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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C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公开赛(2011)
1. 比赛
1.1 赛制:比杆赛,共两场。
1.2 比赛时间:
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
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
1.3 比赛场地:Pine View Municipal Golf Course 的Championship Course。
1.4 第1场比赛根据上年联赛成绩选出种子选手,编入各组。其他选手由组委会随机抽取安排。
1.5 第2场比赛根据第1场比赛成绩编组,杆数接近的选手编入同一组出发。
1.6 比赛成绩按两场总杆数记分。前24名成绩将作为下届最快进步奖评选依据。
1.7 如选手出现总杆数相同,打出老鹰球次数多的选手排名靠前,老鹰相同比小鸟,小鸟相同比标准杆,标准杆相同比柏忌,依此类推,直至排出名次。
2. 奖励
2.1 男子第1名,荣获“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协会杯”。“协会杯”为流动奖杯,由协会永久拥有,从2011年起,冠军的真实中文名字将刻在奖杯底座上。同时获得CFC纪念奖杯1座。
2.2 男子第2名,获CFC奖杯1座。
2.3 男子第3名,获CFC奖杯1座。
2.4 女子第1名,获CFC奖杯1座。
2.5 女子第2名,获CFC奖杯1座。
2.6 女子第3名,获CFC奖杯1座。
2.7 最快进步奖,获CFC奖杯1座。比较上届联赛前24名选手平均成绩与本届比赛平均成绩。男女前三名不参与此奖项。
2.8 男女前三名及最快进步奖仅限华人选手,以鼓励华人积极参与高尔夫球运动。前三名选手有义务代表渥太华华人参加OCGA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华人城际杯比赛等。
2.9 一杆进洞大奖!获宝马新车1辆。此奖设在第一场比赛。
2.10 最远距离奖,获CFC奖杯1座。此奖设在第一场比赛。若同一选手有资格同时获得最远距离奖与最近洞奖,该选手只能领取最远距离奖。
2.11 最近洞奖,获CFC奖杯1座。此奖设在第一场比赛。
2.12 一杆进洞大奖、最远距离奖与最近洞奖面向所有选手,包括非华裔选手均有资格获奖。
2.13 根据公开赛赞助情况,获奖选手还将获得其它物质奖励。
3. 报名
3.1 所有华人均可报名参赛。
3.2 欢迎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少年选手参赛,但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免责声明。12周岁以下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
3.3 欢迎非华裔选手或家属陪同参赛,但不计成绩、不参与排名。
3.4 报名开始时间:2011年3月28日00:00:01 加拿大东部时间。
3.5 捷足者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08日23:59:59 加拿大东部时间。
3.6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28日23:59:59 加拿大东部时间。
3.7 捷足者参赛费:$105加元。
3.8 5月8日后参赛费:$120加元。
3.9 参赛费包括两场场地费、颁奖聚餐、一杆进洞大奖资格及其它奖品纪念品等。
3.10 报名方式:
1) 协会网站(强烈推荐):http://www.oc-ga.org
2) 电子邮件:ottawachinesegolf@gmail.com
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内容须包括:
1) 比赛用名(用于编组、颁奖、公布成绩等)
2) 真实姓名(用于联系、付款等)
3) 性别
4) 所在城市
5) 联系电话
6) 电子邮件
7) 差点(或平均杆数)
8) 是否开球场车(车费额外自理,不包括在参赛费中)
除比赛用名与所在城市外,未征得本人同意,组委会不对外提供任何个人资料。
3.11 报名人数60人,报满为止。
3.12 大赛联系人:笑言、魏辉,联系电话:(613)366-6166
4. 规则与仲裁
4.1 选手须遵守高尔夫球一般比赛规则,如PGA规则,RCGA (Royal Canadian Golf Association)规则,球场规则等。
4.2 请特别注意球场规则,如因迟到、人数、著装、球具、球童或打球太慢等原因被球场拒绝,组委会概不负责。
4.3 比赛4人一组。每人使用一张正式记分卡,同时记录另一位选手成绩,A记B,B记C,C记D,D记A。比赛完成后,所有选手签字并上交组委会。
4.4 男选手使用白色开球台,女选手及14岁(含14岁)以下选手使用红色开球台。
4.5 比赛不设现场裁判,完全靠选手自我约束。如发生重大分歧或争议,可提交组委会仲裁。组委会裁决为最终裁决。
4.6 本着简单明确的原则,就几种常见情况做出以下规定:
4.6.1 如选手未能按期参加任何一场比赛,则该选手失去比赛成绩。
4.6.2 比赛用球赛前相互标记,保证球上同时有自己的标记及同组另一选手的标记。
4.6.3 除果岭已做标记及抛球外,任何时候不得触球,包括辨认与擦拭,违者罚1杆。
4.6.4 界外球(OB)、入水、入树林、入长草等不可打情况下,在入障碍处向外延伸两杆长(Driver)距离内抛球并继续打球,罚1杆。
4.6.5 两场比赛中,每洞击打杆数达到该洞标准杆数的两倍时,停止击球,并以两倍标准杆计算,即3杆洞最高计6杆,4杆洞最高计8杆,5杆洞最高计10杆。
4.6.6 具体细则赛前另行发布。
5. 赞助
5.1 组委会欢迎各界赞助。
5.2 商业赞助金额不低于200加元或等值物品。
5.3 个人赞助金额不低于50加元或等值物品。
5.4 赞助截止日期:2011年5月31日。
5.5 欢迎义务工作者。
6. 安全与礼仪
6.1 选手挥杆及试挥杆时须确保周围其他球员的安全。
6.2 选手击球时同组球员必须处于安全位置,如处在危险距离内,选手须请求其他球员配合躲避。
6.3 前组球员未达安全区域时,后组选手不得击球。如认为前组球员打球太慢,可礼貌交涉,或向巡场员投诉,但不得提前击球威胁或有其它不文明行为。
6.4 对公开赛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各类事故或任何损失,组委会不承担法律责任。赛前选手须签署免责声明。
6.5 其他选手打球过程中,不说话、不移动、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比赛。
7. 取消注册
7.1 5月10日及之前,收取$10处理费。
7.2 5月10日后,6月10日前,退还70%参赛费。
7.3 6月10日及之后,不退参赛费。
8. 取消比赛
8.1 如因天气等原因,球场宣布不能比赛,比赛将不得不延期。
8.2 由于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改期后的比赛,退还全部参赛费。
9. 其它
9.1 带球童须直接征得球场同意,并遵守球童规则及礼仪,不得影响同组他人比赛。
9.2 允许使用GPS与激光测距仪,但仅限于测距与记分。
9.3 比赛成绩将作为2012年公开赛最快进步奖计算依据。
9.4 公开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正本规程。
2011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公开赛组委会
秘书长:笑言
副秘书长:魏辉、张建运、穆宏超、秦文泽
裁判长:秦文泽
1. 比赛
1.1 赛制:比杆赛,共两场。
1.2 比赛时间:
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
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
1.3 比赛场地:Pine View Municipal Golf Course 的Championship Course。
1.4 第1场比赛根据上年联赛成绩选出种子选手,编入各组。其他选手由组委会随机抽取安排。
1.5 第2场比赛根据第1场比赛成绩编组,杆数接近的选手编入同一组出发。
1.6 比赛成绩按两场总杆数记分。前24名成绩将作为下届最快进步奖评选依据。
1.7 如选手出现总杆数相同,打出老鹰球次数多的选手排名靠前,老鹰相同比小鸟,小鸟相同比标准杆,标准杆相同比柏忌,依此类推,直至排出名次。
2. 奖励
2.1 男子第1名,荣获“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协会杯”。“协会杯”为流动奖杯,由协会永久拥有,从2011年起,冠军的真实中文名字将刻在奖杯底座上。同时获得CFC纪念奖杯1座。
2.2 男子第2名,获CFC奖杯1座。
2.3 男子第3名,获CFC奖杯1座。
2.4 女子第1名,获CFC奖杯1座。
2.5 女子第2名,获CFC奖杯1座。
2.6 女子第3名,获CFC奖杯1座。
2.7 最快进步奖,获CFC奖杯1座。比较上届联赛前24名选手平均成绩与本届比赛平均成绩。男女前三名不参与此奖项。
2.8 男女前三名及最快进步奖仅限华人选手,以鼓励华人积极参与高尔夫球运动。前三名选手有义务代表渥太华华人参加OCGA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华人城际杯比赛等。
2.9 一杆进洞大奖!获宝马新车1辆。此奖设在第一场比赛。
2.10 最远距离奖,获CFC奖杯1座。此奖设在第一场比赛。若同一选手有资格同时获得最远距离奖与最近洞奖,该选手只能领取最远距离奖。
2.11 最近洞奖,获CFC奖杯1座。此奖设在第一场比赛。
2.12 一杆进洞大奖、最远距离奖与最近洞奖面向所有选手,包括非华裔选手均有资格获奖。
2.13 根据公开赛赞助情况,获奖选手还将获得其它物质奖励。
3. 报名
3.1 所有华人均可报名参赛。
3.2 欢迎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少年选手参赛,但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免责声明。12周岁以下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
3.3 欢迎非华裔选手或家属陪同参赛,但不计成绩、不参与排名。
3.4 报名开始时间:2011年3月28日00:00:01 加拿大东部时间。
3.5 捷足者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08日23:59:59 加拿大东部时间。
3.6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28日23:59:59 加拿大东部时间。
3.7 捷足者参赛费:$105加元。
3.8 5月8日后参赛费:$120加元。
3.9 参赛费包括两场场地费、颁奖聚餐、一杆进洞大奖资格及其它奖品纪念品等。
3.10 报名方式:
1) 协会网站(强烈推荐):http://www.oc-ga.org
2) 电子邮件:ottawachinesegolf@gmail.com
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内容须包括:
1) 比赛用名(用于编组、颁奖、公布成绩等)
2) 真实姓名(用于联系、付款等)
3) 性别
4) 所在城市
5) 联系电话
6) 电子邮件
7) 差点(或平均杆数)
8) 是否开球场车(车费额外自理,不包括在参赛费中)
除比赛用名与所在城市外,未征得本人同意,组委会不对外提供任何个人资料。
3.11 报名人数60人,报满为止。
3.12 大赛联系人:笑言、魏辉,联系电话:(613)366-6166
4. 规则与仲裁
4.1 选手须遵守高尔夫球一般比赛规则,如PGA规则,RCGA (Royal Canadian Golf Association)规则,球场规则等。
4.2 请特别注意球场规则,如因迟到、人数、著装、球具、球童或打球太慢等原因被球场拒绝,组委会概不负责。
4.3 比赛4人一组。每人使用一张正式记分卡,同时记录另一位选手成绩,A记B,B记C,C记D,D记A。比赛完成后,所有选手签字并上交组委会。
4.4 男选手使用白色开球台,女选手及14岁(含14岁)以下选手使用红色开球台。
4.5 比赛不设现场裁判,完全靠选手自我约束。如发生重大分歧或争议,可提交组委会仲裁。组委会裁决为最终裁决。
4.6 本着简单明确的原则,就几种常见情况做出以下规定:
4.6.1 如选手未能按期参加任何一场比赛,则该选手失去比赛成绩。
4.6.2 比赛用球赛前相互标记,保证球上同时有自己的标记及同组另一选手的标记。
4.6.3 除果岭已做标记及抛球外,任何时候不得触球,包括辨认与擦拭,违者罚1杆。
4.6.4 界外球(OB)、入水、入树林、入长草等不可打情况下,在入障碍处向外延伸两杆长(Driver)距离内抛球并继续打球,罚1杆。
4.6.5 两场比赛中,每洞击打杆数达到该洞标准杆数的两倍时,停止击球,并以两倍标准杆计算,即3杆洞最高计6杆,4杆洞最高计8杆,5杆洞最高计10杆。
4.6.6 具体细则赛前另行发布。
5. 赞助
5.1 组委会欢迎各界赞助。
5.2 商业赞助金额不低于200加元或等值物品。
5.3 个人赞助金额不低于50加元或等值物品。
5.4 赞助截止日期:2011年5月31日。
5.5 欢迎义务工作者。
6. 安全与礼仪
6.1 选手挥杆及试挥杆时须确保周围其他球员的安全。
6.2 选手击球时同组球员必须处于安全位置,如处在危险距离内,选手须请求其他球员配合躲避。
6.3 前组球员未达安全区域时,后组选手不得击球。如认为前组球员打球太慢,可礼貌交涉,或向巡场员投诉,但不得提前击球威胁或有其它不文明行为。
6.4 对公开赛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各类事故或任何损失,组委会不承担法律责任。赛前选手须签署免责声明。
6.5 其他选手打球过程中,不说话、不移动、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比赛。
7. 取消注册
7.1 5月10日及之前,收取$10处理费。
7.2 5月10日后,6月10日前,退还70%参赛费。
7.3 6月10日及之后,不退参赛费。
8. 取消比赛
8.1 如因天气等原因,球场宣布不能比赛,比赛将不得不延期。
8.2 由于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改期后的比赛,退还全部参赛费。
9. 其它
9.1 带球童须直接征得球场同意,并遵守球童规则及礼仪,不得影响同组他人比赛。
9.2 允许使用GPS与激光测距仪,但仅限于测距与记分。
9.3 比赛成绩将作为2012年公开赛最快进步奖计算依据。
9.4 公开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正本规程。
2011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公开赛组委会
秘书长:笑言
副秘书长:魏辉、张建运、穆宏超、秦文泽
裁判长:秦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