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流氓李白的不幸福的生活

浪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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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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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他上历史课的第一天,教授就告诉他,历史怎么说都行。
  他信以为真,结业时交了一份烛光斧影的论文上去,教授很用心地咧着嘴看完,拍拍他的肩膀说,记住,历史的真相就一个,其他怎么说都不行。
  
   这两天,另一个朋友想跳槽去台湾软星,每天除了处理个人生存必须的事务,就是趴在键盘上构思桥段,偶尔看见我,就含情脉脉道,帮我写个段子来~
  写什么呢?我接管了键盘和WORD,茫然地问他。
  
  写李白,他仰着头,崇敬地说,剑侠诗仙。
  哦,李白。我立刻开始写,李白的爱人叫赵香炉,女儿叫紫烟,他自己本人是一个杀手。当时世上崇尚剑术,而最厉害的一本剑击谱叫做《太玄经》。为了争夺这本书,李白和其他江湖中人一样,参加了每四年一度在蜀山举行的天下第一比武大会。
  他从厕所爬出来,看见这段文字,先怔了一下,然后大吼,这是什么东东!
  这是历史,我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你先把裤子穿好,让我说给你听罢。
  
  李白其实是俄罗斯人,惟其肤色而得名。他生下来后,父亲就郁闷地对孩子他妈说,我就纳了闷,同样是两个黄种人,咋就搞出来个小白?
  孩子他妈坦陈,事实是怎么怎么地。
  孩子他爸sigh了一把,说孩子是无辜的,就叫他小白吧,全名罗勃特-白白罗夫司机。
  小白的成长过程就略了。反正人和阿猫阿狗都差不多,小时候贼可爱,长大就显出本性了。因为我在说历史,当然就要说小白他异于常人的地方。
  
  他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赵香炉。恩,说的这里的时候我有点神思物移,为什么历史总是要有偏差?记述历史的人罪不容缱。他们在写到一些不雅的东西的时候,就有意识地耍个春秋笔法,本意是好的,但是却强奸了历史。
  事实是,赵某本来是长安暗香苑的当红名牌。她红的原因固然是因为漂亮,还有个重要条件就是卖身不卖艺,只要有钱上香,人人都可以插,所以艺名香炉。
  香炉的要价很高,李白付不起风流费,不过他另有一套办法,就是采花。
  我说到这里的时候,仿佛看见李白坐在我旁边,从容地对我说,就是这样。
  
  李白的家庭先说到这里,然后就是关于他的诗。
  关于诗的起源,是不是要上溯到《风》《雅》《颂》?我看还不够。大概地翻一下资料,还是王朔先生和冯小刚老师的考证比较确切:自从产生了剥削阶级,御用文人也应运而生,后来产生了完整的文艺体系。
  要说这个文艺啊,我们国家真是令人羡慕,那时候有闲阶级说话都不好好说的,讲究平仄平仄平平仄,如果你不能理解,想象一下法语体系中所谓的贵族语法,大概就明白了。
  对,这就是你所知道的,流传了好几千年还没有失传的口淫游戏--诗歌。
  
  诗歌的本质服务于上层阶级,这就决定了它远离生活的特征,但是我不是文艺工作者,我是一个流氓,因此我只说我所能接触到的诗歌,不作其他学术讨论。
  唐代自李白始,开始有了叙事诗。可能有人要举出什么硕鼠硕鼠别吃我米之类的例子,请注意我说的是叙事诗,要有时间地点人物的,你读一下李白此类诗歌的代表作,比如《白翁情史之庐山瀑布》,就会知道我的意思。
  而同时期的一些文人,局限于服务对象,没有看到历史的车轮脱了车轴,骨碌骨碌地顺坡滚,所以他们没能象小白一样,历久而弥新。
  李白对于诗歌上的成就,就象我对除了多心姑娘以外的其他所有女人一样不屑一顾。我这么说既没有过誉小白,也没有自我标榜,这是事实嘛。
  
  对李白一生影响最大的女人,应该是公孙大娘。
  虽然公孙家的门口挂有牌子说,文人与狗不得入内,但是实际上公孙大娘还是收了杜子美为徒,小白是靠小杜的引荐才认识的公孙临。
  要说当时的长安,最有势力的除了李氏帝王家,就是公孙啦。大娘公孙临以下,二哥公孙兵,三哥公孙斗,再往下分别是者,皆,阵,列,在,前。号称长安公孙组九杰三人众......
  
  这时候我的朋友听得有点不安了,他的眼神无助地落在我背后的海报上。我擦了擦嘴角的白沫回头一看,海报上是八神庵,背景上还有影影绰绰的高尼茨,克里斯,歇洛米,和七枷社。
  说真话我是慌了一下子,转念想到“死无对证”这句话,又镇定下来,继续还历史以本来面目。
  
  本来李白是追唐婉的,可惜小唐喜欢的是小杜,她很明确地对小白说,小杜比较深沉,而你太轻浮了。小白辩解说我是双鱼座的,是浪漫一点,但是我的ML技术很棒地。
  小唐用她著名的红酥手扇了李白一个耳光。愤恨地说,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除了小杜。小白捂着脸,惊讶地说,难道小杜用......
  打住打住,一旦涉及到细节,历史看起来都象通俗小说。
  
  最后,小白登上了蜀山,等待着天下第一的华山论剑。
  慢着!朋友说,不是说在蜀山吗,怎么华山论剑?
  我喝了一口茶,用尖锐的眼光盯着他,直到他缩成一团,才继续道,口误口误,是蜀山论剑。
  
  那一次比武,实况非常惨烈。死了好几千人,鲜血不仅将山上的花花草草染红,连正午的阳光都透着令人窒息的暗红色,空气中弥漫着腥甜的气息。
  李白从死人堆里爬起来,喘息地看着对面的剑手。
  
  那个人曾经是他最要好的朋友。
  现在也是。
  
  他叫汪伦。
  桃花山庄第十四代少庄主,不世出的击剑天才。
  他五岁那年,就已杀人。
  十六岁随叔父出道,略有薄名;
  十八岁独力狙杀金山七条枪;
  转瞬出塞北,灭天火刀高成望满门;
  二十一岁刺胡国名将大刺何密于万军中。
  
  现在他二十三岁,早已名动天下。
  他年轻,彪悍,一条红色的长丝巾斜斜挽在脖子上,
  风吹过,丝斤飘起,他的人却倒下。
  他已流尽最后一滴血。
  但是他已来过,活过,爱过,这就已足够。
  
  小白没有流泪,英雄无泪,只有血......
  
  慢着慢着!!! 朋友抓着头发说,他死了?
  死了,我说。
  我靠!你把他形容得那么摆,怎么出场两分钟就死了?
  他不死谁死?我问,总不能让李白死吧,他是主角哎。
  为什么要死?
  为什么不死?我也迷糊了,爱情和生命,不是永恒的主题吗?
  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出场呢?听的我郁闷死了,朋友说。
  
  因为我跟他熟。我简单地回答,继续道,后来,整个蜀山之巅,就只剩李白一个活人,他抛去长剑,踉踉跄跄迎着夕阳,走到崖边,张开双臂呼喊到,oh, I'm king of the world!
  ...... 哦,他是这么说的,天下之大,莫非王土!这句话更接近历史事实,可惜不太符合李白的性格和气质。
  后来呢?
  
  后来,李白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他杀得太狠了,以至于连主办人都没能幸免,这样,那本无双剑谱也无从得到,虽然是只在此山中,但是尸多不知谁,真是太遗憾了。
  李白在山上彷徨了一个月,眼看那些尸体都烂了,有几个没烂的也染上了安布雷拉病毒变成了僵尸,在月圆之夜歪歪扭扭地走,相互无语,看得小白触目惊心,只好下山去了。
  
  再后来呢?
  再后来,就象你所知道的,李白行走江湖,喝酒赋诗,闲下来也做个小官杀杀人,跳跳舞什么的。
  
  再后来呢?
  再后来就是,其实山上还有一个活人,他是专门负责记录江湖事件的朝廷官员,因为扮僵尸躲过李白的毒手,他找出了《太玄经》,略加编辑和注释就出版,书名叫《九阴真经》。作者署名黄裳,怎么样?你还要问后来吗?后来就要说郭啸天丘处机宋兵甲乙丙丁了,你要不要听?
  
  你不要恼羞成怒,朋友咽了一口唾沫,艰难地说,每次听你说故事,到最后你都急,急什么呢,你浪费我一个上午的时间,我都不急。
  我不是急,我就是伤心,我掏出烟,看了一眼又塞回口袋:历史太沉重了,而且一再重演,叫我如何去创新,没有创新,我活在世界上如何卓现个性?
  你还是去5tb吧,朋友黯淡地说,那才是你该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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