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etition calling on government to reconsider proposed 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registry 议员 Arya 发起电子请愿呼吁政府重新考虑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的拟议

ray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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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15 日,星期六

渥太华自由党议员 Arya 发起电子请愿,呼吁政府重新考虑拟议的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

自由党议员 Chandra Arya 表示,联邦政府提议的外国影响登记制度有可能被滥用于加拿大的少数民族。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ISG 参议员 Yuen Pau Woo 表示,这将“弊大于利”。如果电子请愿书获得 500 个签名,政府将不得不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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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自由党议员 Chandra Arya 发起了一项议会电子请愿,呼吁政府不要继续进行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

2023 年 4 月 15 日, 渥太华自由党议员发起了一项议会电子请愿,呼吁政府重新考虑启动外国影响力登记处,称它不会解决外国干涉加拿大的问题,并可能被加拿大情报机构用来对付可见的少数族裔社区。

“登记处是一种误导性的方式来识别外国影响的来源,”由连任三届的自由党议员 Chandra Arya(安大略省 Nepean)发起的请愿书称。“很难区分正面和负面的外国影响,这远远超出了为外国政府行事的代理人。此外,外国影响力登记处对种族化社区构成严重的骚扰和污名化风险。”

请愿书 e-4395 于 4 月 14 日星期五上线,到星期六下午已收到 237 个签名。请愿书将在网上保留到 7 月 13 日。根据下议院网站,电子请愿书是一种工具,可以引起政府对特定公共利益问题的关注。加拿大人不能直接发起请愿,需要国会议员代表他们赞助。

如果一份请愿书得到 500 名加拿大人的支持,政府必须在 45 天内做出回应。

对外国影响的广泛定义可能会侵犯加拿大人的宪章权利,同时扼杀对加拿大有利的国际商业和民间社会联系,”艾莉亚发起的电子请愿书说。“它还可能在弱势群体中制造寒意,导致他们退出公民参与和公共服务,这将导致他们进一步边缘化。”

BC ISG 参议员 Yuen Pau Woo 表示,拟议的外国影响登记处不会解决加拿大的外国影响问题。他说政府应该加强现有的立法来处理这个问题.
中国试图干预 2019 年和 2021 年的联邦选举,这几个月来一直困扰着总理贾斯汀特鲁多(魁北克省帕皮诺)的政府。政府因未能采取适当行动制止干预企图而受到严格审查,因为根据媒体报道的建议,它使现任政府受益。昨天,首相办公厅主任凯蒂·特尔福德出席了程序和内务事务委员会就此问题作证,但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回答反对党的大部分问题。

根据未具名的情报来源,《环球邮报》和《环球新闻》一直声称,中国在过去两次选举中更希望的结果是获得一个自由党少数派政府。中国否认其干预加拿大选举的指控。

由于这一争议,韩东(安大略省唐谷北)退出了自由党核心小组,安大略省保守党议员 Vincent Kye 也辞去了省级核心小组的职务。Dong 和 Kye 都强烈否认了这些指控。董已对环球新闻提起诽谤诉讼。

特鲁多已任命前总督大卫约翰斯顿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独立调查来调查此问题。国会议员国家安全和情报委员会以及国家情报和审查局也在研究这个问题。

上个月,公共安全部长 Marco Mendicino(安大略省 Eglinton-Lawrence)启动了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处的咨询程序,以听取加拿大人的意见,该登记处将于 5 月 9 日关闭。该登记处旨在阻止外国政府干涉加拿大事务。澳大利亚和美国已经有类似的登记处。这些登记处要求个人公开披露他们促进其他国家利益的工作。不公开工作的人可能面临罚款或监禁。

在接受The Hill Times采访时,Arya 表示,在来自不同可见少数族裔社区的五个人向他提出请愿书后,他决定赞助这份请愿书。他说他同意请愿书中提出的问题。Arya 拒绝透露他是否在核心小组中提出了这个问题,也拒绝透露有多少其他自由党议员反对这个登记。他斩钉截铁地表示,他和请愿人反对外国对加拿大进行各种形式的干涉。然而,Arya 说,他认为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处无助于阻止外国干涉,并可能被情报机构滥用于加拿大人,尤其是来自有色人种社区的加拿大人。

他们 [情报人员] 可以敲你的门,他们可以说,'你可能必须在这个外国影响登记处进行登记。但是,让我们谈谈,喝杯咖啡,看看你是否还需要注册,”艾莉亚说。“在我们的谈话结束时,我们可能会确定您不必注册。” ……这个工具有可能被滥用于加拿大的少数民族。”

公共安全部长 Marco Mendicino 目前正在就拟议的外国影响登记处征求加拿大人的意见。

他说,情报机构官员访问加拿大人的家,尤其是种族化的加拿大人,是一件压力很大的事情。在这些访问之后,人们会从公民参与和政治进程中退出。他说,由于持续关注外国干涉加拿大选举的企图,他听说有报道称,有华裔血统的联邦公务员不愿成为任何华人社区协会的董事会成员,因为担心有一天他们会来正在接受执法检查

艾莉亚说,与其开始这个登记,政府应该加强现有的法律来解决外国干涉加拿大的问题。他还指出,今年是旨在限制华人移民加拿大的《华人移民法》或《排华法》颁布100周年。想要移民到加拿大的华人必须在 1885 年至 1923 年间缴纳人头税,这是为了阻止华人移民。已经在加拿大的中国移民必须在加拿大任何地方登记并携带带照片的身份证件。2006年,加拿大政府正式为征收人头税道歉。鉴于加拿大的历史和华裔加拿大人的持续关注,Arya 表示拟议的登记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正确方法。

独立参议员 Yuen Pau Woo 在 2017 年至 2021 年期间担任独立参议员小组的协调人,他同意 Arya 的观点,即登记处“弊大于利”,并表示将惩罚种族化的加拿大人。Woo 说他正在准备一份提交给公共安全部长的文件以反对它,并说在整理这份请愿书的措辞之前,请愿者咨询了他。

“在公共政策中,我们试图权衡收益与成本:这项特殊的公共政策将导致成本远远超过它可能产生的微薄收益,”Woo 说。

“请愿书特别谈到了社区的寒蝉效应和边缘化。在污名化的威胁下,他们会选择脱离政治制度,脱离公民社会,他们会退缩到自己的壳里,这与你希望这个国家的少数族裔社区做的事情恰恰相反,”吴说。

请愿书称,如果政府仍想继续进行登记,法律应平等适用于所有国家。“如果有必要进行登记,它应该平等地适用于所有国家,并基于具体安排,例如个人或组织与外国之间的货币支付,而不是基于假设或推定的安排,”请愿书称。“注册只应适用于游说政府官员和政客的情况,不适用于私人活动或一般通讯。它不应该基于原籍国、种族、商业和民间社会的隶属关系,最重要的是,基于一个人的观点。”

向加拿大政府请愿​

“我们,下面的签名者, 加拿大公民和居民,呼吁 加拿大政府 重新考虑其拟议的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处。

“如果现行立法不足以应对外国行为者的恐吓,政府应该考虑加强这些法律。然而,我们认为外国影响登记处不会有意义地解决对加拿大人的恐吓和其他类型的外国干涉。注册是一种误导性的方式来识别外国影响的来源。很难区分正面和负面的外国影响,这远远超出了为外国政府行事的代理人。此外,外国影响力登记处对种族化社区构成严重的骚扰和污名化风险。对外国影响的广泛定义可能会侵犯加拿大人的宪章权利,同时扼杀对加拿大有利的国际商业和民间社会联系。它还可能在弱势群体中制造寒意,导致他们退出公民参与和公共服务,这将导致他们进一步边缘化。但是,如果有必要进行注册,它应该平等地适用于所有国家,并基于具体安排,例如个人或组织与外国之间的货币支付,而不是基于假设或推定的安排。注册应仅适用于游说政府官员和政客的情况,不适用于私人活动或一般通讯。它不应该基于原籍国、种族、商业和民间社会的隶属关系,最重要的是,基于一个人的观点。”

希尔时报
 
最后编辑:
提交petition的link:

e-4395
Petition to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We, the undersigned, citizens and residents of Canada, call upon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to reconsider its proposed 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Registry......

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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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
现在这个登记法把中国或华人单独挑出来去登记?
 
现在这个登记法把中国或华人单独挑出来去登记?
虽然不是明确说,但是从目前调查或公布的是中国对加拿大选举的影响
有了这个登记法,调查人员应该就可以敲选民的门问你有没有受中国影响而选某个候选人。作为普通选民如果不想被斯基敲门,最可能做的方法就是避选那些有某些中国特征的议员,比如带中文姓的,长得像的,甚至娶了华裔老婆的…。这样你就可以对敲门的斯基说,你敲错门了,你找的洛夫住隔壁。
 
现在这个登记法把中国或华人单独挑出来去登记?
下一步就是所有华人要在衣服上绣上五角星?
 
如果你对中国历史不感兴趣。那对一百年前排华法案该知道点就是华人要登记。还不明白吗
 
政府安全部,想找谁谈话,不想找谁谈话,没有一个独立的三方机构先核准的准则。估计最后要靠法庭要清白。
 
这里是建立“登记处”的咨询网页
(Google Translate)

程序的人、加拿大个人或加拿大社会的观点和意见。这些活动还可能旨在操纵信息环境,削弱对民主制度和程序的信任,并散播不和,为外国政府的地缘战略利益服务。
豁免
认识到有许多加拿大人和加拿大企业/组织经常与外国政府或代表外国政府行事的实体互动,任何新法律都可能包括有限的豁免。

在适用豁免的情况下,任何个人或实体可能没有注册义务,即使他们代表外国委托人从事应注册的活动。在包含豁免的情况下,它们应该足够广泛以涵盖某些合法和允许的活动,但也必须平衡这样一个事实,即敌对国家可能会通过使用复杂的贸易手段来寻求秘密影响加拿大或加拿大人来驾驭豁免和避免注册义务。

例如,豁免可包括法律咨询和代理(这可能适用于个人或实体代表外国委托人从事可注册活动,但该活动主要与在司法程序中提供法律咨询相关或附带提供的情况) 、正式认可的官员进行的外交和领事活动,以及个人从事可登记活动但以其作为外国政府雇员或代表的透明身份进行的情况。

信息披露
在豁免不适用的情况下,代表外国委托人进行可登记活动的任何个人或实体都需要登记该活动。登记册可能需要公开,以提高透明度并增强社会抵御外国恶意影响的能力。

在注册过程中公开披露的信息可能包括开展活动的个人或实体的个人详细信息、日期、活动目的以及个人/实体与外国委托人之间关系的性质。加拿大政府针对此类信息披露的立法框架中已有先例。例如, 《游说法》第 5(2) 条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 ,其中包括披露个人详细信息(例如姓名、地址、出生日期、雇主信息)和所注册活动的关键详细信息(例如、游说活动的主题、被游说的实体等)。

遵守
任何潜在的法律都需要制定旨在鼓励遵守的机制,否则它可能无效。合规机制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加拿大从其盟友和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那里了解到,如果没有足够的机制,合规执行和核查可能具有挑战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能需要一系列可扩展的合规执行机制。

首先,可以设计允许发布通知的行政执法机制。这些可以分层,首先发布通知,公开宣布个人或实体是外国委托人。这些通知将向代表已确定的外国委托人行事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明确说明他们必须登记其活动。第二层通知可以提供强制个人或实体提供任何信息或文件的能力,例如,在有合理理由怀疑个人或实体对外国委托人负有注册义务的情况下。通知将完全遵守有关程序公平的原则和法律,并且将制定一个程序对通知的发布提出上诉。

为了强制合规,可以使用行政罚款 (AMP)。AMP 可以通过罚款来阻止违规行为,虽然可能不会导致犯罪记录或起诉,但会增加可能寻求避免公开披露其恶意外国影响活动的个人或实体的成本。受 AMP 约束的个人或实体可以在注册表中公开列出,作为增强透明度和威慑力的附加机制。AMP 需要足够高的数额,这样可能寻求避免注册义务的个人或实体才不会简单地将支付罚款视为开展业务的成本。

除了通知和 AMP 之外,还可以包括刑事处罚。确立刑事处罚将进一步增加个人的风险,他们试图在加拿大施加恶意的外国影响,并避免任何形式的登记或公开其活动和意图的义务。传统上,与国家安全威胁有关的犯罪行为很难调查,因此很难根据现有立法进行起诉。在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法中实施处罚可以为加拿大提供另一种应对潜在国家安全威胁的方法,以补充国家安全起诉。

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处的刑事和监管违法行为可能包括:

在未注册的情况下从事应注册的活动;
*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 (即报告和披露义务);
*提供与个人注册有关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文件;
*引诱或指示个人或实体进行活动,如果进行这些活动,将成为可注册的活动; 和,
*销毁记录。
*与任何需要向政府实体进行某种形式披露的方法一样,不合规的风险可能是由于真正的错误或对注册义务和/或流程缺乏了解而导致的。措施的设计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并尽可能减轻与注册相关的行政负担。

咨询者问题
“外国委托人”的定义应包括哪些类型的组织或实体?
*哪些类型的活动和/或安排应该注册?
*哪些活动(如果有)应免除注册义务?
*应要求注册人披露有关其活动的哪些信息,这些信息应公开到什么程度?
*强制合规需要哪些处罚(如果有)?
*就本次咨询,您还有其他的看法吗?
 
难道连像楓都这样的CFCer都得登记?
 
这里是建立“登记处”的咨询网页
(Google Translate)

程序的人、加拿大个人或加拿大社会的观点和意见。这些活动还可能旨在操纵信息环境,削弱对民主制度和程序的信任,并散播不和,为外国政府的地缘战略利益服务。
豁免
认识到有许多加拿大人和加拿大企业/组织经常与外国政府或代表外国政府行事的实体互动,任何新法律都可能包括有限的豁免。

在适用豁免的情况下,任何个人或实体可能没有注册义务,即使他们代表外国委托人从事应注册的活动。在包含豁免的情况下,它们应该足够广泛以涵盖某些合法和允许的活动,但也必须平衡这样一个事实,即敌对国家可能会通过使用复杂的贸易手段来寻求秘密影响加拿大或加拿大人来驾驭豁免和避免注册义务。

例如,豁免可包括法律咨询和代理(这可能适用于个人或实体代表外国委托人从事可注册活动,但该活动主要与在司法程序中提供法律咨询相关或附带提供的情况) 、正式认可的官员进行的外交和领事活动,以及个人从事可登记活动但以其作为外国政府雇员或代表的透明身份进行的情况。

信息披露
在豁免不适用的情况下,代表外国委托人进行可登记活动的任何个人或实体都需要登记该活动。登记册可能需要公开,以提高透明度并增强社会抵御外国恶意影响的能力。

在注册过程中公开披露的信息可能包括开展活动的个人或实体的个人详细信息、日期、活动目的以及个人/实体与外国委托人之间关系的性质。加拿大政府针对此类信息披露的立法框架中已有先例。例如, 《游说法》第 5(2) 条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 ,其中包括披露个人详细信息(例如姓名、地址、出生日期、雇主信息)和所注册活动的关键详细信息(例如、游说活动的主题、被游说的实体等)。

遵守
任何潜在的法律都需要制定旨在鼓励遵守的机制,否则它可能无效。合规机制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加拿大从其盟友和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那里了解到,如果没有足够的机制,合规执行和核查可能具有挑战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能需要一系列可扩展的合规执行机制。

首先,可以设计允许发布通知的行政执法机制。这些可以分层,首先发布通知,公开宣布个人或实体是外国委托人。这些通知将向代表已确定的外国委托人行事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明确说明他们必须登记其活动。第二层通知可以提供强制个人或实体提供任何信息或文件的能力,例如,在有合理理由怀疑个人或实体对外国委托人负有注册义务的情况下。通知将完全遵守有关程序公平的原则和法律,并且将制定一个程序对通知的发布提出上诉。

为了强制合规,可以使用行政罚款 (AMP)。AMP 可以通过罚款来阻止违规行为,虽然可能不会导致犯罪记录或起诉,但会增加可能寻求避免公开披露其恶意外国影响活动的个人或实体的成本。受 AMP 约束的个人或实体可以在注册表中公开列出,作为增强透明度和威慑力的附加机制。AMP 需要足够高的数额,这样可能寻求避免注册义务的个人或实体才不会简单地将支付罚款视为开展业务的成本。

除了通知和 AMP 之外,还可以包括刑事处罚。确立刑事处罚将进一步增加个人的风险,他们试图在加拿大施加恶意的外国影响,并避免任何形式的登记或公开其活动和意图的义务。传统上,与国家安全威胁有关的犯罪行为很难调查,因此很难根据现有立法进行起诉。在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法中实施处罚可以为加拿大提供另一种应对潜在国家安全威胁的方法,以补充国家安全起诉。

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处的刑事和监管违法行为可能包括:

在未注册的情况下从事应注册的活动;
*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 (即报告和披露义务);
*提供与个人注册有关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文件;
*引诱或指示个人或实体进行活动,如果进行这些活动,将成为可注册的活动; 和,
*销毁记录。
*与任何需要向政府实体进行某种形式披露的方法一样,不合规的风险可能是由于真正的错误或对注册义务和/或流程缺乏了解而导致的。措施的设计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并尽可能减轻与注册相关的行政负担。

咨询者问题
“外国委托人”的定义应包括哪些类型的组织或实体?
*哪些类型的活动和/或安排应该注册?
*哪些活动(如果有)应免除注册义务?
*应要求注册人披露有关其活动的哪些信息,这些信息应公开到什么程度?
*强制合规需要哪些处罚(如果有)?
*就本次咨询,您还有其他的看法吗?

这个提案并没有指名道姓说中国或华人,但在操作上实际会对华人有很大影响。

这有点类似若干年前,911后,反恐严峻时,当时加拿大曾经有类似关于公共安全的提案,就是执法部门或反恐,情报部门,可以扩展权限,增加对他们认为值得怀疑的对象的监控或盘查。。。。。 后来被人权团体,尤其是穆族团体强力抗议,ISPHEOBIA之类,最后那个法案没有通过

另外一个类似的,就是中国对新疆以后后来的维稳监控扩大化,都知道起因是疆独和境外配合不断制造恐怖袭击,老G对新疆严控,道路交通等等公共场所,都增加警察的权限,但在字面上是不会有任何针对某某族裔的,但实际操作中,都知道,对某某族裔的盘查要比对汉族的要严格很多。
 
官网说的很清楚,这个登记现在是咨询阶段。公众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来定义何种组织或实体,何种活动应定义为要登记的。什么情况要免除。如果怕污名化,可以提供建设性意见。独裁国家特点可以举国之力干预敌国选举,如果希望加拿大保持独立民主,确实应该对某些特定组织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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