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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论坛] 作为一个华人,不管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还是外籍华人,不管是居住在国内还是旅居海外,不管是左派还是右派,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或血缘感情的眷顾,大概都对中国(这里特指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状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关注罢。
关注中国的现状就不能不提出这样一个基本问题:试看今日之中国,竟是谁人之天下?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的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明白无误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简单,我就完全没有必要撰写此文,大家花不到一分钟的时间翻阅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条文就行了,然而不知是不幸还是有幸,事情并不是这样简单。
应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宪法》对国家性质的定义还是大体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农大众(尤其是广大贫苦农民)并团结社会各阶层民主力量建立的工人阶级领导(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体现)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通过人民群众初步获得的参政议政权体现)专政(通过巩固政权的“镇反”、“肃反”运动体现)的社会主义(通过所有制关系体现)国家。尽管为这个国家的诞生出力最大的广大贫苦农民的获益程度远远低于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巨大利益的工人阶级,但《宪法》对国家现状的阐述还是基本客观真实的。
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们发现决定国家根本性质的《宪法》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与现实之间逐渐出现了微妙的差距、甚至明显的背离。最明显的莫过于通过 “反右”、“四清”、“文化革命”、“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一系列政治运动将人民在建国之初还享有的初步的参政议政权逐步废除,以至于《宪法》规定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只剩下专政,民主却消失得无影无踪,若硬说民主还剩下点儿什麽的话,那也只是剩下一具失去了灵魂的徒有其表的空洞无物的形式躯壳而已。
而《宪法》第一条规定的处于领导地位并构成国家基础的工农大众的政治经济地位则是自所谓“改革开放”之后一落千丈,在接踵而来的以全方位取消工农大众原享有的就业、医疗、住房、教育、养老等重要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为目标的“减人增效”失业风潮、医疗保险改革、住房商品化、教育产业化、养老社会化的冲击下,国家的主体工农大众如今竟沦落为弱势群体!
而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则在所谓“国(国有制)退民(私有制)进”的腐败官僚自定低价自己挪用公款购买的“空手套白狼”式地将国有企业化公为私的私有化风潮中蜕变为最邪恶最腐朽的裙带资本主义。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目前这场方兴未艾的明目张胆、无法无天地掠夺国有资产的狂潮中兴风作浪的正是那些位居国家要津的高官显贵,他们或赤膊上阵公开明抢;或通过家族成员巧取豪夺。以至于国库成了腐败官僚及其家族的私人金库,国有资产成了腐败官僚及其家族的盘中美餐。这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范畴的私有化进程,而是地地道道的对全体中国人民的公开掠夺!完全可以说:在经济领域,中国从最上层直至最底层都已经烂透了!
就连《宪法》中仅存的与现实相符的“专政”条目,它的打击对象也早已异化成了针对人民群众――――“肃反”扩大化被株连的无辜公民、被扣上“右派”帽子横遭迫害的耿介之士、“文革”中含冤而死的孤魂野鬼、“六四事件”中惨遭屠戮的学生市民、为自己合法权益抗争却遭到残暴镇压的工农大众......
行文至此,也许有人会问:今日中国的受益者是谁呢?
如果我们不自欺欺人的话,对上述问题的答案显然就是:今日中国最大的受益者是腐败官僚、不法富商、黑社会恶势力;少数的科技、教育、文艺、体育界的所谓“精英”也可算是既得利益者。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综上所述,放眼今日中国方方面面的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应该改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以腐败官僚、不法富商、黑社会恶势力联盟为基础的独裁专政的裙带资本主义国家”。这也许不好听,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面对“试看今日之中国,竟是谁人之天下”的诘问时,答案就不言自明了。
[博讯论坛] 作为一个华人,不管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还是外籍华人,不管是居住在国内还是旅居海外,不管是左派还是右派,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或血缘感情的眷顾,大概都对中国(这里特指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状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关注罢。
关注中国的现状就不能不提出这样一个基本问题:试看今日之中国,竟是谁人之天下?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的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明白无误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简单,我就完全没有必要撰写此文,大家花不到一分钟的时间翻阅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条文就行了,然而不知是不幸还是有幸,事情并不是这样简单。
应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宪法》对国家性质的定义还是大体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农大众(尤其是广大贫苦农民)并团结社会各阶层民主力量建立的工人阶级领导(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体现)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通过人民群众初步获得的参政议政权体现)专政(通过巩固政权的“镇反”、“肃反”运动体现)的社会主义(通过所有制关系体现)国家。尽管为这个国家的诞生出力最大的广大贫苦农民的获益程度远远低于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巨大利益的工人阶级,但《宪法》对国家现状的阐述还是基本客观真实的。
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们发现决定国家根本性质的《宪法》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与现实之间逐渐出现了微妙的差距、甚至明显的背离。最明显的莫过于通过 “反右”、“四清”、“文化革命”、“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一系列政治运动将人民在建国之初还享有的初步的参政议政权逐步废除,以至于《宪法》规定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只剩下专政,民主却消失得无影无踪,若硬说民主还剩下点儿什麽的话,那也只是剩下一具失去了灵魂的徒有其表的空洞无物的形式躯壳而已。
而《宪法》第一条规定的处于领导地位并构成国家基础的工农大众的政治经济地位则是自所谓“改革开放”之后一落千丈,在接踵而来的以全方位取消工农大众原享有的就业、医疗、住房、教育、养老等重要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为目标的“减人增效”失业风潮、医疗保险改革、住房商品化、教育产业化、养老社会化的冲击下,国家的主体工农大众如今竟沦落为弱势群体!
而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则在所谓“国(国有制)退民(私有制)进”的腐败官僚自定低价自己挪用公款购买的“空手套白狼”式地将国有企业化公为私的私有化风潮中蜕变为最邪恶最腐朽的裙带资本主义。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目前这场方兴未艾的明目张胆、无法无天地掠夺国有资产的狂潮中兴风作浪的正是那些位居国家要津的高官显贵,他们或赤膊上阵公开明抢;或通过家族成员巧取豪夺。以至于国库成了腐败官僚及其家族的私人金库,国有资产成了腐败官僚及其家族的盘中美餐。这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范畴的私有化进程,而是地地道道的对全体中国人民的公开掠夺!完全可以说:在经济领域,中国从最上层直至最底层都已经烂透了!
就连《宪法》中仅存的与现实相符的“专政”条目,它的打击对象也早已异化成了针对人民群众――――“肃反”扩大化被株连的无辜公民、被扣上“右派”帽子横遭迫害的耿介之士、“文革”中含冤而死的孤魂野鬼、“六四事件”中惨遭屠戮的学生市民、为自己合法权益抗争却遭到残暴镇压的工农大众......
行文至此,也许有人会问:今日中国的受益者是谁呢?
如果我们不自欺欺人的话,对上述问题的答案显然就是:今日中国最大的受益者是腐败官僚、不法富商、黑社会恶势力;少数的科技、教育、文艺、体育界的所谓“精英”也可算是既得利益者。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综上所述,放眼今日中国方方面面的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应该改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以腐败官僚、不法富商、黑社会恶势力联盟为基础的独裁专政的裙带资本主义国家”。这也许不好听,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面对“试看今日之中国,竟是谁人之天下”的诘问时,答案就不言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