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很成熟,但取决于这个系统的人是如何执行的。美国的法律体系是构建在无数个案例基础上的,所以对于个案的判罚,很大程度就取决于当事法官陪审团。在这个案子里陪审团是不公开的,从法律角度虽挑不出毛病,但有点常识的都知道原因。老川在自己的媒体上解释的很清楚了,1 不认识那老太太,2 这个法官是克林顿指派的,3 那个区是全美最恨川普的地方,所以不可能有公平审理。 结局就是继续打官司上述呗,双赢。共和党审理案子不使用陪审团制度?
共和党咋选陪审团成员?难道让民主党随便选?
你对美国法律制度要好好研究一下,别只关心驴象两党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