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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对比美国和中国儿童失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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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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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山西黑砖窑工厂奴役工人的丑闻曝光于天下,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报道,河南、湖北和四川等地的众多青少年被连拐带骗地卖到这些砖窑,身价低到只 要四五百元。这些孩子每天从事长时间的重体力劳动,稍有懈怠即遭到监工抽打,有的童工即被打至残。黑心工头甚至将两名不能痊愈的奴工扔到坑里活埋了事。此 等人间地狱,较纳粹集中营亦无不及,居然能够长期存在于笔者的家乡,实在骇人听闻。

黑煤窑只是被拐卖儿童的去向之一,更多的孩子被卖到贫困地区家庭,或是被街头乞丐作为博取路人同情心的工具,甚至走私到海外充当劳力或是雏妓。

失踪儿童的案件自八十年代以来就常见于国内媒体报道,近年来似乎有增多的趋势。仅在2004年,中国公安机关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975起,解救 拐卖儿童3488人。让中国父母感到恐惧的是,一旦孩子丢失,就不大可能再找回来。笔者在网络上没有查到公安部门有关拐卖儿童案件破案率的数据,不过我们 可以通过个别统计做出大致的估算。

据2006年9月《南都周刊》报道中提及的一份名单,在总共518名来自云南、贵州和广东的历年失踪儿童当中,经记者打电话一一核实,只有31名 孩子已被找回。按照10%-20%的破案率计算,每年应有三至六万名中国儿童失踪,十年累积下来恐怕在二十万上下。这其中当然包括不少离家出走的孩子,但 相当比例还是遭到了人贩子拐卖。

相比之下,儿童失踪案件在美国虽然也很常见,但绝大多数失踪的孩子都会被找回来。中国国务院发布的《2006年美国人权纪录》称,美国儿童失踪数 量惊人,美国司法部每年接到近80万宗儿童失踪或绑架报案。此话不假,但其中70多万是由于家长和孩子沟通不畅,或是孩子离家出走造成的,99%的失踪儿 童最后都能活着见到父母。

在美国,每年只有几千件失踪案属于非亲属绑架性质(Non-family Abduction),真正危及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只有一百件左右。笔者刚到美国时,曾经看到福克斯新闻频道连续几天跟踪报道一起在校学生失踪事件。我的 第一反应是这样的失踪案在美国很少见,否则媒体不会如此关注一起个案。而对于大部分发生在中国的失踪案件,我们顶多会在报纸中缝看到一条寻人启事。

拐卖儿童的事件在美国几乎没有,一是因为美国不存在人口贩卖的市场。历史上美国曾是全世界第一大奴隶工厂,但那是一两百年前的事儿了。二是因为美国为寻找失踪儿童投入了巨大的警力资源和社会力量。

2006年9月,得克萨斯州一名两岁男孩凯文-布朗失踪,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在凯文家附近展开了搜救行动。随后,50名警察开始在数公里范围 里内大面积搜索,还动用了两架直升飞机,其中一架配备热感应装置。尽管如此,警方还是没有发现凯文的踪迹,于是启动了“全国儿童警报系统”,向当地 5000个家庭发布寻人公告,引发当地社区的关切。第二天,100多名志愿者加入搜救行动,他们走入茂密的丛林,还打捞了许多野外池塘。第三天,直升飞机 终于在一个池塘边上发现了凯文。笔者若是美国家长,即使警方找不到孩子,也会为他们提供的优质公共服务所感动。

除了接到报案后紧急行动,美国还设有“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National Center of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开通多种语言全天候的热线救助服务。失踪儿童家长可以借助该中心网站制作标准化的寻人布告,也可以请求该中心出动配有警犬的专业搜救 小组。笔者曾经在弗吉尼亚州一家邮局内看到过寻找失踪儿童的传单,每张传单上印有六名儿童的照片和资料。与中国家长张贴的寻人启事不同,这些传单是由全国 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通过美国邮政署向全国各个邮局网点发布的。

此外,美国一些大型公共场所还加入了名为“考德-亚当”(Code Adam)的儿童安全警报系统。如果家长在超市购物时发现孩子不见了,可以马上救助于这一系统。超市会有专人立即开始寻找孩子,如果十分钟内找不到,即会 报案寻求警力支援。美国几家电信运营商也加入了这一系统,失踪儿童家长可以通过短信向手机用户发出求救信息。
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尽管十分强大,主要工作还是帮助家长联系警方,或是提供警方更多线索。即使在市场化十分发达的国家,孩子失踪这样的事情也只能依靠政府解决,私人和社会力量只能发挥辅助性的作用。

2004年,湖南怀化的五岁男孩戴特株在家口门失踪,其家人随即展开了长达三年,耗资五十万的寻子行动。仅寻人启事戴家就向全国各地散发了500 万份之多。戴特株的祖父戴子初因为寻找孙子走遍大半个中国,行程上万里,可还没有能够找到孩子。戴家已经算是较为殷实的小康之家,倾家荡产尚且如此,普通 家庭更是无力寻找孩子。

现代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于保障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拐卖儿童虽非命案,但某种意义上比命案对社会治安的影响还要恶劣。人类诸种感情中,亲子之情 乃是中最为强烈的一种。在父母眼中,孩子的人身安全恐怕超过他们自己的身家性命。许多家长为了找到孩子,宁可付出生命代价。然而,当前中国司法部门对拐卖 儿童案件的重视程度十分不足。比如公安部门规定,儿童失踪不足24小时,警方不能立案。

在戴特株的案件中,即使24小时过后,警方还要求戴家出示拐卖证据,最终还是没有给予立案。这给戴家后来的寻子行动带来许多不便。其他被拐儿童父 母也有过类似的遭遇。这一失踪一天后才立案的规定在设计上只是为了方便执法人员,丝毫不考虑最初24小时乃是寻找失踪人口的关键时期。如果在此期间不采取 行动,过后人贩子就可能将孩子转移到其他省份。而失踪儿童家长若是向异地公安机关求助,结果往往更令人寒心,因为当地政府不仅扯皮推委,甚至有可能包庇非 法购买儿童的家庭或是工厂。

低效失职的治安服务不只是丢失几万名孩子的问题,还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成本。八十年代笔者上小学时民风尚且淳朴,笔者每天上下学自己步行回家,不用 家长操心。可怜今日父母,他们因为担心孩子的安全,不得不天天去学校接送。至于寻找失踪儿童带来的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量。此次黑砖窑事件令中国高层震动, 几位政治局常委均作出批示。然而彻查黑砖窑只清理了拐卖儿童的源头之一,街头流浪儿童和贫困地区被卖的儿童都没有得到有效救助。尽管中国公安部门最近几年 已经开设了失踪人口求助热线,也在逐步建立有关的信息数据库,但比起惊人的发案率,政府投入的警力依然不够。在位者应当明确意识到,儿童失踪案件乃是危及 政府威信的大事----你连人家小孩都不管,谁还敢在这个国家居住?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中国人已经过上了不亚于美国普通居民的小康生活。可是,在孩子失踪这样问题上,中美两国的公共 服务还存在着天壤之别。美国人不见得就比中国人活得更幸福,但是他们遭遇巨大不幸的可能性的确较小。笔者并不认为中国公安机关目前就能像美国警方那样调动 直升飞机漫天遍野地找人,但是通过邮局张贴寻人告示,或者在失踪一小时后给予立案,这样的事情我们的警察叔叔总是可以做到的吧?
 
[FONT=宋体]说新闻就说新闻,瞎比些什么!!!???不知道每一个国家都有最黑暗的地方,每一族裔中都会有人面兽心的混蛋吗?鬼子变态的人多了数不过来,从杰克逊往下数,加上这两年加拿大抓的[/FONT]child porn[FONT=宋体]罪犯,用罄竹难书来形容一点不过分。这你又怎么和国内比?[/FONT]
[FONT=宋体]说到警察,前些年我们家乡的警察奔波[/FONT]2000[FONT=宋体]多里到广东,埋伏了一个星期,终于把几个小孩解救回家,比鬼子条子智勇多了。你能说中国所有的体制和警察都不好?[/FONT]
[FONT=宋体]还是就事论事比较客观些。[/FONT]
 
怎么才算就事论事?用数字比较都不算吗?就山西那一件案子所涉及到的儿童,就比这两年北美儿童伤害案的总和还多。不能说中国所有的体制和警察都不好,但是是好得多还是坏的多hming你自己心里没数吗?是不是别人家的孩子都死不完?如果你自己的孩子丢了,你是希望以北美这边的方式帮你寻找好?还是像国内一样等足24个小时,然后给你做个笔录打发你回家好?
 
怎么才算就事论事?用数字比较都不算吗?就山西那一件案子所涉及到的儿童,就比这两年北美儿童伤害案的总和还多。不能说中国所有的体制和警察都不好,但是是好得多还是坏的多hming你自己心里没数吗?是不是别人家的孩子都死不完?如果你自己的孩子丢了,你是希望以北美这边的方式帮你寻找好?还是像国内一样等足24个小时,然后给你做个笔录打发你回家好?

个人认为hming童鞋比较希望这样的方式寻找:
[FONT=宋体]说到警察,前些年我们家乡的警察奔波[/FONT]2000[FONT=宋体]多里到广东,埋伏了一个星期,终于把几个小孩解救回家,比鬼子条子智勇多了。你能说中国所有的体制和警察都不好?[/FONT]
[FONT=宋体]还是就事论事比较客观些。[/FONT]

当然,我中文不好,涉世不深,看得没您清。。。
 
怎么才算就事论事?用数字比较都不算吗?就山西那一件案子所涉及到的儿童,就比这两年北美儿童伤害案的总和还多。不能说中国所有的体制和警察都不好,但是是好得多还是坏的多hming你自己心里没数吗?是不是别人家的孩子都死不完?如果你自己的孩子丢了,你是希望以北美这边的方式帮你寻找好?还是像国内一样等足24个小时,然后给你做个笔录打发你回家好?

[FONT=宋体]小伙子,火气挺旺的,闭着眼睛乱放枪,打不着目标也能撂倒一片。要革命还真需要你这样的人。[/FONT]
[FONT=宋体]第一, [/FONT][FONT=宋体]我没说哪个国家的警察比谁好或比谁差、好的多或坏的多。我说每个国家都有好警察或坏警察。具体数字是多少?我不知道。如果你有什么资料,尽可拿出来。喊口号是没说服力的。[/FONT]
[FONT=宋体]第二, [/FONT][FONT=宋体]孩子丢了,父母当然希望能有很多人帮忙迅速寻找,我想天下父母心都是一样的。[/FONT]

[FONT=宋体]但北美好的制度并不意味着它没有黑暗的地方和衣冠禽兽,而共党的腐败无能也并不是说其中没有正义之士。这就是我想说的就事论事。你这种要么一棍子打死,要么捧上了天的做法,太过幼稚。[/FONT]
 
[FONT=宋体]鬼子变态的人多了数不过来,从杰克逊往下数,加上这两年加拿大抓的[/FONT]child porn[FONT=宋体]罪犯[/FONT]


注意,主题是“对比美国和中国儿童失踪案件”,杰克逊和加拿大的child porn,不是儿童失踪,性质也完全不同。

另外,杰克逊恋童的事情,估计你是不读书看报,太闭塞了:

杰克逊"恋童癖"当事人承认当年为钱编造谎言: http://news.163.com/09/0629/18/5D0DGBIT000120GR.html
 
当然,我中文不好,涉世不深,看得没您清。。。

[FONT=宋体]你给自己的评语还真对了。就不知小屁孩知错能不能改?[/FONT]
 
另外,杰克逊恋童的事情,估计你是不读书看报,太闭塞了:

杰克逊"恋童癖"当事人承认当年为钱编造谎言: http://news.163.com/09/0629/18/5D0DGBIT000120GR.html

[FONT=宋体]你引用的文章开头为:“[/FONT][FONT=宋体]近日有消息称”,结尾是:“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证实。”基本上可定为小道消息,不足信。来看一看[/FONT]CNN[FONT=宋体]的报道[/FONT]http://www.cnn.com/2005/LAW/04/11/jackson.trial/index.html[FONT=宋体]。最后案件以杰克逊支付控方好几百万美元而和解结束。大部分人都认为在这个案件中杰克逊有罪。[/FONT]​
 
[FONT=宋体]说新闻就说新闻,瞎比些什么!!!???不知道每一个国家都有最黑暗的地方,每一族裔中都会有人面兽心的混蛋吗?鬼子变态的人多了数不过来,从杰克逊往下数,加上这两年加拿大抓的[/FONT]child porn[FONT=宋体]罪犯,用罄竹难书来形容一点不过分。这你又怎么和国内比?[/FONT]
[FONT=宋体]说到警察,前些年我们家乡的警察奔波[/FONT]2000[FONT=宋体]多里到广东,埋伏了一个星期,终于把几个小孩解救回家,比鬼子条子智勇多了。你能说中国所有的体制和警察都不好?[/FONT]
[FONT=宋体]还是就事论事比较客观些。[/FONT]

没觉得文章有什么问题。有些事情中国做得确实不好,儿童失踪越来越严重很可怕。不是说[FONT=宋体]中国所有的体制和警察都不好,但好的不多。[/FONT]
 
没觉得文章有什么问题。

[FONT=宋体]哎哟,看来俺火气也不小。平生最痛恨洋狗,看见“比较”就头大,以后还是先吞几颗解毒丸再说话。嘿嘿,见笑,见笑。:blowzy::D:D:D[/FONT]
 
[FONT=宋体]你引用的文章开头为:“[/FONT][FONT=宋体]近日有消息称”,结尾是:“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证实。”基本上可定为小道消息,不足信。来看一看[/FONT]CNN[FONT=宋体]的报道[/FONT]http://www.cnn.com/2005/LAW/04/11/jackson.trial/index.html[FONT=宋体]。最后案件以杰克逊支付控方好几百万美元而和解结束。大部分人都认为在这个案件中杰克逊有罪。[/FONT]​


很显然,你不懂法律。不知道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

美国警方对杰克逊的刑事诉讼,最终都被证明不成立。而家属对杰克逊的民事诉讼,虽然杰克逊支付家属美元而和解,并不能证明他有罪,明星们为了避免麻烦,经常如此,这是常识。

http://www.chinanews.com.cn/yl/news/2009/11-20/1975983.shtml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10/27/content_12340511.htm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自今年4月9日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向拐卖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0月12日,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717起,解救被拐卖儿童2008人。”

2000多名儿童是在多长时间里被拐的?

有意思的是,解救儿童也要搞运动,一期一期地搞,如果孩子是在上次运动刚结束被拐,看来只能等到领导良心发现的下次“打拐”运动,凑够了足够多的下一拨2000多名儿童,才能被解救。反正中国老百姓有的是耐心,可以等, 被拐的孩子们,也可以等。

生活在国内网友一片骂声中的中国警方,如果能知道他们的无能和不作为,能得到海外“爱国”人士的力挺,应该感到欣慰地继续打麻将了。

那个杀害张东岳的留学垃圾陈敏,其母亲就是上海的警察,估计陈敏就是从小耳濡目染中国警察对待失踪儿童的态度,以为加拿大的警察对失踪儿童也会这样,于是竟然在加拿大绑架儿童,不知这个留学垃圾在监狱里的日子怎么样了。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10/27/content_12340511.htm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自今年4月9日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向拐卖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0月12日,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717起,解救被拐卖儿童2008人。”

2000多名儿童是在多长时间里被拐的?

有意思的是,解救儿童也要搞运动,一期一期地搞,如果孩子是在上次运动刚结束被拐,看来只能等到领导良心发现的下次“打拐”运动,凑够了足够多的下一拨2000多名儿童,才能被解救。反正中国老百姓有的是耐心,可以等, 被拐的孩子们,也可以等。

生活在国内网友一片骂声中的中国警方,如果能知道他们的无能和不作为,能得到海外“爱国”人士的力挺,应该感到欣慰地继续打麻将了。

那个杀害张东岳的留学垃圾陈敏,其母亲就是上海的警察,估计陈敏就是从小耳濡目染中国警察对待失踪儿童的态度,以为加拿大的警察对失踪儿童也会这样,于是竟然在加拿大绑架儿童,不知这个留学垃圾在监狱里的日子怎么样了。


您一大早又在玩删帖重发来顶帖啊。。。

辛苦了。。。
 
很显然,你不懂法律。不知道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

美国警方对杰克逊的刑事诉讼,最终都被证明不成立。而家属对杰克逊的民事诉讼,虽然杰克逊支付家属美元而和解,并不能证明他有罪,明星们为了避免麻烦,经常如此,这是常识。

http://www.chinanews.com.cn/yl/news/2009/11-20/1975983.shtml

哦,原来这么容易坑明星的钱!“法律专家”。
人正不怕影子歪,不偷鱼吃,哪来的鱼腥味。就算是白痴的明星也知道这个道理吧。更何况他们有足够的钱聘最好的律师。
“为了避免麻烦”,明星的这种托词你也会相信,可见你还是有点嫩。应该不会超过35。有机会应该再到社会上磨练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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