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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要不冤死了她没事,看到她坐在路边,开始她被人当成了凶手,后来有视频才反转的。
以后吧,现在有点忙习大大此时应该出手,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啊。
熊猫说的万县司机遇到乘客施暴的潜规则操作流程真的不是没有可能性。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在那片土地上,最后的行为准则还真的是所谓凭良心,从上到下守不守法看情况、看心情,执法的随意性和法外操作是从政府到全民的共识,于是执法过程是按照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来套用法律,感觉教条化地执行法律不必要的时候,从官到民都会选择性忽视法律存在,按照他们所需要的、所期望的方向挺进。
比如“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从严从速......激起极大民愤......不守党的规矩”如此这般林林总总,不停地出现在法院检察院的官方裁断当中。法律就是法律,同样的罪行量刑就应该相同,哪里来的这么多花里胡哨的七七八八绕口令?对了,法律在中国,最终要回归随心所欲的人治。这就深刻体现了,法律的皮毛在关键时刻完全可以让位于另一套价值观和规则的操控。所以,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笃信法律只是从上至下选择性遵守、愿意遵守的前提下,拿来充数的表面文章,有话语权的人的内心意愿才是真正的判罚标准,必要的时候法律可以推翻。当13亿人的内心都非常清晰明确地理解到中国现实的法律执行原则,司机是不会停下车解决的,而是寻找怎样利用法律最大化惩戒刁民乘客的方法——制造车祸是上佳选择,因为普通的殴打警察不会理睬,没有车祸造成伤害,乘客也都将明哲保身逃之夭夭。而从殴打司机的乘客角度,她也觉得社会的这个尺度成立,不教训一下司机,根本没有渠道发泄不满,这个社会的秩序和法律并不真的对她实行追究,现在不打,就没有撒气撒泼的机会了。
双方都不需要解决问题的,双方都是希望——伤害其他人无所谓,要置对方于死地——这个目标能够实现。所以国内的看客所抓住的还真的就是问题的关键和要害,但是国民也都知道无药可医而已。道德是老生常谈了,没有什么解决方法。
以问题解决为目标,是加拿大的思路,这倒确实因为你在加拿大呆的太久,不是那片土地惯常的思路了。驱动这个事件的如果真的是问题解决的思路、方法和技巧,国内舆论自然会朝这个方向演进,但是聪明的中国人清楚地看到、敏感地捕捉到,问题的实质不是问题和冲突解决的原则和技巧,而是所有人明知这些技巧,但是永远想的都是怎样绕过规则和法律,在自己不受伤害的前提下,绑架无辜的其他人、牺牲和忽略其他人,也要把自己的宿敌千刀万剐,反正法律如同虚设,法律和规章制度并不一定会在他们守法的时候为他们撑腰,为什么还要守法尽责?说白了,这不是‘方法’的事,这是‘愿不愿意’的事,这是‘想不想解决问题’的事,而不是‘会不会解决问题’的事。
司机和泼妇,都是标准而典型的中国公民,而已。你在加拿大生活久了,你是典型加拿大人的思路了,你橘生北国为枳了已经;司机和泼妇是典型中国人的思路,你并不陌生,他们继续橘生南国为橘。
在那片土地,法外的东西比法重要。党中央靠法外的什么?对了,党的规矩解释一切。民间百姓靠法外的什么?对了,靠你在公检法认识多少人或者睡了多少公检法的人。如果你不认识公检法的也没本事睡公检法的,公检法的也没兴趣睡你,怎么办?司机和泼妇演示的就是最终解决方案——看谁拳头硬嘛。
在那片土地,必要的时候你不采取如此这般的方法,你就无法保护自己,你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你就无法出了胸中这口恶气——那口能把普通良民培训成胆大狂徒的社会塑造出来的老子天下第一的皇帝般的狂妄恶气。不要说,你不会那样,你在加拿大生活当然不会那样,你在中国生活,你就必然也必须会那样。我们都在那片土地生活过,都心知肚明,无须掩盖。很多人还是不要抛出你不在中国几十年的论调吧,谁也没少踏回那片土地,每次都是如此地熟悉,改革开放四十年,民风民气从未摆脱改革开放四十年之前的文革背景,戾气从未被削弱,妥协从未被尊重。遇上冲突,没有一方会踩刹车,你不在气势上、结果上干死她,她就干死你,这是现今的社会交流中的中国普世价值和全民文化。
有道理,分析能力强是整体问题。你忘记了国情。
习大大此时应该出手,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啊。
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都在加拿大这么久了,怎么还偏重挖掘人性呢。与其谴责道德,不如更加重视职业训练。司机,及其他服务性工作人员,尽量不要把自己置于和顾客直接争执的局面,司机是不是应该停下车解决呢?解决不了报警。
现在,中国的职业技术方面和相关培训赶不上经济发展速度,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事情的本质,不要象网民一样,只知道事后谴责什么的。
那车乘客最可怜, 既不是那场争执的参与人, 却连置身事外都无法做到。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无辜拖入灾难里。更值得可怜的是那一车无辜乘客,因一场口角葬身于长江之中,这是不可承受之痛!
文贵说的8 千万中共党员?
好文章,好分析。熊猫说的万县司机遇到乘客施暴的潜规则操作流程真的不是没有可能性。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在那片土地上,最后的行为准则还真的是所谓凭良心,从上到下守不守法看情况、看心情,执法的随意性和法外操作是从政府到全民的共识,于是执法过程是按照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来套用法律,感觉教条化地执行法律不必要的时候,从官到民都会选择性忽视法律存在,按照他们所需要的、所期望的方向挺进。
比如“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从严从速......激起极大民愤......不守党的规矩”如此这般林林总总,不停地出现在法院检察院的官方裁断当中。法律就是法律,同样的罪行量刑就应该相同,哪里来的这么多花里胡哨的七七八八绕口令?对了,法律在中国,最终要回归随心所欲的人治。这就深刻体现了,法律的皮毛在关键时刻完全可以让位于另一套价值观和规则的操控。所以,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笃信法律只是从上至下选择性遵守、愿意遵守的前提下,拿来充数的表面文章,有话语权的人的内心意愿才是真正的判罚标准,必要的时候法律可以推翻。当13亿人的内心都非常清晰明确地理解到中国现实的法律执行原则,司机是不会停下车解决的,而是寻找怎样利用法律最大化惩戒刁民乘客的方法——制造车祸是上佳选择,因为普通的殴打警察不会理睬,没有车祸造成伤害,乘客也都将明哲保身逃之夭夭。而从殴打司机的乘客角度,她也觉得社会的这个尺度成立,不教训一下司机,根本没有渠道发泄不满,这个社会的秩序和法律并不真的对她实行追究,现在不打,就没有撒气撒泼的机会了。
双方都不需要解决问题的,双方都是希望——伤害其他人无所谓,要置对方于死地——这个目标能够实现。所以国内的看客所抓住的还真的就是问题的关键和要害,但是国民也都知道无药可医而已。道德是老生常谈了,没有什么解决方法。
以问题解决为目标,是加拿大的思路,这倒确实因为你在加拿大呆的太久,不是那片土地惯常的思路了。驱动这个事件的如果真的是问题解决的思路、方法和技巧,国内舆论自然会朝这个方向演进,但是聪明的中国人清楚地看到、敏感地捕捉到,问题的实质不是问题和冲突解决的原则和技巧,而是所有人明知这些技巧,但是永远想的都是怎样绕过规则和法律,在自己不受伤害的前提下,绑架无辜的其他人、牺牲和忽略其他人,也要把自己的宿敌千刀万剐,反正法律如同虚设,法律和规章制度并不一定会在他们守法的时候为他们撑腰,为什么还要守法尽责?说白了,这不是‘方法’的事,这是‘愿不愿意’的事,这是‘想不想解决问题’的事,而不是‘会不会解决问题’的事。
司机和泼妇,都是标准而典型的中国公民,而已。你在加拿大生活久了,你是典型加拿大人的思路了,你橘生北国为枳了已经;司机和泼妇是典型中国人的思路,你并不陌生,他们继续橘生南国为橘。
在那片土地,法外的东西比法重要。党中央靠法外的什么?对了,党的规矩解释一切。民间百姓靠法外的什么?对了,靠你在公检法认识多少人或者睡了多少公检法的人。如果你不认识公检法的也没本事睡公检法的,公检法的也没兴趣睡你,怎么办?司机和泼妇演示的就是最终解决方案——看谁拳头硬嘛。
在那片土地,必要的时候你不采取如此这般的方法,你就无法保护自己,你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你就无法出了胸中这口恶气——那口能把普通良民培训成胆大狂徒的社会塑造出来的老子天下第一的皇帝般的狂妄恶气。不要说,你不会那样,你在加拿大生活当然不会那样,你在中国生活,你就必然也必须会那样。我们都在那片土地生活过,都心知肚明,无须掩盖。很多人还是不要抛出你不在中国几十年的论调吧,谁也没少踏回那片土地,每次都是如此地熟悉,改革开放四十年,民风民气从未摆脱改革开放四十年之前的文革背景,戾气从未被削弱,妥协从未被尊重。遇上冲突,没有一方会踩刹车,你不在气势上、结果上干死她,她就干死你,这是现今的社会交流中的中国普世价值和全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