再装睡了!请您们拿 着 圣 灵 的 宝 剑,勇敢的站出来把这群撒但一会的人赶出教会吧!不要连外邦人都不如!


加 1:8

但 无 论 是 我 们 , 是 天 上 来 的 使 者 , 若 传 福 音 给 你 们 , 与 我 们 所 传 给 你 们 的 不 同 , 他 就 应 当 被 咒 诅 。

加 1:9

我 们 已 经 说 了 , 现 在 又 说 , 若 有 人 传 福 音 给 你 们 , 与 你 们 所 领 受 的 不 同 , 他 就 应 当 被 咒 诅 。


太 10:26

所 以 不 要 怕 他 们 。 因 为 掩 盖 的 事 , 没 有 不 露 出 来 的 。 隐 藏 的 事 , 没 有 不 被 人 知 道 的 。


启 2:9

我 知 道 你 的 患 难 , 你 的 贫 穷 , ( 你 却 是 富 足 的 ) 也 知 道 那 自 称 是 犹 太 人 所 说 的 毁 谤 话 , 其 实 他 们 不 是 犹 太 人 , 乃 是 撒 但 一 会 的 人 。

启 3:9那 撒 但 一 会 的 , 自 称 是 犹 太 人 , 其 实 不 是 犹 太 人 , 乃 是 说 谎 话 的 , 我 要 使 他 们 来 在 你 脚 前 下 拜 , 也 使 他 们 知 道 我 是 已 经 爱 你 了 。

更多揭露这群撒 但 一 会 的 人的文章见新浪“七千人教会论坛”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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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都来看一看

如果你能写点什么值得回复的,我想基督徒弟兄姊妹很愿意和你讨论。如果你想装扮基督徒,就请按圣经原则说话。如果你嫌装扮基督徒麻烦,我们也可以按世界的原则讨论。

你现在这个样子,想装又装不像,让人看着只有别扭,讨论恐怕很难进行下去。:)
 
这位仁兄好执著。顶执著。
 
他以为,头上戴几串葡萄,自己就是葡萄树了。
他以为,引用几句经文,自己就是基督徒了。

可是,他不知道,对于基督徒来说,谁是基督徒,谁不是,我们都是能看出来的。
因为有圣灵引导我们。基督徒身上有主的印记。这是他不晓得的。

至于他出于什么目的,在这里假扮基督徒,布散诽谤、纷争,他自己清楚。

远牧师的事情,无论真相如何、结果如果,我们都祷告给神,求 神引领。

我们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也是会有可能跌到,实在连一丁点儿自夸的资格也没有。
求 神原谅我们一切的过犯!也看顾保守我们不失脚。求 神怜悯!感谢、赞美 神!


他是极尽能事企图散布纷争,但基督徒不为所动,所以急了。他绞尽脑汁也不会明白是咋回事的。:)
 
这个地方假基督还很多的,强奸犯的支持者也很多,不见棺材不掉泪!本人没时间来陪你们磨牙,看不惯,你们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删贴,以前不是也这样干过么?现在删不了全世界的贴就装装正人为君子!一群被异端烧坏脑子的老残!不悔改和反省,等待你们的是地狱之火!
 
远强暴事件被暴露之后,远请来牧师当见证人。远强调两人是多夜情关系,发生多次关系;柴强调远强暴了她一次;而调和牧师在“海外校园”下《举目》杂志发的文章说两人是两厢情愿的一夜情,且是被柴引诱的。


见证牧师周爱玲是刘彤手下的牧师,而刘彤是远的好友,也是给远按牧的人。而“海外校园”是远志明以前工作过的地方。受害人和被告各执一词,一个说强暴,一个说搞破鞋,而仲裁单位给出了第三个版本一夜情。这三方肯定有两方都在说谎。
 
[转载]调和牧师徐志秋的辩护文章漏洞百出,自己把文章删除
(2015-01-16 21:23:18)转载[/paste:font]
原文地址:调和牧师徐志秋的辩护文章漏洞百出,自己把文章删除作者:神棍真相
徐志秋把自己的辩护文章删除,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文章里,徐牧师称远志明和柴女士是一夜情关系,且是女方勾引。而这个观点跟原告人被告人说的都不一样。远声称跟柴是多夜情,而柴说远强暴。




1. 徐志秋博士首先在文章中指出,他写此文是以调节牧师之一的身份来说句公道话。但读过整篇文章,能感受到的就是他在全面替远牧师辩护并开脱罪责,而且还绕着弯子继续抹黑柴*-Lin姐妹。徐博士或者徐牧师所讲的公道纯粹是他自己所定义的公道。

2. 关于调解过程中双方的自述部分,徐对远牧师叙述的记录是,”几天后,柴*-Lin打电话给远,并穿睡衣将远迎进卧室,才发生关系“。并说远志明”甚至回忆起当时的一些特殊细节,让人觉得随意捏造的可能性小“。在这里,远志明能够回忆起20年前的一些特殊细节成了他叙述可靠的依据。但徐博士为什么在后面的文字中却指责柴*-Lin不可能记清楚20多年前强奸发生后的细节,并断言柴*-Lin的记忆出现了偏差。对待柴与远,同样的事例,却用截然相反的逻辑,并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徐博士所言的公道何在?

3. 在徐的文章里,他有意引导读者认为导致远牧师性侵的很大原因是柴*-Lin当时”只穿了睡衣,他们才发生性关系“,并讲当时的情形”接近于两情相悦“。似乎柴穿睡衣是招致远牧师性侵的主要原因。按照徐博士的思路,穿睡衣就可以导致远牧师欲望大发,原来是柴穿错了衣服。那么如果这个逻辑成立,要是远牧师看到穿比基尼的美女,又该作何?而且这里有个关键的表述就是”接近两情相悦“,什么叫”接近两情相悦“?从文字上来说,接近两情相悦就等于不是两情相悦,不是两情相悦就等于柴*-Lin不愿意并予以拒绝,那么在柴不愿意的情况下却发生了性关系的事实,不是强奸,是什么?这是谁玩的文字游戏?

4. 徐博士的记录里还说那是远”一时的冲动,并且就只有一次“。远牧师以前不是说后来他们之间还保持了一段性关系吗?两位牧师的粉丝西西妈昨天还用这点来断定柴*-Lin是诬陷攻击远牧师呢!徐博士和远牧师,他们俩是谁在撒谎?

5. ”远牧师态度真诚谦和,屡次向柴*-Lin道歉“。徐博士从哪里得出来的这个结论?如果他们俩是”两情相悦“才发生了性关系,远牧师道的什么歉?相反他应该严厉指责或制止柴的诬陷才对!如果不是两情相悦,强奸就成立,但远牧师至今仍然矢口否认,并试图说是柴*-Lin勾引,这能叫态度真诚谦和?这是纯粹的无赖!

6. 徐博士自己声称公开发表此文没有事先和远牧师沟通。对此,我没有权利猜测这表白是否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但能够看出,徐博士也没有和柴*-Lin及另一位调节人周爱玲牧师沟通。作为一个在弟兄姐妹间的调节者,知情者,而且又是牧师的身份,就这样凭一已之见,公开发表如此评断,是否符合圣经的原则,我觉得作为牧师的徐博士比我更清楚。他的这种做法是否超越了一个调节者的职责和起码的道德准则?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7. 徐博士还自称学过法学,做过实习法官,并称他的文字很专业。从头到尾读来,我倒实在没读出来任何法学味道,反而从他对柴*-Lin心理的主观臆测读出了徐博士更像心理学家或者精神病辅导专家的味道。不是吗?按照徐博士的分析,柴*-Lin有记忆错乱或者神经病之嫌。这一点。我觉得徐博士实在是太过其责,也太自不量力了。柴*-Lin精神正常与否,要有他的医生来诊断,也可有她身边的熟人来见证。徐博士自称这是第一次见柴*-Lin,而且只有短短的几小时,就能得出柴有精神错乱这样的结论?徐博士口口声声说自己“力求如实转述调解中的所见所闻”。但请徐博士自己认真读读自己写出来的文字,你已经加进去了多少自己的主观分析,并最后形成了一个结论。难道这就是徐博士的“”如实转述“?

8. 徐博士又写到,“远志明叙述中的一些亲密细节,柴*-Lin未予否认”。所以“远捏造细节的可能性不大,远的陈述可信度更高”。对于柴坚决否认的“两情相悦”,徐博士却认定是柴的记忆出差错。柴的“不否认”,徐博士都可相信,柴的“否认”,徐博士一概不相信。这是博士逻辑还是强盗逻辑?

9. 徐博士不但对柴*-Lin的心理进行了深入剖析,也对远志明的心理进行了研究,说“远牧师作假见证的心理动机不足”,并说“合理的解释是柴*-Lin的指控与事实出入太大,所以远不能为此版本道歉”。那个“太大出入”说穿了,就是“强奸”和“两情相悦“通奸的出入。这出入的确太大!如果不是强暴,那么就等于柴是在诬告,如果是诬告,远牧师就该”心安理得“,”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要测谎就去测谎,或者公开出来指正柴*-Lin的诬陷不就得了,还怕什么呢?还需要徐博士出来为他做漏洞百出的辩护?

10. 徐博士声称连柴自己请的周爱玲牧师”也对柴的指控提出异议并表示难以和柴合作“。这正好解释了柴*-Lin为何将此事公开于大众的原因。因为没有人为她主持公道,有的只有徐博士这样的偏袒,掩盖和对受害者的继续抹黑。

11. 徐博士最后的结论以及对远牧师的大力赞美,颂扬就不多评论了。一个从不公正心态开始,凭借不公正分析和评判,怎么会得出一个公正的结论?徐博士说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让真相暴露在阳光之下。难道徐博士的”最后仲裁“就是事件的真相?我看徐博士是试图把真相永远掩藏吧?

12. 揪住弟兄过往的过犯的确不是基督徒该有的宽恕品格。但全盘否定受害者的指控和道歉要求,不去做真心的认罪悔改也同样不是一个基督徒应有的认罪得救的表现!如果是强暴,不能勇敢承认,并对受害者真心道歉。几十年后,就是写100本忏悔录,谁又能相信呢?

13. 最后,作为基督徒,神学院副教授,知名牧师的徐志秋,写出如此不公道,而且越抹越黑的辩护文章来,实在让人心痛,汗颜!求主饶恕一切不义之人吧!

作者:曾用名不行
 
徐志秋的新版由《旧金山共识》的总头赵晓发布,赵晓是党员兼基督徒及总理秘书,一呼百应5毛全上,这里也不会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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