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kool 发布
我本人痛恨暴力, 但在夫妻之间, 特别在加拿大, 如果有暴力倾向(区别于夫妻吵架) 你就应该马上阻止,可以马上分居,并能有效的观察到是他是否真爱你还是偶发事件, 没有必要搞到现在这样的情况, 报警使对付前途尽毁, 在海外奋斗不易, 有些问题明明可以在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完全阻止恶化的。为什么要给对方如此下场呢? 是否自身也有问题, 是否太绝? 这里的确有很多人利用这里的法律, 为泄私愤而不惜完全牺牲对方的前途, 这里不乏有很多男子在离婚后无法承担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压力而自杀的事件发生。
如果真是暴力, 这会负担刑事责任, 离婚坐牢, 无可非议, 应当惩治
但夫妻矛盾,感情不合, 为出口气, 发泄私愤而利用法律制对方于绝境(不是离婚个案的少数), 这也太过份,也有点卑鄙。
做人还需要良心。(我以上的观点没有针对个案, 只是这么多年看见的周围发生的各种事情的感慨, 凭心而论, 男士倒霉受害的是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