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华人餐馆打了几天工,因个人身体原因不去工作了。我第一次向老板要取我的工资时,老板说暂时不能给我,叫我下次来。我第二次去时,老板又说工资没有算好,过几天来。并且还要比当初我们谈的价格还要少给我。
当初面试试工后,老板说因为我没有经验很多东西要学,说给我8块一小时,我同意。现在叫他付工钱时,他却说没有办法给我这个价格,还要给更低价格。问他给多少他也不说、就说过几天去拿钱。我在餐馆厨房每天工作10小时,真的是辛苦,老板连辛苦钱都要剥削!
安省最低工资11.25块,现在他付我8块还说多了。说什么我新来的没经验做的事不多,我虽然没有经验但是也是各种打杂干活的没有闲着。正因为没有经验我才愿意8块一小时。现在连8块都不给我,还一次次的拖。
想问这个餐馆老板靠剥削劳动力贪这几十块有意思吗?良心过得去吗?
你们偷税漏税,可以理解。请廉价非法劳工,也可以理解。但是剥削劳动者的辛苦钱,真的不能理解!也不能容忍这种行为,这不只是钱少的问题,而是赤裸裸的剥削劳动!赤裸裸的欺负人啊!我是有工卡的。估计不少没有工卡的人被遇到我这种情况吧。今天我若忍气吞声,下次他们就会再次剥削其他劳动打工者。不能让这种行为猖獗下去,大家都是中国人,欺负同胞算什么。大家说是不是?大家评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