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to购房悲剧----从走进Minto售房中心那一刻降临

能不能麻烦你找出来你那些“给BDW让她冷静”的帖子是什么时候发的?

不记得了,今年吧。我现在依然觉得她不冷静
 
因为她觉得自己理直气壮,放哪都有理,但却无法完全想象得出资本家赤裸裸的无耻!

这个不是关键,关键是她是准备找个最少花金钱精力的解决方案,还是一定要争个是非曲直。我认为作为个人,而且是单身母亲应该是前者,但是很多人认为应该是后者。
 
你真是废话多。一句话,'你的建议没有被采纳'。

我没那本事,那有什么建议,谈不上采纳不采纳,我只是提醒她要冷静,分析好得失,这个世界有很多的无奈。
 
具体不知道。

没有评估,继续往里砸律师费。如果不胜,赔得更多,如果部分胜,要回来的钱,可能还不够律师费。

其实,我觉得,5月27日前的死抗,更主要源于楼主的性格,而不是网友的支持。
 
没有评估,继续往里砸律师费。如果不胜,赔得更多,如果部分胜,要回来的钱,可能还不够律师费。

谁说没有评估?我是说我不知道。而且,律师的评估你能全信么?
 
挺傻发帖时间是 2011-05-27, 22:15, 哪里有机会?

不是引用了么。只要撤了“抗议信”那里就有机会。不是么?

第二天(注:5月27日)一早,我给贷款经纪人打电话,告知他所发生的事情。贷款经纪人说,他会给Stephen Guest打电话。他不知跟Stephen Guest说了什么,没过几分钟Stephen Guest就来电话同意让我过去补上那最后的一份文件。于是第二天下午1点多钟,我完成了过户所有的手续。
Minto回信了,先是说我昨天没签完所有文件就是毁约了,后来,又说只要我撤了抗议信就可以过户。但我们不同意撤抗议信(protest letter),Minto便拒绝把Reduced Nook 的房子卖给我们,同时也没有把定金退还给我们。
 
。。。。。
只要撤回那个抗议信,可以在一年内用押金+减价1万买另一处房。
。。。。。

现在还有效吗?
 
不是引用了么。只要撤了“抗议信”那里就有机会。不是么?

村长厉害~~

那就是这条路是楼主自己的选择和旁人无关~~
 
现在还有效吗?

“记录显示:Minto于2011年5月30日,也就是在所谓我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3天之后,即2011年5月 30日(不是Anna Paquette所说的2011年7月底),Minto以$434,555的价格把1023Winterspring卖给了另外一个买家。”
 
但是,27日已经拒绝了撤“抗议信”。



不晚,28日,29日,如果BDW决定撤抗议信,只要在那房子被卖掉之前,仍然有机会。BDW有压力,Minto也有压力,再大的公司也会选择代价最小风险最小的解决方案。对Minto来说,商业欺诈的罪名承担不起,撤了那信,Minto不会拒绝取消商业欺诈的风险
 
不晚,28日,29日,如果BDW决定撤抗议信,只要在那房子被卖掉之前,仍然有机会。BDW有压力,Minto也有压力,再大的公司也会选择代价最小风险最小的解决方案。对Minto来说,商业欺诈的罪名承担不起,撤了那信,Minto不会拒绝取消商业欺诈的风险

30日成交,28日、29日肯定已经process了。
 
30日成交,28日、29日肯定已经process了。

如果我是Minto的决策人(只是如果,而且是想对未来有点启发,思考问题要站对方角度看一下,然后再回到自己这边权衡一下,再决策)

我会停止34万的Process(如果真有的话),一来34万亏本,二来就算卖的比这个高,我也停止Process, 因为和BDW和解了,会减少未来不可预见的风险和Cost,一切都是Money Talk, 与道义无关。



再一步,如果Process已经到了因为法律原因不可停止,Minto还可以给BDW别的Offer。撤信是大局,解决方案是技术细节,总有途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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