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加拿大移民官员/记者理不清了;你怎么看?(更新:移民部长特批,男孩将先持TRV来加拿大,然后办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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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意问了下专家,这个案例里,landing前,他们应该是承诺将来不会带这孩子来加拿大的。否则不会有现在这事。
没看英文新闻吧,他们入境时被移民局谈了5个小时,签了法律文件说以后不sponsor孩子的。如果要是不愿意,就得回印度补孩子材料,重新等签证。
 
好像不会,一般就是表上“忘”填的dependents就永远没资格被担保移民了。
逻辑上应该不那么绝对吧? 假设,申请移民时,已经把个孩子过继给人。但一些年后,又把孩子要回来。这未尝不可。但应该需要可信的documents支持其claim?
 
他们可以说我要带啊
那结果就即可能拒绝你登陆,你可能就要回去等待重新审查,在审查期间,Anything Can Happen, 加拿大的移民政策都可能会改变。。。。
 
没看英文新闻吧,他们入境时被移民局谈了5个小时,签了法律文件说以后不sponsor孩子的。
什么意思?我说的不是那意思?
 
那结果就即可能拒绝你登陆,你可能就要回去等待重新审查,在审查期间,Anything Can Happen, 加拿大的移民政策都可能会改变。。。。
移民官会明确告诉他们签字的后果
 
逻辑上应该不那么绝对吧? 假设,申请移民时,已经把个孩子过继给人。但一些年后,又把孩子要回来。这未尝不可。但应该需要可信的documents支持其claim?
过继了不就不是dependent吗?
 
在这个案例上,我知道自己是绝对少数,我知道大家坚持的是什么,我不挑战法制国家遵纪守法
我挑战的是移民官要求登陆新移民做那样不人道的承诺是残酷的,不应当的,是以后必须改进的
LIB是一个关注弱势群体的政党,我希望LIB政府在这件事情上有所作为
 
逻辑上应该不那么绝对吧? 假设,申请移民时,已经把个孩子过继给人。但一些年后,又把孩子要回来。这未尝不可。但应该需要可信的documents支持其claim?
这种情况一定要在FILE里声明。
 
在这个案例上,我知道自己是绝对少数,我知道大家坚持的是什么,我不挑战法制国家遵纪守法
我挑战的是移民官要求登陆新移民做那样不人道的承诺是残酷的,不应当的,是以后必须改进的
LIB是一个关注弱势群体的政党,我希望LIB政府在这件事情上有所作为
这个官司没的打,100%咎由自取,不要试图挑战法律。
 
什么意思?我说的不是那意思?
你不是说“landing前,他们应该是承诺将来不会带这孩子来加拿大的吗?”我是告诉你,事实就是这样的。
 
在这个案例上,我知道自己是绝对少数,我知道大家坚持的是什么,我不挑战法制国家遵纪守法
我挑战的是移民官要求登陆新移民做那样不人道的承诺是残酷的,不应当的,是以后必须改进的
LIB是一个关注弱势群体的政党,我希望LIB政府在这件事情上有所作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签证官没有什么措施,那岂不是申请人想填什么填什么了。你觉得签这样的文件不人道,那签证官给了人道的选择,他们可以回印度和孩子团聚,重新等签证(一般都可以签下来),他们不是不愿意嘛。
 
过继了不就不是dependent吗?
那,人家来到加拿大过一些年,生活改善了。想念自己的亲骨肉了,再把原来过继出去的孩子重新要回来,不行吗?
 
那,人家来到加拿大过一些年,生活改善了。想念自己的亲骨肉了,再把原来过继出去的孩子重新要回来,不行吗?
我觉得应该可以吧,那时候再上交已经过继回来的supporting document,再申请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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