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美对「反分裂法」的用字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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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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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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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五(十七日)在美国国务院的例行演示文稿会上,记者们请发言人包润石(鲍彻)评论此事。包润石要求两岸仍把焦点放在「对话」上,而不是把彼此的立场「强硬化」(hardening),并重申「任何一方都不应片面改变现状」的美方立场。记者更注意的则是包润石对「反分裂国家法」的英文说法。包氏使用的字眼是anti-secession law,这是新华社英文电讯报导这项新闻的正式用语。看来新华社的英文稿子是经过高人指点的,而且是针对美国人而来,果不然发言人包润石照单全收,依样葫芦的引用,这对台湾是很不利的。通常中国人翻译「独立」一词时,总是用independence,用secession的可以说绝无仅有,故「台独运动」译为Taiwan Independence Movement 缩写为TIM。这次大陆推出「反分裂国家法用secession一字作为英译,可谓匠心独具。须知secession一字对美国人有其特殊的历史意义,且能触动其敏感神经,因为一八六○年代的美国南北战争,就是因为南方十一州要脱离联邦宣布独立而引起的,美国的法律和历史教科书提到南方的分离运动,其用语即是secession,此字不仅仅是退出分离,而是含有叛国的意思,故南方各州战败后,Confederacy(南方独立后的国号)的总统戴维斯(Jefferson Davis)被视为叛徒由北军捕获,并控以叛国罪(Treason),加以审判后定罪,一直到今天虽经南方议员多方努力,美国国会都不曾立法为戴维斯洗刷此一罪名,看来即使在民主而又宽容的美国,戴维斯大概会因叛国而遗臭万年了。

"反分裂国家法"英译为anti-secession law,鉴于以上的历史,其针对美国至为明显。美国为了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不惜诉诸战争,死人六十余万,那么大陆为了阻止台湾独立,即使打仗也在所不惜,那岂不是南北战争的翻版吗?在此使用secession一字,无异要提醒美国南北战争的旧事,美国都不能容许的分离叛国行为,大一统思想深植人心的中国岂能例外?

在两岸的纠纷中,中国说「和平统一」,美国则坚持「和平解决」,当国务卿鲍尔也用「和平统一」时,不是在台湾掀起一场风暴吗?美国评论「反分裂国家法」时,如果也跟大陆享anti-secession law,那不表示美国同意大陆的观点,台湾确实是要叛离中国?这样的用语,有很大的价值判断成份在内,对台湾不利。台湾怎样找到一个恰当的英译,不使西方国家先入为主的认定台湾要叛离中国,确非易事,「反分裂国家法」可直译为anti-nation-splitting law,但远不及anti-secession law合乎习惯及易于为西方国家了解,这是个难题如无法解决,只能任由美国向大陆倾斜,有朝一日,在「反台独」的大事上,双方结成「统一战线」。
 
明眼人看看就明白,“对话"根本就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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