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葱霸”控制大葱市场受审被捕后葱价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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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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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蒋某等三人在新发地市场称王称霸,他们阻止小营市场商户到新发地市场购进大葱,强迫商户通过他们批发大葱,从中谋利。昨天,蒋某等3名“葱霸”在丰台法院受审。
团伙长期欺行霸市
去年9月1日,新发地市场工作人员向丰台警方报案称,有一伙外地来京人员,长期在新发地批发市场内欺行霸市,利用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交易。这伙人剃光头、脖子上戴大粗链子、身上还有文身,经常在市场里晃来晃去。看见有大的商户过来卖葱,他们就凑上前去威胁,强迫人家低价把葱都卖给他们,或者卖一车葱得向他们交最低500元的保护费。有的商户害怕报复,就搬到了二级批发市场,有的干脆撤离了北京市场。这帮人基本控制了新发地的大葱交易,进而也基本控制了本市的大葱市场。
接到报案后,丰台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一举将这伙葱霸团伙成员抓获归案。据了解,该葱霸团伙被打掉后,本市的大葱价格有所下降。被告人蒋某就是该团伙成员。
自称赚的是辛苦钱
在法庭上,蒋某否认自己有强迫交易的行为。蒋某交代说,2005年,他到了新发地市场,主要业务就是把大葱从产地拉到新发地市场批发。2006年时,他先后认识了陈某、于某,三人一起经营大葱业务。
蒋某回忆说,小营市场有十多个菜贩,他与这些菜贩商量好,给菜贩们送大葱,这样可以帮菜贩们省下油钱,小营的菜贩们都同意了。“我们赚的是辛苦钱。”蒋某说,一天给小营市场能送两三万斤货,每斤就加二三分钱。

关于大葱的价钱如何确定,蒋某竟然说,菜价由市场行情定,和他们没关系,有时候葱价掉下来,他们还赔钱,总的算下来每月也就挣两千多元。蒋某还表示,他们没有持凶器威胁菜贩,一般都是正常协商。蒋某承认自己打过一个人,他说,其他时候都是别人打他,自己受欺负。被告人于某却说,他们是从山东的大葱产地买到葱后,直接运到小营市场,中间绕过了新发地批发市场,这样葱价不会压得太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晨报记者 武新
三人构成强迫交易罪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据检方指控,2008年6月份至2010年,被告人蒋某伙同于某、陈某在本市丰台区新发地市场,采取威胁手段,阻止本市海淀区小营市场的商户到新发地市场进货,强迫商户通过被告人批发大葱,三人从中加价牟利。
2007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蒋某、于某在本市丰台区新发地市场内欺行霸市,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破坏社会秩序。检方认为,蒋某、于某、陈某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责任编辑:NN045(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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