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楼主但是如果真想帮助楼主解决问题,必须要理智,冷静。 前天还是昨天我第一次读这贴的时候,强烈的同情心冲得我热血沸腾的,恨不得帮着楼主冲进Minto大楼里去理论一番。但是一旦冷静下来再把原帖看看,心里冷了半截。我觉得楼主看过房子和得到过1万减免的和解offer两件事上,处理都有失误,所以她处境非常不利,而这个不利,真不能说是Minto单方面造成的。前边歪脖有三次分析,我都觉得非常赞成。老康有两三帖也是提议非常理智恳切。 我支持了歪脖和老康的意见,恐怕要被骂冷血之类的,无所谓啦。
我提醒楼主,如果打官司,必须首先有勇气和心理能力接受可能的败诉结局,否则不要打。现在才闹到这个地步已经影响健康了,可见不是经得起太大风浪的人。经不起风浪就不要上船。我不同意所谓“被逼上绝路”的说法,人生风浪多了去了,就算损失的是毕生积蓄,我们都应该尽量劝解和安慰而不是用这种强烈的字眼再刺激她, 如果现在已经是绝路了,万一三年官司打下来,又六万进去了,再败诉,怎么办? (骂我乌鸦嘴是吧?可又有谁敢站出来拍着胸脯打包票说准赢的?)
其次要真正弄明白这里法律程序到底是怎么回事,再决定打不打官司。 比如说,起诉方要负责举证。你诉什么? 诉Minto上下串通骗你钱? 那么你要举证,动机,证据,证人。。。如果你起诉说售房合同无效,楼主将怎么证明Minto给你的APS是无效的? inventory房通常都是带图卖还是不带图卖? 你要自己想办法举证Minto从来卖inventory房都给图但就是这次不给你。 你觉得Minto会配合你,给你提供这个信息吗? 如果不能证明这点,那到底是合同无效,还是你单方面认为少了两张图所以无效? 再者,合同无效,你还交押金干什么?Closing date 你还签那么多文件干什么? 不是自相矛盾吗? 你说律师失误? 那对不起,律师是你那一方的,你去起诉他吧。
还有一点,法庭在审理经济纠纷的时候都问事先有无试图和解。 在这一点上Minto又占了上风,他们曾经给过两个选择,但楼主拒绝了。 (无法接受也好,拒绝接受也好,反正Minto会说我们Offer了但她不接受).
但楼主最吃亏的地方是两点: 一是看见房子尺寸不对时没有书面澄清事实而只是听信sales的解释。 Sales 不管现在是否还在Minto工作,都不会给你提供有利的证词的。 这个哑巴亏,吃定了。 二是在closing前应该理智地在两个offer里边选一个,结束战斗,而不应该因为"咽不下这口气"而硬要补偿三万。而且,前边有人分析了一句很尖锐也很可能得罪人的话,(但我认为很中肯), 通常晚一天交割也是常见的,何以最后竞黄了一单生意而且连律师都不帮忙了?别是楼主的要求太过于超出律师能力或者其他原因吧? 买过房的人都知道,晚一天交房顶多是赔点银子补偿对方贷款延迟的费用而已,不会解决不了。
总之,我这趁着养腰伤的时候趴着写这么多不中听的话,无非是想给楼主浇一瓢冷水,清醒冷静面对现实。真要跟人家对着干,也要知己知彼才行。我感觉楼主既不知彼也不知己。看不到对方的合理性,也看不到自己的失理处,这样贸然去打官司,要不输才怪。运气好的话碰到个好律师,帮你理顺这些头绪,估计帐单篇幅也比售房合同短不了多少了。
我的建议是,心平气和之后,找个媒体,本着调解的目的去试试,而不是本着坏人家名胜的目的去。 这一点我现在的意见跟昨天不同。昨天我热血沸腾恨不得吧跟着楼主去见报社。现在想想,不妥。你若是把Minto挤兑极了,对方又一次关门,结果如何已经可以预料了。Ottawa Citizen里边有一个栏目专门解决商业纠纷的,以前我住在渥村的时候常看那个栏目。主持人好像叫Tony什么什么的。每次他接了投诉都两边听意见而不是只发表单边意见。在他采访双方的时候通常就把问题解决了。和解之后他还是会把解决方案甚至过程都写出来。绝大部分他解决的案子,双方都有不是,很少有一边完全在理另一方完全混蛋的。他的专栏我看了很多年,很受启发。哦对了想起来了,好像叫 Action Line. 但主持是否还是Tony就不知道了。 在渥太华久了的商家大概都知道他,他出面调解,总会给他三分面子。
祝楼主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