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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酝酿出台《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4月份将向相关部门提交。其中,违法食用或销售猫狗肉者最高可被罚款五千元并被拘留15天的提法在社会上引发巨大反响。
据了解,《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分为9章,大致包括反虐待动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多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动物医疗、动物运输、动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是“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动物保护志愿者:餐桌上的猫狗多来自偷抢
“如果这一法规顺利出台,至少在保护动物、制止虐杀动物时有法可依。” 动物保护组织“亚洲动物基金”项目经理冯冬梅说,餐桌上的猫狗往往是偷抢来的,其背后有条庞大的黑色产业链。
据了解,广东的动物保护组织志愿者近年来在爱宠一族的支持下,多次拦截运送猫狗的车辆,解救被偷抢的猫狗。但这一行为赢得口碑,却缺少法律保障。1月24日,本报就曾报道增城一村民到车前怒拦偷狗贼,结果被偷狗贼车碾身亡的惨剧。
冯冬梅说,广东、贵州、东北等地区都有吃猫狗肉的饮食风俗,“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把这种残忍的做法传承给下一代。”
市民:立法禁食猫狗肉值得商榷
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受访市民赞成不吃猫狗肉,其中也包括了一些不喜欢养宠物的人士,但也有市民认为,以立法的形式禁吃猫狗肉,值得商榷。
市民文先生认为,猫狗都被人类当作宠物饲养,国外的许多人就反对吃宠物。“但是吃什么和不吃什么,不能一概而论,有的人还把猪当作宠物饲养呢,难道也要立法禁止吃猪肉吗?”文先生认为,立法是为了保证公平正义,他认为通过社会组织或者第三方机构来倡导不吃猫肉狗肉更为恰当一些。
人大代表 保护动物广东先行一步 试验动物要先打麻药再行“手术”
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朱列玉对有关部门透露,广东在保护动物方面已迈出重要一步,《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草案)》现已起草完成,正等待人大审议通过。该条例主要是立法保护试验用动物,其中规定,试验用动物不是不能杀,但是必须实施“安乐死”,如果要对其进行“手术”试验,则必须打麻药。
朱列玉说,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动物保护立法方面非常完善,食用、虐待动物都有可能构成犯罪,甚至是重罪。
“猫狗这些动物自古以来就陪伴着人类,不是用来吃的。”朱列玉认为,《反虐待动物法》的出台,符合人们的食用习惯和情况需要。几年前发生的虐猫事件曾一度在网络上引起极大反响,到现在很多人印象还很深刻。“一旦具体法律出台,对肇事者的处理也将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
首席起草专家 建议立法反虐待动物并非一刀切 处罚各地自行决定
本报北京讯 (记者柳建云) 今年北京两会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再次建议立法反虐待动物,并接受本报的专访。
常纪文认为,禁食猫狗在除广东之外的诸多地方已经形成了认识共识,但考虑一些民族吃狗肉的风俗习惯,建议稿中也将具体惩罚措施下放到各个省市自行制定,并非一刀切的禁止。
如何有效监督保证反虐待法有效施行?他提出,“就像打假一样,反虐待动物,也有相应的执法机关,动物保护组织,百姓都可通过电话举报等方式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监督。”
残酷虐杀
猫狗由于反抗性强,往往更易被粗暴虐杀。它们从被抓、被关入狭窄拥挤的笼子,尾巴和脚被夹断,没吃没喝。
由于人们听信“生宰的猫狗肉味更鲜”的传言,猫狗被屠宰的方法异常残忍:喉咙被铁钳钳住,被人用棍棒痛击头部,用刀割开喉咙或被刀刺进腹部,被电击、被勒死,或者还可能被活活扔到开水里烫死,惨不忍睹。
正是由于猫狗无法规模化饲养,被偷盗来的猫狗往往没有经过任何部门检验检疫就上了餐桌,安全无法保证。(本版文字:记者任珊珊、徐靖、林霞虹、刘旦、文远竹、周祚、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