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蓝蓝的天 发布
I think I got some ideas from CanChn:
"年薪3万以下者买RRSP。生活较紧张,再去花钱买RRSP,会加重负担,而且每年的RRSP额度都可以累积(CARRY FORWARD),不会"过期不给"。在税率是22%时购买RRSP,如果RRSP累积过多,一旦发生意外,所有RRSP之总额,将当成去世当年收入来课税,税率反而可能加到50%,得不偿失,积蓄付之东流。
但近期准备购买首个住房者应该先买RRSP,然后通过使用HBP PLAN, 从而达到“一钱两用”――既可以享受退税,买房时又可以将之贷出买房,非常划算。HBP指的是RRSP中的购房者计划(Home Buyer's Plan)。目前的HBP是由联邦政府1999年预算案修订确立的,此计划使得加拿大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不被扣税而使用一定数额的RRSP帐户内资金用以购买住宅。按规定提前从RRSP帐户内支取资金是要被预扣税的,但以HBP的形式取款不受此限制,可以说是对RRSP持有者的又一优惠措施。
RRSP只买不取或者认为RRSP只有65岁以后才能用。正确的做法是:收入高的年份买,降低税赋;收入低的年份取,这笔钱就加到了今年的收入顶上,但这年收入不高,也会增加很多税赋,却让这笔RRSP"解套",且帮到自己度过难关"
That's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