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之交
资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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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太逗了,A房自住B房出租,先以自住名义赶走B的租客,自己搬进去,然后把A出租,一年后,如果还想卖B,就以自住赶走A的租客,必须是租约期满以后哈,再搬回A,然后B上市。
哪用自杀啊,当然这里的衔接,搬家的费用,都是要出的,不能一毛不拔便宜赚尽。
我儿子自住,我小房换大房
刚需
期望一个儿子弄十几个孙子我靠,你反向操作啊,别人老了都downsize
呵呵,这里不讨论谁得了好处。
你开始说这事是假的,然后又搞了一个更离谱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明显跟刚开始的说法跑题了
如果原租客实在难相处,租金又非常低,赔一年房租也是划算的。对了,我提醒一下,以自住名义赶走租客,然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上市卖房或者出租,准备赔原租客一年房租。
别又哭哭啼啼哈。
如果原租客实在难相处,租金又非常低,赔一年房租也是划算的。
就我的理解,卖有租客的房子,如果买主不要租客,房东会去给通知让租客走,但不会承诺如果租客不走就不交割房子,这种情况下,卖价一般会低一些,因为买主说不定得自己去请租客走我从来没说这事的假的,你把我说的找来看看。
我从来都说卖房不是赶人的理由。我说房东和报道是不是有隐瞒。
如果合同里没有规定要交空房,我不明白房东有啥好着急的,正常closing后面都是买家的事。
如果房东在合同里写了交空房,他的经纪有没有和他说清楚这里的利害关系?他有啥好哭哭啼啼的。
就我的理解,卖有租客的房子,如果买主不要租客,房东会去给通知让租客走,但不会承诺如果租客不走就不交割房子,这种情况下,卖价一般会低一些,因为买主说不定得自己去请租客走
如果卖主想要高价,签了卖空房的合同,那只能自己负责了
就顶楼的报道而言,租客其实也没说绝对不走,只是要房东给一个真正(也就是更好)的条件。而房东已经至少损失55000,却只肯给租客10000,不像是做生意的态度
而像 @billwanhua 网友认为如果能在1个月内上庭仲裁才是这种问题的解决办法,但社会有这个义务吗,为什么卖房的纠纷需要在1个月内解决,其他的商业纠纷呢
你觉得现在住房不足,房租高升是什么原因?就我的理解,卖有租客的房子,如果买主不要租客,房东会去给通知让租客走,但不会承诺如果租客不走就不交割房子,这种情况下,卖价一般会低一些,因为买主说不定得自己去请租客走
如果卖主想要高价,签了卖空房的合同,那只能自己负责了
就顶楼的报道而言,租客其实也没说绝对不走,只是要房东给一个真正(也就是更好)的条件。而房东已经至少损失55000,却只肯给租客10000,不像是做生意的态度
而像 @billwanhua 网友认为如果能在1个月内上庭仲裁才是这种问题的解决办法,但社会有这个义务吗,为什么卖房的纠纷需要在1个月内解决,其他的商业纠纷呢
带租客卖也可以吧,便宜一点即可卖家就应该老老实实先把租客请走了,然后再上市。自然没这些问题,也不会逼到closing前,面临违约赔偿等一系列棘手的问题。
卖家就是舍不得几个月的租子,所以带着租客让人上门看房。老实说,没租客房子还可以收拾漂亮一点,做个stage之类的,可能卖价也好点。
至于上庭,应该先搞那些拒绝交租的,他这种案子,我觉得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关键原因可能是利率的变化你觉得现在住房不足,房租高升是什么原因?
跟美国零元购一样,就是政府功能缺失,过分干扰市场,不准加房租,不及时解决纠纷,把政府的基本职能推给社会有房的人,结果导致投资人拿脚投票,造成供应不足,或者拼命涨房租cover可能的这种潜在损失。
其实就是部分好租客给坏租客承担成本。
就跟零元购一样,商家损失肯定最终都会算到顾客身上
带租客卖便宜是一方面,一般都是投资的买这样的房,自住基本不会买,除非傻傻的不知道这里的麻烦,而且买方还是个不要脸的经纪不给买家讲。这种问题买家经纪没有给买家交代清楚,买家起码是可以投诉经纪的。带租客卖也可以吧,便宜一点即可
不然自己不住请租客走,租客不愿意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