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获释回国,中国舆论一片雀跃。她同美国司法部门签署的协议是否会成为后者继续追究华为的认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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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的经济犯罪辩护律师Roland Riopelle对路透社表示,有关事实声明写入延缓起诉协议中,可以被视为一名华为高管的“供认”,不过如果孟晚舟不能接受交叉质询(cross-examination),那么法庭几乎肯定不会采纳这些供词。
一般情况下,检方会传唤当事个人到证人席,就其与司法部的协议当场作证。但如果孟晚舟不出庭,华为就不能行使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规定的与她对质的权利。
“如果她不会回到(美国),也没有人能让她接受交叉质证,那么(供词)是不能被接受的。”另一位纽约辩护律师Charles Stillman也这样说。
有专家指出,尽管法庭不会认可其为证据,但美国司法部在同华为的律师进行会谈时,可能会拿出这份声明,以避免法庭审判。
专攻跨国和经济犯罪案件的华盛顿律师Juan Morillo则对路透社表示,在美方与华为谈判时,这份声明提供了稍许额外的筹码。他说,华为可以辩称,声明是“敲诈的产物”, 孟晚舟可能为了重获自由而受到胁迫。因此这份声明的价值极其有限。此外,华为还可能表示声明不是以公司的名义签署,因此对其不具有约束力。
阿土要失望至极了。@阿土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