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巴马,房客把房东杀了。

这个帖子,房东姓名和地址都直接贴出来了,会有司法机关处理么?

这是典型的侵犯人家个人隐私的行为,如果当事人要告,发人家隐私的必然吃不了兜着走。如果出现重大人身安全事件,网站还有可能有连带民事责任。已经有个两败俱伤,几条人命的例子,还有人这么搞,真是且佛晓:mad::mad:
 
最后编辑:
这你是只知其一 不知其余。

以前的北方人在性格上更象 Laurier 那样为了省力省麻烦而宁可少收一两百, 也许有时候房客也会多付一两百。但是一两百元不是重点, 省力省心大家交个朋友才是重点。

所谓分分计较,换句话是认真仔细是标准上海人的特点。 而共产党领导的改革开放以钱为纲 导致全大陆人象一个模子可出来的, 又要斤斤计较,鸭子必报,又要下手稳准狠, 嘴上还仁义道德都是自己的道理, 各省人特点一致化, 很多事情追根溯源有民族性, 但是是土共一手造成的。

你在这里跟西人打交道 马上就能感到区别为什么?
我看重的是知其一。:monster:
 
这你是只知其一 不知其余。

以前的北方人在性格上更象 Laurier 那样为了省力省麻烦而宁可少收一两百, 也许有时候房客也会多付一两百。但是一两百元不是重点, 省力省心大家交个朋友才是重点。

所谓分分计较,换句话是认真仔细是标准上海人的特点。 而共产党领导的改革开放以钱为纲 导致全大陆人象一个模子可出来的, 又要斤斤计较,鸭子必报,又要下手稳准狠, 嘴上还仁义道德都是自己的道理, 各省人特点一致化, 很多事情追根溯源有民族性, 但是是土共一手造成的。

你在这里跟西人打交道 马上就能感到区别为什么?
我只是个例,不代表什么北方人。我还怕麻烦不跳槽一个工作干到底呢,北方人都这么懒?
 
这是典型的侵犯人家个人隐私的行为,如果当事人要告,发人家隐私的必然吃不了兜着走。如果出现重大人生安全事件,网站还有可能有连带民事责任。已经有个两败俱伤,几条人命的例子,还有人这么搞,真是且佛晓:mad::mad:
这个恐怕难说,发帖的可以说是他的个人看法,有法律说名字是不能贴上网的隐私吗

再说就算违法,到哪里去找这个yuyu...呢
 
你好好想想,就像你自己说的,当地华人论坛相关的一千多贴,绝大多数同情这个杀人的小留,难道他们都是托,都和那个女房东有竞争关系,或者都是分不清是非?

我的看法是搞到天怨人怒万人嫌的地步,不是一天,也不是靠一件事,更不可能靠少数几个人煽风点火就能做到的

用网上帖子的支持谁多来决定谁是谁非,这是漠视法律的思维方式。这还要法律干什么呢? 如果这样的公投能解决问题,比如中国或美国都有很严重的贫富差距巨大的问题,这样好了,搞一个全民公决”所有人等生来平等,不能被剥削,所有社会财富都应该全民平均分配“,让中国和美国民众每人一票,来对各自国家是否采用这样的均富政策做个决断,能行吗? 如果中国真有这样的公投能公平的进行,考虑到中国尚有4/5人口的收入低于MEDIAN,这提案会大概率通过,不觉得很可笑吗?

整个这悲剧的源头就是把本来可以在法律框架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变成一个街头巷尾人人都可以观看看戏,造谣,让当时方互相伤害撕B的场所,这样就完全把本来很小冲突的双方变成不共戴天的阶级斗争那样的死敌。。。。。。 这就是我们的社会应该走向的方向么?

那个最先广而告之的批斗女房东,让冲突火上浇油的微信群里所有人不觉得有不同程度的良心道德负疚感么?极少数第一手公布人家隐私的,还有可能吃官司。
 
最后编辑:
我看重的是知其一。:monster:
其余是共党的罪过,可是其一的以前也是共党的天下,Laurier不可能是”旧社会“教育出来的北方人。
 
用网上帖子的支持谁多来决定谁是谁非,这是漠视法律的思维方式。这还要法律干什么呢? 如果这样的公投能解决问题,比如中国或美国都有很严重的贫富差距巨大的问题,这样好了,搞一个全民公决”所有人等生来平等,不能被剥削,所有社会财富都应该全民平均分配“,让中国和美国民众每人一票,来对各自国家是否采用这样的均富政策,能行吗? 如果中国真有这样的公投能公平的进行,考虑到中国尚有4/5人口的收入低于MEDIAN,这提案会大概率通过,不觉得很可笑吗?

整个这悲剧的源头就是把本来可以在法律框架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变成一个街头巷尾人人都可以观看看戏,造谣,让当时方互相伤害撕B的场所,这样就完全把本来很小冲突的双方变成不共戴天的阶级斗争那样的死敌。。。。。。 这就是我们的社会应该走向的方向么?

那个最先广而告之的批斗女房东,让冲突火上浇油的微信群里所有人不觉得有不同程度的良心道德负疚感么?极少数第一手公布人家隐私的,还有可能吃官司。
我觉得整个悲剧的源头是有的人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其实自己也是弱者,但习惯欺负人生地不熟的更弱者,一个运气不好就倒霉了

我们的社会应该走向的方向就是要从教育做起,不要对网文太在意,如果不是中国政府的话,不要试图去封别人的口
 
这是典型的侵犯人家个人隐私的行为,如果当事人要告,发人家隐私的必然吃不了兜着走。如果出现重大人身安全事件,网站还有可能有连带民事责任。已经有个两败俱伤,几条人命的例子,还有人这么搞,真是且佛晓:mad::mad:
对那些把自己家租给别人的情况,相关信息恐怕不能算个人隐私了,而是算和生意相关的了,就像类似在某饭馆吃了一顿,发网评说不好吃一样
 
任何事都有风险,窝村还有炒股的有输的精光自杀的。租房子相对来说是风险较小而且轻松的生意。瞎咋呼的基本都是自己没有亲身经验的。我本人常年跟10个左右的租客打交道。我打点房子的时间不到在CFC发帖时间的一半。

且不说租金,我10年前买的房子有些房价已经是当年买入价格的3倍。
 
任何事都有风险,窝村还有炒股的有输的精光自杀的。租房子相对来说是风险较小而且轻松的生意。瞎咋呼的基本都是自己没有亲身经验的。我本人常年跟10个左右的租客打交道。我打点房子的时间不到在CFC发帖时间的一半。

且不说租金,我10年前买的房子有些房价已经是当年买入价格的3倍。
一个房子分十个房间也就老向你能做的出来:shale::kan::buttrock:
 
任何事都有风险,窝村还有炒股的有输的精光自杀的。租房子相对来说是风险较小而且轻松的生意。瞎咋呼的基本都是自己没有亲身经验的。我本人常年跟10个左右的租客打交道。我打点房子的时间不到在CFC发帖时间的一半。

且不说租金,我10年前买的房子有些房价已经是当年买入价格的3倍。

老向,你绝对是牛人,必定具备下面要素之一或全部 :cool:
- 胳膊比小腿粗,猛男型
- 身有纹身刺青,让人胆寒
- 熟练使用枪械刀具三节棍
- 具备李小龙那样的武功或眼神
- 深谙法律,分分钟招来任何前面4技能之江湖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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