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不孤单

mark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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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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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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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wl
我 们是基督徒,但我们是在中文教会离婚的,我相信上帝是公平的。如果你信他们教会那些人还好,如果你说出对他 们不利的话,教会哪些人会在你们两个人之间制造矛盾。我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首先我们来渥太华正是经济不好的时候,华人很多都是一个人先找到工作,另一个 人打工支撑这个家,家庭经济状况得到改善。我供着我前妻在卡尔顿读完硕士,我们有三个孩子,让她妈来看孩子,她妈对我总是看不上眼,再加教会那些人添油加 醋。我们俩吵得越来越厉害,最后她打了两次911。听说后来她去了西边一家中文教会,总之一句话,一言难尽。我孩子告诉我她现在有了男朋友,是加拿大人, 也带两个孩子。刚离婚时,我曾经劝她孩子还小,经历多放在孩子身上。每周见孩子,她都抱怨时间要顺着她,她说汽油钱贵,直到孩子告诉我每周她都带着他们三 个孩子跑到洋人家,她再也不抱怨汽油钱贵了。

这位网友不孤单,没见前些日子另一个家有神经信徒的网友的苦闷吗?其实教会也就是个社交场所,里面勾心斗角的,拉帮结派的,为了教会里的钱如何用而你吵他嚷的...... 什么都有,和其他俱乐部没什么区别,所以,那长舌妇之类自然就少不了,没什么好奇怪的。就把教会当成个俱乐部,其章程是神经就可以了。人吗,哪里还不一样?进了教会,乱七八糟的事从不会比外面少。

记得我还在加州理工的时候,访问一家几百人的中文教会。里面的老成员港台的多,新成员大陆来的多。有几个团契,台湾人自己一伙组成一个团契,大陆的人另组一伙。我问去哪个团契为好。台湾那伙开始不知咱情况,看咱普通话里没那么多嗲味,就说,他们小组里人已经很多,你最好还是参加大陆团契吧。其实大陆团契很不错,都是些理工高材 生,说话很理智,从不装神弄鬼,和他们讨论问题很愉快,彼此指正,收获很大。之后我也去过台湾团契,里面的话题和大陆的迥异。

后来教会引进了一个台湾来的新牧师。年轻潇洒,口若悬河,一次还说可以给我施洗礼,我说,免。其太太端端正正,笑脸永在。两个小女孩天真大方。一家四口,让旁人羡慕! 唉,自古都说什么红颜是祸水,却其实,那些红颜有几个是能主动的?无非是被人先当玩物,玩完了再当成借口罢了。却其实,现实里,如果男的长得太潘安,结果也差不多。

新牧师到了,自然要各家走走,聊聊,熟悉情况。虽有“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说,但如果真有猛女,她自然也能钢板上给你翘出个小豁口!教会里,台湾人家的太太大多是家庭主妇,自然向这个新神父讨教的时候多些。虽然大多数人都很正经,虔诚问教,但就有那么几个,唉,见来了个小帅哥,不免心情荡漾起来。其中一个正和老公闹离婚,心里很苦闷,自然问题多,需要帮助的时候也多。可是,经验老道的老牧师,她放着不用,专找小牧师。一见小牧师,这猛女就眉来眼去的,谈笑风生,西方人的HUG礼有事没事地她总要要多用几次。没多久教会里风言风语就有了。唉,
可惜新牧师太太却没太在意。

我就那时离开了。听朋友讲,过了快一年,终于有一次,在新牧师“帮助”猛女时,被那猛女的老公几乎捉奸在床。也就是南加州不冷,即使冬天也不用穿那么多,披上一件衣服就能遮住,否则后果真不敢想像。这次再也不是什么风言风语了,简直成了教会里的大笑话。猛女离了婚,新牧师也被教会辞退。听朋友说,他一家 去了湾区,后来好像也和太太离了婚,只可怜了那两个小女孩。现在如何了,我就不知道了。
 
在本版发言时要事实根据的。如果楼主不能在24小时内提供可信的证据,此帖将删除。恶意重复张贴将被删除在本坛的所有发言。
 
在本版发言时要事实根据的。如果楼主不能在24小时内提供可信的证据,此帖将删除。恶意重复张贴将被删除在本坛的所有发言。
你要什么证据?是要当事人的姓名?还是那个教会的名字?直接说明,牧师和猛女的名字我不能给你,但教会的名字、地址,我可以提供。
 
介绍自己的经历也要举证?这个论坛怎么比法庭还严厉!斑竹你是不是有点过分?你把自己当什么了!
 
在本版发言时要事实根据的。如果楼主不能在24小时内提供可信的证据,此帖将删除。恶意重复张贴将被删除在本坛的所有发言。
你要什么证据?是要当事人的姓名?还是那个教会的名字?我可以直接告诉你,牧师和猛女的名字我不能给你,因为我没有权利泄漏当事人的隐私。但教会的名字、地址,我可以提供,以便你能去调查取证。呵呵,看来“宗教裁判所”的遗风还没死尽,随时可以死灰复燃。

另外,下面这个没有丝毫事实根据,纯属无端造谣,乱生是非,恶意攻击诬陷其他教派的总头领的帖子,请这个斑竹就依据他自己的说法,对这个无耻的造谣幢骗之人,施行“删除在本坛的所有发言”的版规,以制裁造谣之举,以示正听!谢谢!

CHRIS88如是说 教皇也是基督徒。
 
介绍自己的经历也要举证?这个论坛怎么比法庭还严厉!斑竹你是不是有点过分?你把自己当什么了!
呵呵,看你是新来的,要小心了,否则斑竹又要义正词严地说你是“专门注册一个马甲来作这类发言”!
 
在本版发言时要事实根据的。如果楼主不能在24小时内提供可信的证据,此帖将删除。恶意重复张贴将被删除在本坛的所有发言。
请CHRIS88放心,我不是在这里捣乱的,我是希望新来的年轻人要正确对待宗教,在加拿大举目无亲,新来的移民和学生有的希望通过教会介绍个工作或是对象什么 的。其实我是想把一些事实解释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在渥太华那个中文教会受的洗礼,她现在在哪个政府机关工作,让所有的中国人知道她,那才是真正报复她, 我不想怎麽做, 但也迫于她的压力。两个月前她打了孩子,因为孩子不听话。我和孩子见面时顺便告诉她不要以这种教育方式来教育孩子,等下次见孩子时,孩子告诉我:“我妈让 我 告诉你,如果你敢碰她,她就打911把你扔进监狱。”我已经领教了911和她以及她妈的的厉害,我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上次我打电话给她讨论孩子的事,她在电话里和我吵,说我在这样就告我骚扰,个人攻击等。“其实她很聪明,她自己知道自身的条件并不好,何况还有三个孩子拖 累。所以结果大家都明白。我现在正上学,没精力带孩子。我吃亏就是让她上学,我甘愿打工养家。她现在不像以前那样连孩子都不想让我见,她也知道带孩子辛苦 是拖累,想让每人各带孩子一个星期。我当初选择教会,是想让我们的夫妻关系更好。我妈信佛,我曾经征求她的意见,我妈告诉我”如果教会能让你们心里有爱, 我支持你们."
 
愿这位网友能时来运转,好起来。有些妇人是不可理喻的,也许你早点儿离开他,还是你的福分呢。要不是为了孩子,这种妇人真没什么好挂念的。但你也不能让她得寸进尺,随便打骂孩子。孩子已经受了创伤,不能让她再肆意胡乱!
请CHRIS88放心,我不是在这里捣乱的,我是希望新来的年轻人要正确对待宗教,在加拿大举目无亲,新来的移民有的希望通过教会介绍个工作或是对象什么 的。其实我是想把一些事实解释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在渥太华那个中文教会受的洗礼,她现在在哪个政府机关工作,让所有的中国人知道她,那才是真正报复她, 我不想怎麽做, 但也迫于她的压力。两个月前她打了孩子,因为孩子不听话。我和孩子见面时顺便告诉她不要以这种教育方式来教育孩子,等下次见孩子时,孩子告诉我:“我妈让 我 告诉你,如果你敢碰她,她就打911把你扔进监狱。”我已经领教了911和她以及她妈的的厉害,我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上次我打电话给她讨论孩子的事,她在电话里和我吵,说我在这样就告我骚扰,个人攻击等。“其实她很聪明,她自己知道自身的条件并不好,何况还有三个孩子拖 累。所以结果大家都明白。我现在正上学,没精力带孩子。我吃亏就是让她上学,我甘愿打工养家。她现在不像以前那样连孩子都不想让我见,她也知道带孩子辛苦 是拖累,想让每人各带孩子一个星期。我当初选择教会,是想让我们的夫妻关系更好。我妈信佛,我曾经征求她的意见,我妈告诉我”如果教会能让你们心里有爱, 我支持你们."
 
回:“其实教会也就是个社交场所,里面勾心斗角的,拉帮结派的,为了教会里的钱如何用而你吵他嚷的...... 什么都有,和其他俱乐部没什么区别,所以,那长舌妇之类自然就少不了,没什么好奇怪的。就把教会当成个俱乐部,其章程是神经就可以了。人吗,哪里还不一 样?进了教会,乱七八糟的事从不会比外面少。。。。。。。。。”。
我确实也经历了
圣经说:“基督徒不允许离婚,即使离了婚也不能再嫁,除非对方死了。”有时我见到困难的人,也向他们宣扬上帝的好处,得平安。至于教会,我不想多说。信上帝和信教会是两回事。

 
愿这位网友能时来运转,好起来。有些妇人是不可理喻的,也许你早点儿离开他,还是你的福分呢。要不是为了孩子,这种妇人真没什么好挂念的。但你也不能让她得寸进尺,随便打骂孩子。孩子已经受了创伤,不能让她再肆意胡乱!
因为刚离开家时,孩子希望我回去,我经常和他们一起玩。她和她妈给孩子洗脑,说他们的爸爸是个罪犯,其实我只是被警察带走,登记了一下,然后上法庭,什么罪也没定。她们家软,硬兼施,一方面教育孩子绝对服从,一方面,让洋人带他们出去玩。让孩子们慢慢接受这个洋人。不想多说了。。。。
 
信上帝和信教会是两回事。
我同意你的这个观点!尤其是在现在教派数量繁多,犹如还没被污染前的河里的过河之鲫!
 
因为刚离开家时,孩子希望我回去,我经常和他们一起玩。她和她妈给孩子洗脑,说他们的爸爸是个罪犯,其实我只是被警察带走,登记了一下,然后上法庭,什么罪也没定。她们家软,硬兼施,一方面教育孩子绝对服从,一方面,让洋人带他们出去玩。让孩子们慢慢接受这个洋人。不想多说了。。。。
为了对你的孩子负责,你还是要时常监视你的孩子安全,尤其是他们在其他成年男子的掌控之下时。我想你是明白我的意思的。为了孩子,再多的小心都不为过。

另外,那妇人可以打911,以后她如果再打孩子,你也可以打911,别让她把911当成胁迫你的工具。
 
只要在网上就是朋友,所以称网友?:p
 
只要在网上就是朋友,所以称网友?:p
哈哈哈,3C幽默!反正我是不会对每个人都称网友的。对那些自重的实话实说的人,不管其观点如何,我均称之为网友。但对那些自以为是,对其他不同意见的人缺乏起码尊重的人,抱歉,虽然本人有各种各样的不是,但实在不敢和明目张胆地无耻造谣的骗子为友。
 
引用:
丹蹄马如是说:介绍自己的经历也要举证?这个论坛怎么比法庭还严厉!斑竹你是不是有点过分?你把自己当什么了!


呵呵,看你是新来的,要小心了,否则斑竹又会义正词严地说你是“专门注册一个马甲来作这类发言”!


看来以后大家这里谈自己经历,要把人名、地点、时间全说清。如果有可能,最好再把自己的出生证、把警察的报告也附带上,否则,谁知道你是不是真的?而像我在加州理工的那段经历,最好也要由加州理工出示个证明,说我当时在那里,然后,再找到那家华人教会,也让他们出个证明,说,
1,我是去过他们的教会,
2,他们的年轻牧师是因为不齿之事被辞退了。
以上两条,估计可能会给我,但他们是否能为那不齿之事的细节也出示证明,并在证明里把年轻牧师和那个妇人的名字也列出,我实在没有把握,请见谅!

另外,以后是不是在讲自己的经历时,还要把自己现在的住址、电话号码、老婆老公是谁、现在干什么的,也都交代一下呀?
如果是这样要求的,那看来我得自己知趣地离开这个华人CFC网站了,因为我是绝对反对在网络上泄漏个人情况的。还好,加入这个网站之前,仔细地看了CFC的规定,上面的那些要求,一个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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